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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完整)

时间:2022-08-07 12:18:02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完整),供大家参考。

全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完整)

 

 全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2018 年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区统计法治工作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围绕全区统计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实施意见》和市《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法治在统计工作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不断深化普法意识,强化执法求实效的总体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全区统计法制工作机制,为我区深化统计改革和加快统计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夯实统计法治基础,深化统计法治宣传 1.认真学习、及时贯彻国家、省、市统计法治文件精神,开展专题研究;落实市局相关改革部署,完成改革任务,取得明显成效。

 2.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按照“七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分工和工作职责,制定 2018 年区局年度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各项工作责任,将统计“七五”普法工作落实到实处,做到普法有计划,活动有分工,宣传有记录,资料有存档。

 3.完善和落实统计干部学法知法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出台为契机,在统计队伍内部加强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认真落实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建立局党组学法制度,每年集中专题学法不少于 2 次,切实做好统计干部学法用法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4.强化专业统计法治宣传。对于统计调查对象,区局各专业紧密结合统计年定报、农业普查、经济普法等统计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结合业务培训会议、走访、执法检查和行政指导等日常工作,提高各类调查单位法人知法、守法意识。

 5.大力开展重要时点普法宣传活动。对于社会公众,继续把握 12 月“全市法治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统计法》及《条例》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加强新媒体技术的应用,广泛开展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普法宣传,不断增进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和统计工作的了解和配合。

 二、强化统计执法检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6. 落实“双随机”检查。围绕统计数据质量,建立“双随机”检查机制,制定实施全区年度统计监督检查计划,局各主要专业按照企业名单组织对镇、开发区、街道进行检查,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7.深化统计监审工作。局法治专业人员组织牵头,局相关专业配合,围绕贯彻落实统计法、统计方法制度执行情况、统计数据质量和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等内容,开展有计划、有组织的统计监审。同时,搭建与企业沟通的平台,把法治宣传贯穿到统计监审过程中,做到既执法又普法,既检查又指导。

 8.强化统计法治督查。制定统计督查方案,对镇、开发区、街道全覆盖。按照省局《统计检查办法》的要求,联合双基、相关专业对镇(街道)、村(社区)、企业、集聚区统计工作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及重点统计专业的主要统计数据质量、统计法律和法规宣传执行情况开展督查,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

 9.开展统计行政指导。按照行政指导的原则、程序、要求、适用范围,结合统计监审、统计督查、工作调研,加强对年度新增联网直报单位、统计基础薄弱、统计人员变动、业务不熟悉、数据波动异常企业开展统计检查。

 三、夯实统计队伍建设,加强统计执法人员素质 10.加强统计法治队伍的建设。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江苏省统计局组织的执法证培训考试,积极培养优秀人员纳入江苏省统计局执法骨干人才库。加强举办统计法制业务培训班,不断提升统计系统干部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技能。

 11.促进法制与业务的融合。进一步发挥镇(街道)统计办的优势,提升镇(街道)统计人员在普法宣传、发现统计违法案源所起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将统计法制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融为一体的工作机制。

 12.完善法治工作考核。修订统计法治工作考核办法,完善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加大对重点难点工作以及创新创优工作的考核权重,充分发挥考核评比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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