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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15篇

时间:2023-03-24 16:06:01 浏览量: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15篇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篇1

  新修订的国务院《信访条例》于20XX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信访条例》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行制度和机制创新,充分体现了保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的价值取向,充分体现了维护信访秩序的重要立法目的。它的颁布对推动信访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必须畅通信访渠道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自始自终都贯穿着"畅通信访渠道"这条主线。贯彻《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就必须从信息公开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员诚实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依法、文明办理信访事项。要从体制、机制、职能上去研究问题。办理人民来信要及时、有效,确保民意、民情、民智顺畅上达领导机关。接待群众来访要充分体现人性化,要继续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还要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使接访工作达到"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尽快返回"。

  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用平常心善待信访群众。改变以"三访"的发生率为重点管理的主要依据的评判办法,形成既有利于正常有序信访,又有利于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的良性工作机制。尊重和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对信访人权益受到侵害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三要充分发挥社会各阶层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与社会各阶层的沟通联系。积极探索依托社会团体、法律援助人员、机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行业协会、群众自治组织,参与接访、化解纠纷活动的机制,努力使接待工作做到贴近生活、方便群众。第四要实现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共享。鼓励和引导信访人以来信、来函、来电、发电子邮件等方式为主反映问题,减少人员往返,降低信访成本。同时,方便信访人查询有关信访事项。

  二、必须创新工作机制

  做好信访工作,必须建立和完善办信、接访、督查《工作规则》。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办法。必须坚持具有浙江特色、富有时代特征的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机制,才能整体联动,工作规范,有效运转,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维护好社会稳定。首先要深化"枫桥经验",健全灵敏有效的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健全多层次的情报信息网络,做到信访问题早排查、早发现。推广嘉兴等地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机制,构筑基层化解矛盾的平台,充分信任和依靠基层干部把农村信访主要问题化解在县以下基层。其次要进一步完善领导下访、重点地区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总结省领导下访制度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长期坚持,持之以恒。

  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方式方法上再深化,工作作风上再深化,更加注重工作实效,采取走访、约访、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继续开展省领导下访活动。完善信访奖惩办法,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第三要建立信访事项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制度。借鉴江苏省宿迁市等地先进经验,通过宁波市的试点,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实行信访办理、复查、复核三级法定终结,体现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的协调一致。对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引入听证、公示等制度。第四要积极探索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的工作机制。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参与领导下访活动,同时,定期、轮流到信访工作机构参与群众来访接待工作,为来访人提供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此外要继续完善与《信访条例》相适应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三、必须强化工作责任

  强化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建立信访工作领导负责制。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统一领导就是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就是信访部门发挥协调作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是总体要求;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是要达到的目的。在这个工作格局中,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其次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就是强调信访问题以事发地处理为主;"谁主管、谁负责",就是强调"主管"责任,由谁主管的信访事项,就由谁负责处理到底。一般信访问题的处理要先"块"后"条",垂直管理系统的信访问题,以"条"为主,由该垂直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根据上述原则,对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五个不出":该乡(镇、街道)一级解决的问题,不出乡(镇、街道);该县(市)一级解决的问题,不出县(市);该省一级解决的问题,不出省(区、市);该部门和企业解决的问题不出系统。层层落实责任制,努力将当前信访问题化解在县(市、区)以下基层。

  第三要采取多种形式落实信访责任。要建立重大信访事项包案制,凡是越级来省去京集体上访的重大信访问题,省信访局统一交办,由市县党政"一把手"包案处理,限期上报处理意见;要建立信访办结落实制度,完善以抓好受理、交办、协调、督办、反馈等环节为重点的办结落实制度;要健全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完善信访督查专员制度。重点突出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和通报等职能,及时了解处理情况,把好结案的质量关。第四要向张云泉同志学习。带着感情去做信访工作,带着热情去做信访工作,带着真情去做信访工作。"多为领导分忧,多为百姓解难,多为基层干部说句公道话"。对信访工作有一份热心,对弱势群体有一颗爱心,处理信访问题要用心。

  四、必须维护信访秩序

  一个良好的信访秩序,不仅是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维护信访人自身权益的需要。这次《信访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同时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实现"维护权益"与"维护秩序"的统一。首先对上访群众开展《信访条例》的宣传和法制教育。向信访群众广泛宣传信访过程中的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六种禁止性行为,明确告知扰乱信访秩序的法律责任。教育和引导上访群众做到文明、理性的上访。其

  次要建立健全重大信访事项的紧急报告制度。对可能或已经对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各地、各部门的信访工作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详细制订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报告制度。第三要由公安、信访部门共同研究建立处置无理上访行为协调联动机制,依法追究违法信访人员的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处置预案》,及时处置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聚集滋事、滞留,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非正常上访行为。真正做到"有理

  上访热情接待,无理上访及时劝解,违法上访依法处置",敞开大门,善待信访群众,维护秩序,共建和谐社会。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篇2

  《条例》的颁布实施,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我省适应信访工作新形势和新任务需要,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步骤,标志着我省信访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访工作行为,依法规范群众的信访行为,依法规范源头预防,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我省加快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为群众敞开信访“大门”

  目前社会上有一种误解,认为制定信访条例是为了不让当事人上访,部分群众认为是提高了信访的门槛。制定信访条例不是把信访的

  大门关闭或收窄,而是更大范围、更大限度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畅通群众上访、信访的渠道,敞开“大门”,降低门槛,方便信访群众的信访活动与表达合法诉求。

  “现在有些群众到有关部门去信访,但迟迟得不到解决,随后群众信访的层级越走越高,造成秩序越来越乱,条例的制定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让群众的信访活动更方便、更有序、更有效。”

  信访工作必须畅通渠道 。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自始自终都贯穿着畅通信访渠道这条主线贯彻《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就必须从信息公开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员诚实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 同时必须维护信访秩序。 一个良好的信访秩序,不仅是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维护信访人自身权益的需要。 这次《信访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同时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实现维护权益与维护秩序的统一。 作为我们学校来说,我想信访也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其中最大的一块可能要算是面对家长的各种投诉了,如何正确处理好家长的投诉,我们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依法办事。 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该条例作为全国首部规范信访工作的地方性立法,在诉访分离、强化网络信访、建立重大信访问题倒查责任、重大公共利益事项听证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核心制度,对信访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规范与明确,让信访活动更方便、更有秩序、更有效果,并要求信访人要依法信访。

  总之,新《信访条例》的基调凸显了“规范”,我们的日常工作上也不例外,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就可以避免就信访抓信访,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篇3

  新颁布的《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系统总结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对于提高信访工作能力和水平,着力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必将推动信访工作更加适应形势和任务需要,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赤峰市要坚决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效,以实际行动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作出应有贡献。

  坚持高点站位,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出台的《条例》,是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一定要立足赤峰地处京畿要地、区位特殊的市情实际,站在守卫边疆安全、拱卫首都安全的政治高度看待信访工作,真正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条例》,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特别是要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和基本要求,把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原则、人民至上这一根本要求贯穿到信访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切实担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下真功夫、苦功夫、实功夫,办理好每一封来信、接待好每一次来访、处理好每一件投诉,推动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条例》在赤峰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以实绩实效诠释政治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坚持源头治理,牢牢掌握新时代信访工作主动权。实践证明,强化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是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核心关键,这也是《条例》明确的一条重要原则。我们要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在源头防范、源头治理上下功夫,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赤峰一域之稳定为全区全国大局之稳定尽责任、作贡献。一方面,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把矛盾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契机,以创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活动为抓手,健全常态化、制度化推进矛盾隐患纠纷排查化解制度,把重心放在事前、把功夫下在日常,严密防范信访工作领域的各种“灰犀牛”“黑天鹅”风险隐患,力争把各类信访问题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另一方面,坚持即接即办、规范办理,做到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以《条例》为抓手,进一步明晰部门单位源头预防和解决问题的职责,压实属地、领导、部门和个人的首接首办责任,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化解矛盾,确保各类群众初信初访件在规定期限内问题得以查清、合理诉求得以解决,避免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努力让“最多访一次”成为常态、“重信重访”成为例外。

  坚持常态长效,全面构建同向发力、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信访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把握主攻方向,抓住关键环节,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宣传贯彻机制。把学习《条例》列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把宣传《条例》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好集中宣传月活动,推动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全社会营造宣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健全完善担责尽责、联动运行的工作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着力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体系,切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上下联动、沟通顺畅、协调有力的信访工作新局面。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信访工作纳入督考一体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对信访工作推进和《条例》贯彻落实等情况开展督导问效,既考核信访案件化解成效,也考核各级工作责任落实,在全市树立起信访工作不能不抓、不敢不抓、不抓不行的鲜明导向,以此倒逼各方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举措、落实责任,努力交出新时代赤峰信访工作的满意答卷。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篇4

  一、深刻认识信访工作的政治属性,切实增强为党分忧、为党尽责的使命担当

  政治属性是信访工作的基本属性,信访工作首先是政治工作。做好信访工作,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这一政治问题,关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一核心问题,关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这一重大问题。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对于信访工作必须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信访工作条例》,准确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性质作用、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实践要求,充分发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保证、最大优势,坚决扛起筑牢安全稳定屏障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的属地责任、主体责任、事权责任,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点问题、部署推动工作,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始终坚守信访工作的人民立场,不断厚植为民解难、为民服务的朴素情怀

  习近平总书记将信访工作喻为“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强调“信访工作的首义,在于时刻把自己看成人民中的一员,把心贴近人民”。《信访工作条例》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充分彰显了“人民信访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和价值取向。从当前情况看,一些地区一些领域信访总量居高不下,重复访、越级访问题时有发生。这些情况表面是责任问题、作风问题,本质是立场问题、观念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从思想层面入手,结合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教育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初心使命,自觉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定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奋斗。其次要从行动层面深化,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各项工作始终,用心做好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工作,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再次要从方法层面求细,坚持走好群众路线,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多到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去,多到反映问题的群众家中去,与群众坐在一个炕头、一条板凳上,把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当作自家事来办,以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的实际成果赢得群众的信任支持。

  三、准确把握信访工作的实践要求,全力做好问题化解、源头治理的各项工作

  做好新时代的信访工作,必须把《信访工作条例》作为基本遵循,既要抓末端、治已病、去存量,也要抓前端、防未病、遏增量。一方面,要坚决贯彻“三到位一处理”的重要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包案等制度,深入推进治理重复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集中推动存量问题“案结事了”,决不能把责任推给上面、踢给下面、留给后面。另一方面,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健全常态化制度化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加快推进“最多访一次”改革,着力推行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切实夯实基层社会稳定的基础,掌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篇5

  新颁布的《信访工作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总结我们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的宝贵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坚持和加强了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了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原则要求、理顺了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是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法规。通辽市将坚定不移抓好《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夯实基础、完善举措,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效,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深刻认识信访工作的政治属性,切实增强为党分忧、为党尽责的使命担当。政治属性是信访工作的基本属性,信访工作首先是政治工作。做好信访工作,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这一政治问题,关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一核心问题,关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这一重大问题。作为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于信访工作必须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信访工作条例》,准确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性质作用、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实践要求,充分发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保证、最大优势,坚决扛起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的属地责任、主体责任、事权责任,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点问题、部署推动工作,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始终坚守信访工作的人民立场,不断厚植为民解难、为民服务的朴素情怀。习近平总书记将信访工作喻为“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强调“信访工作的首义,在于时刻把自己看成人民中的一员,把心贴近人民”。《信访工作条例》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充分彰显了“人民信访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和价值取向。从当前情况看,一些地区一些领域信访总量居高不下,重复访、越级访问题时有发生。这些情况表面是责任问题、作风问题,本质是立场问题、观念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从思想层面入手,结合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教育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初心使命,自觉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定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奋斗。其次要从行动层面深化,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各项工作始终,用心做好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工作,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再次要从方法层面求细,坚持走好群众路线,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多到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去,多到反映问题的群众家中去,与群众坐在一个炕头、一条板凳上,把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当作自家事来办,以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的实际成果赢得群众的信任支持。

  三、准确把握信访工作的实践要求,全力做好问题化解、源头治理的各项工作。做好新时代的信访工作,必须把《信访工作条例》作为基本遵循,既要抓末端、治已病、去存量,也要抓前端、防未病、遏增量。一方面,要坚决贯彻“三到位一处理”的重要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包案等制度,深入推进治理重复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集中推动存量问题“案结事了”,决不能把责任推给上面、踢给下面、留给后面。另一方面,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健全常态化制度化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加快推进“最多访一次”改革,着力推行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切实夯实基层社会稳定的基础,掌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篇6

 

  谈到信访,目前有一种颇具"法治"色彩的观点,认为信访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与法治的目标相悖,应当随着国家法制的健全,逐步退出历史舞台。这种源于对信访工作性质认知模糊的错误论断,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对信访事物的判断。

  按照西方的宪政思想和理论,当人民通过代议制度将治理国家的权力让渡给政府后,人民对政府权力的控制,主要通过两种途径来实现:一是以权力制约权力,即通过分权的制度设计,达到权力间相互制衡的目的;二是以权利制约权力,即通过人民行使保留的权利,达到制约政府的目的。这种人民保留的权利,主要是指"用手投票"的权利,即人民通过和平的方式对政府进行罢免的权利,以及在理论上存在的可以"用枪投票"的权利,即通过暴力的形式进行革命的权利,和"用脚投票"的权利,即通过迁徙以逃避暴政的权利。这也就是说在西方国家,人民虽然在法律上享有请愿,集会,游行,示威等诸多权利,但是除非罢免,否则政府对于人民发出的各种声音和主张,在法律上并不负有回应的义务。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是源于"议行合一"思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因此,不能简单地套用西方的宪政理论来分析我国的政体。

  依照我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享有"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为了从制度上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落到实处,宪法在规定了选举权,罢免权等民主权利之外,把"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作为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主权利,在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加以规定。与此规定相对应,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必须"经常保持同人民的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这就是说,在我国,人民的声音和主张,不再是毫无意义的"空气震动",而是由公民权利与国家机关义务组成的实实在在的法律制度。

  由此可见,信访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公民的基本民主权利,是我们国家的基本民主制度,也是我们国家法律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这种由宪法确认并加以保障的人民民主权利和相关的制度设计,是社会主义制度区别于资本主义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具体体现,与党的十五大和现行宪法确立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并不相悖。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篇7

  通过这次学习,了解到各级机关、单位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应当及时报告本级党委和政府,通报相关主管部门和本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良影响的产生、扩大。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接到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应当向上一级信访部门报告,同时报告国家信访局。作为一名党员,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于心,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篇8

  《条例》对新时代信访工作作了系统安排和全面规范,在推动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信访矛盾攻坚化解、规范信访业务、优化信访生态方面都有积极影响,《条例》最大的创新和突破就是对党领导下的新时代信访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作出新界定,即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我们要准确把握、全面落实关于信访工作体制和格局的新规定新要求,把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使信访工作在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上又上了一个新台阶。我们要充分结合新《条例》做好网上信访工作,要用好信访网络,全面实行阳光信访,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方便群众随时就地反映问题,随时就地了解问题处理进度,把群众吸附在基层,减少矛盾上行。要用好互联网,关注互联网上有关舆情动态,掌握社情民意,了解社会对信访工作的评论,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高做好网上信访引导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篇9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不断增多的大规模群体信访和矛盾激烈的个体信访,引发了持续上升的信访洪峰,成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以成都市为例,1998年信访总数28000件次,20xx年信访总数84000件次,20xx年信访数321619件次,20xx年1—4月达129754件次,较去年同期上升94%,高增长的信访量可谓居高不下,愈演愈烈,各级政府机关在处理信访工作中,要花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特别是最基层的街道办、乡镇政府,在面对大量的群体信访和矛盾激烈的个体信访,上有领导指令化解的压力,下有群众极端不满的怨气,信访部门在解决信访事项的过程中处于两难的境地。

  信访是人们在经济生活中的现实矛盾反映。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在经济生活中的交往日益频繁,由此产生的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自然人与其它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刑事纠纷、行政纠纷呈显著上升趋势。在处理和解决这种人民内部矛盾过程中,往往通过人民调解、以及诉讼等程序能够使大多数的问题得以圆满解决,产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有关职能部门的处理结果也能够欣然接受,起到了既能维护法律权威,又能达到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目的。然而,一些或因对政府职能部门执法不满、执法不公,或因自身处于社会劣势地位而遭受不公平待遇或经济损失的群众,按自己的主观意愿到任何一级机关解决问题,上访人往往认为单单依靠本单位、本部门不能解决问题,只有通过制造更大的声势、聚集更多的人数、采取更过激的行为、使用更严厉的措词、到达更高一级的党政单位信访才能达到其目的。街乡解决不了去区市里解决,区市里解决不了去省里解决,省里再解决不了就进京上访。更为恶劣的是部份上访人采取阻拦党政主要领导车辆、关闭行政机关大门、在国家以及党政要害机关静坐,更有甚者还冲击国家有关党政部门、砸毁公共财物,严重影响了党政机关的形象,扰乱了党政机关的正常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当然,发生上述行为后,当事人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治安处罚。

  造成当前信访特别是集体访、重复访逐年增多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客观上的原因。由于当前我们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利益关系的不断调整,导致了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和利益结构的深刻变化,一些积累多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是需要一定过程的,而群众要求解决问题的心情迫切,这两者之间的矛盾,是造成群众信访和集体访、重复访增多的重要原因之一。二是主观上的原因。少数国家公务人员不依法行政,甚至违法乱纪,侵害群众的利益,有的对群众的合理要求或应该解决的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引发大规模群众上访;还有一些部门在实施改革措施过程中,程序不规范、不公开,工作方法简单,操之过急,引起群众不满,进而引发群众集体重复上访。

  前面提到信访人的行为能够严重影响了党政机关的形象,扰乱了党政机关的正常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那么现阶段党政机关是怎样对待信访工作,信访工作有什么样的性质和任务,又有什么样的作用呢 中央领导同志曾多次批示指出:“信访工作是我们党和政府发扬民主、体察民情、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并将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性生动地概括为体察民情的“寒暑表”、检验政策的“调节器”和发扬民主的重要“窗口”。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要求,要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领导干部要亲自处理来信来访。这充分说明了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作用。应该看到,做好信访和维护稳定工作,是实践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重要方面,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具体要求。同时,信访工作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独特的重要作用。信访工作做得好不好、有没有成效,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要把做好信访工作提高到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高度来认识。

  信访工作是体察民意的“寒暑表”,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减压阀”。信访工作不仅仅是信访部门的工作,也是我们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的份内事。在当前情况下,重视不重视信访工作,是检验领导干部素质高不高的重要标志;做好做不好信访工作,是衡量一个单位工作扎实不扎实的重要标准。一个不善于抓信访工作的领导干部,很难说是一个称职的领导者。要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尤其是作为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更要带头抓信访工作,亲自批办重要的群众来信,接待反映重大问题的来访群众,过问重要的来信来访处理情况,认真组织查处重大信访案件。要积极支持信访部门的工作,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信访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经常性的政治工作,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群众工作,它属于上层建筑领域,是为社会主义政治服务的。具体地说,信访工作的性质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党和国家各级领导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一项群众工作和政治工作。这是因为信访活动的发起者是广大人民群众,他们反映情况,提出要求,都具有自发性和群众性。而看待、处理这些问题,就必须以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为准绳。这就使信访工作具有强烈的政治性。从现象上看,信访工作体现了信访者与受理者之间的关系;从实质上看,它体现了人民群众与国家和社会组织管理者之间的关系,从一个方面体现了社会的政治制度。因此,信访工作是一项群众性很强的政治工作。二是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重要手段。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他们可以依照法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国家的管理。在现阶段,人民群众表达意愿,参政议政,实施民主监督、公开监督,信访形式已成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外的一件最常用的形式,而信访工作的任务恰恰是要尽可能恰当地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满足群众正当要求,反映群众的真实意愿,为人民群众参政议政,实施民主监督提供方便和条件。同时,还要严格按照《宪法》的规定,保障群众来信来访的民主权利的顺利行使,坚决反对和制止任何阻挠、压制群众正当行使信访权利的错误行为。对打击报复信访者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党纪、政纪和法律予以制裁。三是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机关及其负责人密切联系群众,进行民主协商对话,了解民间信息的重要渠道。社会主义时期,党和国家的一切决策必须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为前提。群众来信来访正是各级领导机关和负责人了解民意的重要渠道,是领导者与群众进行交往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从某种意义上讲,信访工作就是领导与群众之间的一种联系,是受理者与信访者之间的一种对话。这种联系、沟通与对话,有比较直接、比较广泛、比较迅速、比较真实的特点。

  信访工作是一项很繁杂、很具体的工作,没有老本可吃,什么时候重视了,什么时候工作就有成效;什么时候松懈了,整个工作就会前功尽弃,毁于一旦。因此,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按照“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努力做好信访工作,营造一个稳定的发展环境。

  做好信访工作,关键是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一把手要亲自抓信访工作,对信访工作负总责,要认真履行稳定和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有效协调各方力量开展工作;分管领导对信访工作负有直接的责任,要具体负责抓好稳定和信访工作的落实。对群众信访,根据其情况和性质,尽量做到领导亲自接待、亲自批办、亲自督查落实,认真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站在讲政治高度上,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要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群众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强力量,常抓不懈。要进一步增强党性原则和群众观念,对信访部门开展工作给予人、财、物等方面的大力支持,配齐配强信访力量,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各级领导要按照胡锦涛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所要求的,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结合信访工作的实际,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深厚的感情,善待上访的群众,体谅和理解他们的困难,积极主动地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做好信访工作要进一步树牢宗旨意识,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要从“倍加维护稳定”的高度增强忧患意识,采取得力措施减少群众集体上访。要积极主动地处理重大集体上访和突发事件,应该由哪一级、哪一个部门解决的信访问题,就由那一级、那一个部门认真处理好,不得上交、不得下推。对跨地区、跨部门的信访问题,要及时通报情况,分析形势,研究处理意见。要特别注意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讲究工作方法。要加大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力度,既要文明热情,耐心细致地宣传政策法规,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又要坚持原则,把握尺度,注意方式方法,不能乱表态,乱开政策口子,引发新的矛盾。群众上访,一方面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没有做到尽善尽美,群众还有不满意的地方;另一方面也表明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充分信任,希望并依靠党和政府给他们排忧解难。对信访群众要有真情实感,时刻考虑群众生活、群众利益和群众愿望。要把处理好每一件来信、接待好每一次来访当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千方百计地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对一些久拖不决的疑难问题,要在不违背政策法规的前提下,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不要怕上访群众“占便宜”;对一时难以解决或不能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服工作,稳定群众情绪。要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领导同志要经常深入基层,察民情,解民忧,多做“雨中送伞”、“雪中送炭”的工作。

  做好信访工作再就是要进一步树牢责任意识,切实抓好责任制落实。信访工作本身就是领导干部的工作。要以落实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制为重点,从三个方面扎实推进信访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一是要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形势,讨论解决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坚持和完善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建立齐抓共管、联手处理信访问题的协作机制。二是要坚持落实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和值班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对信访量较大,领导干部本人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将部分信件交给同级信访部门专人办理,同时要抓好督办,定期过问处理情况。三是要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和责任追究制度。负责信访包案的领导要认真落实责任,定领导、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包案件调查、包问题处理、包人员稳定。对因敷衍、拖延、玩忽职守或徇私舞弊而贻误工作,造成群众越级上访或重复上访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行政处理信访事件,也有极难解决的,那么建立司法信访制度,把信访纳入法制轨道也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又一良好途经。党的“十五大”提出要依法治国,建立法制国家。其根本要求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规范都要纳入法制轨道,用法律的规定来调整和约束人们的行动。目前发生的无序上访事件,给社会治安形势也带来隐患。因此,首先要求加快信访方面的立法工作,制定和出台《信访法》。在程序上规定信访人员应按照一定的级别归口逐级处理,信访人员不得以自己的意愿任意选择信访机关。在对待信访问题的具体处理过程中都做到有法可依,使其纳入法制轨道,彻底解决信访的混乱局面和无政府状态。

  对信访当事人始终不服调解而不断缠访的,以听证会的形式予以终结则显得必要。构筑信访程序,是完善信访制度的需要,也是化解矛盾、促进调解、维护稳定的现实需要。从当前的发展来看,信访还未建立自己的程序,这是信访很不完善的地方。因此,亟需完善信访制度建设,建立一套信访程序,听证是一种独立的法律制度,它的内涵是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外延则是立法、执法和司法等领域。听证是化解信访人对信访部门产生的抵触情绪的重要途径,因为听证在于“听”,不仅是主持人听,而且信访人也在听,各方均有平等的发言机会。这样,在信访部门的主持下,信访人把问题讲清楚,有关部门参与解答,现场办公,促成了信访案件的解决。

  总之,做好信访工作,既要坚定信心,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为群众多办实事,为维护社会稳定做贡献,又要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群众上访的长期性、艰巨性和社会矛盾的复杂性。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政治敏锐性,增强政治鉴别力,与时俱进,努力做好信访工作。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篇10

  新颁布的《信访工作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总结我们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的宝贵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坚持和加强了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了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原则要求、理顺了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是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法规。通辽市将坚定不移抓好《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夯实基础、完善举措,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效,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深刻认识信访工作的政治属性,切实增强为党分忧、为党尽责的使命担当。政治属性是信访工作的基本属性,信访工作首先是政治工作。做好信访工作,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这一政治问题,关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一核心问题,关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这一重大问题。作为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于信访工作必须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信访工作条例》,准确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性质作用、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实践要求,充分发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保证、最大优势,坚决扛起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的属地责任、主体责任、事权责任,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点问题、部署推动工作,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始终坚守信访工作的人民立场,不断厚植为民解难、为民服务的朴素情怀。习近平总书记将信访工作喻为“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强调“信访工作的首义,在于时刻把自己看成人民中的一员,把心贴近人民”。《信访工作条例》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充分彰显了“人民信访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和价值取向。从当前情况看,一些地区一些领域信访总量居高不下,重复访、越级访问题时有发生。这些情况表面是责任问题、作风问题,本质是立场问题、观念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从思想层面入手,结合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教育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初心使命,自觉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定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奋斗。其次要从行动层面深化,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各项工作始终,用心做好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工作,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再次要从方法层面求细,坚持走好群众路线,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多到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去,多到反映问题的群众家中去,与群众坐在一个炕头、一条板凳上,把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当作自家事来办,以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的实际成果赢得群众的信任支持。

  三、准确把握信访工作的实践要求,全力做好问题化解、源头治理的各项工作。做好新时代的信访工作,必须把《信访工作条例》作为基本遵循,既要抓末端、治已病、去存量,也要抓前端、防未病、遏增量。一方面,要坚决贯彻“三到位一处理”的重要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包案等制度,深入推进治理重复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集中推动存量问题“案结事了”,决不能把责任推给上面、踢给下面、留给后面。另一方面,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健全常态化制度化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加快推进“最多访一次”改革,着力推行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切实夯实基层社会稳定的基础,掌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篇11

  通过学习新《信访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

  一个良好的信访秩序,不仅是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维护信访人自身权益的需要。这次《信访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同时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实现“维护权益”与“维护秩序”的统一。首先,对上访群众开展《信访条例》的宣传和法制教育。向信访群众广泛宣传信访过程中的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六种禁止性行为,明确告知扰乱信访秩序的法律责任。

  教育和引导上访群众做到文明、理性的上访。其次,要建立健全重大信访事项的紧急报告制度。对可能或已经对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各地、各部门的信访工作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详细制订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报告制度。第三,要由公安、信访部门共同研究建立处置无理上访行为协调联动机制,依法追究违法信访人员的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处置预案》,及时处置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聚集滋事、滞留,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非正常上访行为。真正做到“有理上访热情接待,无理上访及时劝解,违法上访依法处置”,敞开大门,善待信访群众,维护秩序,共建和谐社会。

  总之,新《信访条例》的基调凸显了“规范”,我们的日常工作上也不例外,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就可以避免就信访抓信访,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篇12

  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信访工作条例》,是信访工作历史上第一部党内法规,是指导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折不扣落实好《信访工作条例》各项要求,切实把这件“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做细做实,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第一,始终坚持信访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信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信访工作是什么、信访形势怎么看、信访工作怎么干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做好新时代人民信访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一定要从政治的、战略的、全局的高度,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强化群众工作意识,牢固树立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系统解决问题为衡量标准,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第二,努力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我们要始终坚持把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方法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全力做好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工作,密切同群众的联系,增强群众对党的信任。要多跟群众沟通。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要充分尊重民意、多和群众商量,经常设身处地、换位思考,深入了解群众想什么、盼什么、要求什么、反对什么,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做好工作;特别是注重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与群众当面推心置腹沟通,讲透政策措施,讲明工作出处,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和认同。要多与群众见面。变“上访”为“下访”,经常深入老百姓家中,拉家常、问实情、交真心,以“面对面”换取“心连心”;同时严格落实值班接访制度,盟级领导干部每月至少1次、旗县市领导干部每月至少2次到信访大厅接待信访群众,耐心倾听群众诉求,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让群众说得上话、泄得了气、息得了怨,有效推动案结事了、事心双解。要多为群众解难题。全面梳理民生政策落实情况,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行“一线工作法”,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呼声,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等急难愁盼问题,一件一件抓落实,努力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第三,立足源头治理解决信访问题。信访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关键也在基层。我们要聚焦夯实基层基础,以创建信访工作示范县和示范乡镇为引领,着力提高源头治理信访问题的能力水平。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排查与化解相结合,全面落实四级隐患排查化解机制和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制度,健全完善各类风险隐患应对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化解时限,做到心中有数、手上有招。做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发生。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和城乡“网格化”管理作用,落实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体系,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着力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坚持大抓基层、大抓基础,严格执行镇村两级初信初访首问负责制,做到事事明责、人人有责、易于问责,推动信访问题首先在基层解决。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信访案件办理质效,加快推动“一网管全盟”平台建设运行,抓好网络信访“三个一”建设(健全一个全覆盖的网上信访工作平台、创建一个网上群众之家、设立一个人民满意的网上信访代理窗口),推动更多信访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让群众少跑路,确保信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依法依规解决信访问题。严格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和“三到位一处理”要求,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依法处理信访和群体性事件中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第四,全面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和根本保证。要切实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压实信访责任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要求,把责任内容落实到岗、明确到人、具体到事,构建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责任体系。要把贯彻落实《条例》、开展信访工作情况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述职述责内容,做到信访工作和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考核。要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狠抓能力和作风建设,落实关爱激励保障措施,打造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专业化信访工作队伍,为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篇13

  《信访工作条例》对新时代信访工作作了系统安排和全面规范,在推动信访工作体质机制建设、信访矛盾攻坚化解、规范信访业务,优化信访生态方面都有积极影响,《条例》最大的创新和突破就是对党领导下的新时代信访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作出新界定,即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准确把握、全面落实关于信访工作体制和格局的新规定新要求,把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不断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合理诉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营造规范有序的信访环境。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篇14

  修订的《信访条例》,是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举措。修订后的《信访条例》贯彻了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体现了坚持“以人为本”,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彰显了权利、责任、法治、秩序的理念。与旧条例相比,它增加了畅通信访渠道、创新信访工作机制,以及强化信访工作责任的内容,并完善了维护信访秩序的内容。

  在我看来,新《信访条例》最大的变化,就是突出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将其确定为信访工作的重要原则。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是一个宪法原则,特别是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从十年前旧《信访条例》中的普通条款提升至总则位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条例规定,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新条例还为信访人增加了四项新权利:可以要求行政机关公开相关的信息;可以查询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对信访内容是否受理,必须给予书面回答;信访人对行政机关的处理意见不服,可请求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进行“复查”,并可以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新版《信访条例》在一定程度上认可了这一发展方向。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机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

  知信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信访人对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上述机关提出。新版《信访条例》将一部分本不属于信访功能范围的内容适当剥离出去,为司法预留下合理空间。当前,我国法治建设的势头良好,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前所未有的作用。这对我们提高法律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作为一名学校的教师,更应尽快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依法行政、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篇15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倾听群众呼声的窗口、体察群众疾苦的平台,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信访工作条例》,彰显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我们要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站在了解群众期盼、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和总结执政得失的高度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能力水平。

  必须始终把强化政治担当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信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必须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条例》,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全面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必须始终把保障发展稳定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信访工作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信访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社会环境的稳定与否,又间接影响着经济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努力把信访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认真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凡是实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都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从源头上、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不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信访与非诉讼纠纷调解方式的联动,探索更多依靠基层、发动群众、就地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的途径和办法;健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机制,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契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必须始终把维护群众权益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信访是群众对各级党委、政府的“信任之访”。我们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首先要善于面对面,信访问题拖不起、绕不开、回避不了,早解决早主动、早解决效果好,越拖情况越复杂。我们要严格落实下访、约访等制度,积极主动接待信访群众,经常性深入到信访群众中,弄清矛盾的来龙去脉,搞准矛盾的症结所在,力所能及地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其次要善于心贴心,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很多是疑案积案难案,处理起来比较棘手,而且有时群众情绪比较激动,甚至难免有些过激言行,这时候需要我们做的就是以耐心解烦心、用真心帮忧心,理顺信访群众的情绪,赢得群众信任。再次要善于实打实,向群众说实话、掏心窝子,解开思想疙瘩。要办实事,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依法按政策倾心尽力解决;对不合理诉求,耐心说服,讲清政策,绝不能为了求稳而突破政策规定。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我们作为群众难题的解题人,必须要不断完善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把群众的满意作为最高褒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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