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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前五年工作总结及今后五年工作安排(完整)

时间:2025-10-12 23:00:4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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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前五年工作总结及今后五年工作安排(完整)

 

 民政局前五年工作总结及今后五年工作安排

  2011 年以来, 区民政局认真践行“以民为本、 为民解困、 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 围绕区委、 区政府和市民政局的工作目标和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 扎实抓好各项民政工作落实, 取得了明显成效。

 连续三年被区委、 区政府表彰为平安 XX 建设先进单位; 被市委、 市政府表彰为“2009—2011 年度文明单位”。

 2009 年以来, 连续三年被区委、 区政府表彰为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连续三年被评为“万人评机关”先进单位。

 被区委、 区政府授予 2007—2009 年度新农村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2011 年被区委、 区政府表彰为全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被市民政局表彰为全市民政工作“红旗单位”。

 2012 年被区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一、 2009 至 2011 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

 救灾救济工作。

 一是救助体系建设。

 2010 年在全市率先开展了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制定出台并实施了《区城乡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包括城乡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临时困难救助办法、 医疗救助办法、 教育救助办法和农村五保供养及医疗办法,使我区的困难救助体系得到健全和完善。

 二是每年组织开展爱心捐助活动。

 2009 年至 2011年, 共接收捐款 2401 万元, 救助困难群众 10975 户、 困难学生 2311 人, 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

 三是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

 2009 年至 2011 年, 先后 3 次提高了五保供养标准, 集中供养从 3600 元提高到现在的 4500 元, 分散供养从 2200 元提高到现在的 2500 元。

 加强了敬老院建设, 投资 1700 万元对全区 6 处镇街敬老院进行了改扩建, 统一购置了配套生活设施, 并达到省一级敬老院标准。

 四是结对帮扶困难群众。

 2011 年 9 月以来, 在民政系统组织开展了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活动, 利用三年时间, 通过走访慰问、 共商脱困办法、 解决实际问题等方式, 对困难群众进行结对帮扶。

 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密联系群众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实施方案》, 从局领导到科室共结对帮扶了 13 户困难家庭。

 今年春节以来, 先后进行了两次走访慰问, 给每个困难家庭送去了米面油等生活用品。

 (二)

 城乡 低保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城乡 低保救助工作。

 2009 至 2011 年, 共救助城乡低保对象 10 万人次, 发放低保资金 2883 万元。

 每年为城市低保家庭发放爱心救助卡, 为城市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发放冬季采暖补贴。

 同时加强了 动态管理工作, 共新增城乡 低保对象2100 户, 取消城乡 低保对象 520 户, 确保“符合条件的及时进来, 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出”,确保低保管理公平公正。

 二是提高低保标准。

 2009 年至 2011 年, 先后 3 次提高了城市低保标准, 从每人每月 320 元差额补助提高到 360 元; 3 次提高了农村低保标准, 从每人每年 1500元差补助提高到 1700 元, 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三是开展“走百村、 访千户”活动。

 为准确掌握全区城乡 低保家庭的收入情况, 2011 年利用 7 个月时间, 深入镇街、 村居, 对城乡 低保家庭进行逐户走访核查。

 制定了《区城乡 低保家庭收入测算参照标准》, 对全区城乡低保家庭收入测算工作进行了规范, 确保了城乡 低保家庭收入复核更加准确和公平。

 在走访调查的同时, 多方面了解低保家庭致困原因, 并进行分类登记, 为分类施保提供了可靠依据。

  (三)

 优抚安置与双拥工作。

 一是积极为优抚对象办实事、 办好事。

 建立了优抚对象一站式报销平台, 对参加新农合的 7—10 级残疾军人、 “三属”、 在乡 老复员军人、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部分参战退役人员, 实行“一站式”住院报销、 政府补助网络服务。

 对 91 户优抚对象的危房进行了改造。

 二是推行优抚政务公开。

 为保障优抚对象的知情权、 参与权、 监督权,推动优抚工作规范化、 制度化, 扎实开展了优抚政务公开工作。

 2010 年组织了工作试点,建立了区、 镇街、 村居三级优抚政务公开网络, 制定出台了《区关于建立优抚政务公开制度的意见》, 探索建立了优抚对象联系户制度、 优抚对象座谈会制度、 优抚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等多项制度, 提高了优抚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2011 年 4 月, 全市优抚政务公开工作现场会在 XX 区召开, XX 区的优抚政务公开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

 三是扎实开展了双拥共建

 工作。

 每年组织开展走访慰问驻军、 辖区演习部队活动; “八一”期间, 举办广场文艺晚会。2011 年开展了创城工作, 设置了大型双拥标牌, 建立了区双拥培训基地, 培育了行业拥军、企业拥军、 社区拥军、 志愿者拥军等方面先进典型, 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 我区被评为双拥模范区。

 四是扎实开展了双拥创城工作。

 组织召开创城工作会议进行部署, 分解落实工作责任, 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 设置了大型双拥标牌, 建立了区双拥培训基地, XX 区被评为“双拥模范区”。

 (四)

 社区建设工作。

 2011 年, 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城市社区党组织、 社区居委会、 物业公司、 业主委会员 4 个机构主要负责人交叉任职, 形成社区管理工作合力为主要内容的“四位一体”管理模式, 推进了社区管理, 提高了服务质量。

 加强了农村社区建设, 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

 建立了社区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 实现了区、 街、社区三级社区管理服务信息化、 网络化。

 依法按时完成了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及时接待、 依法处置了换届期间群众信访案件, 化解矛盾, 维护社会稳定。

 (五)

 老龄工作。

 筹资 650 多万元, 建设了 186 处村居老年活动室建设, 占村居总数的80%以上, 并投入使用。

 2009 年实行了老年生活补贴制度, 目前全区 80 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都能享受到生活补贴。

 2010 年以来, 在全区实施了以“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为内容的“银龄安康工程”, 取得明显成效。

 重视提升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成立了区老年艺术团, 并组织开展了活动, 先后参加了烟台市第一届、 第二届老年文化艺术节, 组织了“激情广场”、 “银龄之声”大型文艺晚会, 受到群众好评。

 2010 年 10 月, 区老龄办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老龄办表彰为全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

 (六)

 其他社会事务工作。

 一是加强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成立了区社会组织党工委;在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

 二是地名管理工作。

 2009 年以来, 对 92处新建居民小区、 道路、 广场等进行了命名更名, 对 26 条街路进行了规划命名。

 三是加强婚姻登记处规范化建设。

 2009 年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 设立了结婚证颁发室, 更新了婚姻登记设施和软件, 对登记员进行定期培训, 实行免费婚检制度, 坚持热情服务、 规范服务,不断提高登记质量和服务水平, 登记合格率每年保持 100%。

 2010 年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称号。

 四是开展了“和谐军休家园、 和谐军休家庭”活动。

 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完成了军休干部房改工作, 组织老干部外出参观, 开展了各类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加强了环境整治工作, 认真做好服务管理工作。

 2010 年区军休所被市民政局表彰为“和谐军休家园”。

 五是出台并落实殡葬惠民政策。

 为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经济负担, 2011 年出台文件, 对我区城乡 低保家庭成员和五保对象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行减免, 受到群众欢迎。

 (七)

 民政队伍建设。

 为抓好民政队伍, 局党组提出了“人要精神、 物要整洁、 做事认真、遵守纪律”四句话, 作为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同时采取多种方式, 提出升民政队伍建设水平。

 一是抓学习培训。

 每年组织党员干部和机关人员学习培训, 加强政策理论、 民政业务和法律法规学习, 先后邀请市委和区委党校、 区纪委、 检察院、 法制办、档案局、 信访局等单位领导为机关人员讲了课, 提高民政人员依法办事能力。

 二是开展各项活动。

 重视加强民政宗旨教育, 组织开展了 “民生民政、 为民民政、 阳光民政、 廉洁民政”集中教育活动, 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活动, “七一”文艺晚会等活动, 不断强化党员干部为民服务理念, 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三是用制度管人管事。

 制定完善了 13 项机关管理工作制度,并将每项制度内容细化, 便于操作。

 强化管理, 坚持抓小事、 抓细节, 将机关“九不准”规定制作成桌牌, 警示工作人员规范行为。

 购置了指纹机, 安装在局办公室, 每天上下班工作人员都要按指纹。

 同时将机关管理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确保机关秩序规范。

 我局的机关管理做法在区纪委《纪检通报》 上刊发。

 二、 2012 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

 救灾救济和五保供养工作。

 1、 救灾救济。

 一是发放了 5 万元救灾粮。

 二是加强了救灾资金使用管理。

 3 月份, 会同区监察局、 区财政局、 区审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 采取实地走访、 查阅账目、 听取汇报等形式, 对 2011 年度全区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 没有发现问题。

 2、 爱心捐款活动。

 召开了全区爱心捐助活动动员会议, 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活动宣传, 共接收捐款 430.25 万元。

 3、 困难救助。

 一是 2012 年 5 月建立了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平台, 简化了救助程序, 为困难群众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救助方式。

 今年救助大病困难家庭 150 户, 发放救助金 48.45 万元。

 二是将我区 14 名孤儿信息录入“民政部孤残儿童救助管理系统”, 并进行了救助, 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费 650 元。

 4、 五保供养。

 提高了五保供养标准, 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 4500 元提高到 5000 元, 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 2500 元提高到 3000 元。

 今年发放五保供养资金 120 万元。

 (二)

 城乡 低保工作。

 全区现有城乡 低保对象 4263 户、 7454 人, 其中城市低保 867 户、1764 人, 覆盖率 1.51%, 人均月补差 250 元;农村低保 3396 户、 5690 人,覆盖率 4.07%, 年人均补差 936 元。

 一是严格按照本人申请、 村民代表会议评议、 镇街审核、 民政局审批、 三榜公示、 社会化发放的程序, 加强低保动态管理, 今年新增城乡 低保对象 287 人、 撤销 236人。

 二是及时发放了城市低保金。

 今年共发放城市低保金 297.2 万元, 发放爱心救助卡、 爱心药卡 12.2 万元; 发放城市低保价格临时补贴 7.1 万元。

 三是提高了农村低保标准。

 由家庭年人均收入 1700 元提高到 1900 元, 今年发放农村低保金 517.2 万元, 并按每户 400 元的标准发放爱心救助款 136 万元; 发放农村低保价格临时补贴 22.1 万元。

 四是将农村低保户家庭档案全部录入电子信息数据库, 为“一站式”医疗救助提供依据。

 (三)

 优抚安置与双拥工作。

 认真落实优抚对象福利待遇, 组织 35 名优抚对象到青州荣军医院免费疗养 2 个月。

 调整了 1-4 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和现役军人立功受奖标准, 为159 名 1—6 级残疾军人交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及门诊费。确定了 31 户优抚对象危旧房改造,目前正在改造中。

 对 3000 余份七十年代优抚对象档案进行了整理。

 开展了老年退役士兵生活补助工作, 为 1200 多名 60 周岁以上老年退役士兵办理了审批手续。开展了双拥创城工作,迎接了省双拥领导小组对我区双拥创城工作的检查验收, “八一”期间走访慰问了驻军及演习部队, 举办了庆祝建军 84 周年军民联欢晚会。

 协同责任单位共同做好涉军人员稳控工作,全国“两会”、 国庆节等重要时期, 安排专人进京值班, 每天两次调度各包帮责任单位; 同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为 10 名符合条件的涉军人员办理了病退手续, 确保涉军人员稳定。

 (四)

 XX 区烈士陵园建设。

 按照高起点规划、 高标准建设、 高效率施工、 打造精品工程的要求, 扎实抓了陵园建设工作。

 陵园于 2011 年 12 月开工建设, 并按时完成了一期工程。今年清明节, 全区举行了烈士陵园纪念碑落成仪式暨悼念革命先烈活动, 2000 余人参加了活动。

 4 月份全市优抚安置工作会议、 6 月份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先后来 XX 区烈士陵园进行了观摩并给予肯定。

 同时进行了散葬革命烈士墓搬迁工作。

 陵园建设和烈士墓搬迁工作受到民政部表扬, 工作经验材料在《中国民政》 刊发。

 (五)

 城乡社区建设工作。

 1、 城市社区。

 一是印发了《区城市社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及《关于调整城市社区规划的意见》, 将原有 48 个城市社区规划调整为 72 个, 已成立运转 22 个。

 二是按照计划进行了城市社区“四位一体”管理模式的推行工作, 目前已完成 22个社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

 三是提高了社区综合用房标准, 由原来的 800 平方米增加到1000 或 1200 平方米。

 同时, 积极落实社区综合用房, 先后 3 次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工作督导,已有 8 个社区达成了综合用房协议。

 2、 农村社区。

 全区 53 个农村社区已全部建设完成, 达到了农村社区全覆盖。

 3、 基层政权。

 一是开展了第十届村居委换届选举工作。

 全区共有 217个村, 已完成换届选举 214 个。

 认真开展了换届期间群众信访工作, 努力化解矛盾, 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认真做好村务公开牵头工作, 印发了《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考核工作办法》,

 召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 牵头组织财政、 审计等 9 个部门, 对全区村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联合检查。

 (六)

 慈善工作。

 一是组织慈善义工开展了慈善宣传、 慈心助困、 爱心助学等活动, 利用慈善日组织慈善义工走上街头, 表演文艺节目, 宣传慈善文化。

 二是开展了慈善救助工作。今年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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