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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
学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
新学期开学后,北方民族大学印发《关于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整治“四风”问题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在全校范围组织开展整治“四风”问题回头看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整治“四风”问题专项检查工作。
学校成立了由学校办公室、组织部、纪委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专项检查从开展整治“四风”问题回头看的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问题专项检查的情况、十八大以来“四风”问题统计与分析等三个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和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由全校各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并提交自查报告。学校专项检查组对各单位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座谈、重点访谈等方式,针对公务招待、公务用车、公务出国等三公经费使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改进文风会风、财经纪律、资产管理等重点内容进行了专项检查。学校根据专项检查结束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
学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以党风政风推动社风民风,在中秋节、教师节、国庆节期间,学校按照《中共湖里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
20xx 年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通知(厦湖教工委〔20xx〕42 号)》作出的严明纪律部署,认真落实严明纪律、纠正“四风”等工作,确保形成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国庆佳节氛围。现就我校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工作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学习统一思想。
1.及时传达,领会精神。在 9 月 4 日书记、校长参加“全省教育系统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 ‘四风’工作视频会议”后,分别召开支委会、行政会,及时传达和学习会议精神、上级指示要求。组织行政班子成员,认真讨论《关于 20xx 年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通知(厦湖教工委[20xx]42 号》的有关要求。安排工会配合总务部门,由学校财务做好自查工作,并及时将自查情况汇报到行政会。支部将《湖里区教育局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中共湖里区委教育工委湖里区教育局关于教师节等节日期间在全区各类学校教师中开展“不收礼”活动的通知(厦湖教工委〔20xx〕44 号)》等文件传到学校教师工作 QQ 群共享中,引导教师自学,并做好笔记。
.大会明确要求。根据区教育局《关于深入学习〈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的要求,分别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全体教工大会,传达上级文件的精神,按照区教育局《关于重申中秋国庆期间“十个严禁”的通知》里的具体内容,对全体党员、教师提出明确要求,严格禁止“中秋节、教师节、国庆节”期间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财物;严格禁止违反规定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严禁向学生索要或暗示索要财物等。学校严格禁止教师向校领导送礼,请教师监督校领导是否有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
二、开展活动,落实制度。
1.开展教育活动。结合开展“以案明纪”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支部组织教师通过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 年修订)》、《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区教育纪工委《关于转发〈我省教育系统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情况及有关典型案件的通报〉的通知》、《关于组织教师学习〈黑龙江“女教师骂学生索要礼物”〉相关报道文章的通知》,强化廉洁从教的师德教育,使教师明确自身的职业道德要求,树立为学生服务的宗旨意识。学校组织教师学习《习近平在北京师范大学考察:号召全国广大教师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使大家树立教师职业光荣感,从而从思想上进一步树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
之以恒纠正“四风”的决心。
.开展自查活动。学校按照“遵规守纪无小事,各项规定必须得到确实的落实,制度必须得到遵守,任何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到廉洁自律,不违章违纪”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全体教师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填报《党员干部、教职工廉洁从政、从教“四对照、四查找”登记表》和《教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执行十个“严禁”情况自查表》,校级领导还填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个人自查、检查登记》等。学校财务自觉加强对节日期间财务管理的检查,严肃财经纪律。经查,学校在中秋、国庆期间,我校没有以组织“博饼”等名义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卡。没有以中秋“博饼”为名用公款吃喝、相互宴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没有用公款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博饼”活动,没有用公款赠送月饼和各种节礼,没有利用工作时间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节庆活动,没有发生以节日为借口进行以权谋私,或以工作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违法乱纪现象。总之,学校在中秋节、教师节、国庆节期间,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工作,杜绝了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没有出现任何违反纪律和规定的问题。
三、关注民生,做好工作。
1.领导带头示范。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
统,过文明、节俭、祥和、廉洁的节日,是学校严格遵照上级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文件精神的具体表现。我校按照区委教育工委要求,党政领导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在率先垂范的基础上,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增强政治敏感性,严把审批关。在此基础上,党政领导积极贴近群众,深入开展各种“送温暖”慰问活动,为党员、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学校节日期间,为过生日的教职工,举行简单而有意义的集体庆祝生日的仪式,为退休教师举办重阳节庆祝活动,表达了支部、学校、工会的关心和慰问之情。
.党员行政表率。学校行政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遵守规定,模范执行纪律规定,严格监督管理,取得师生的信任和支持。活动期间,学校的党员同志们表现高风亮节,严于律已、以身作则,守住底线,不踩红线激励,团结全体教师,围绕在支部和学校这个大家庭中,为学校发展,尽主人翁的职责和力量。
学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
为贯彻执行南通市教育纪工委《关于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通教纪工[20xx]3 号)精神,切实做好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5 月 30 日上午,我校在综合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全校中层以上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动员会。会上,党委纪检委员、副校长
潘健传达了全市教育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精神,解读了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的文件内容,阐述了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对我校即将进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的具体时间和步骤等作了布置,要求各部门和中层以上干部按照工作部署按时保质完成自查工作。
按照会议部署和文件要求,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党办、校办和财务处等部门配合,认真开展全校各部门和干部个人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十项规定的情况
我校党委在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开展“5.10”思廉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学校相继制定、修订了《财务借款及报销规定》、《公务招待管理暂行办法》、《公务卡管理办法》、《公车使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自觉进行自我约束、规范。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坚决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努力控制和降低对外接待标准,基本做到不在高档酒店对外接待,不上高档烟酒,不铺张浪费。二是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坚持开短会,发短文,节约行政资源,勤俭、务实的机关作风进一步形成。三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车辆配、办公用房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公务用车配备使用
没有违规情况(黄建辉书记的公务用车为局配备,由学校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办公用房没有违规超标情况,没有豪华装修,条件相当简朴(书记、校长办公室,原面积略有超标,已改造,现已符合标准)。经自查自纠,我校领导班子在公务用车配备、办公用房使用等方面无违规问题,也无公费旅游、讲排场等行为。
执行财务管理规定的情况
学校财务处根据要求,制作自查报告表,分发到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为期 15 天的各部门执行财务管理工作的自查自纠工作,自查报告表由各部门签章与负责人签名,同时分管校领导督查并签名确认。自查工作除学校党政职能部门和教学业务机构自查外,还包括三里墩管理办、工会、团委、食堂、教育发展基金会、南通市中小学教师研修中心等,力求做到全方位的自查,不留死角。学校规定 6 月 16 日为截止日期,各部门均能认真自查并按时将自查报告表报送财务处。
(一)收入管理方面
所有预算外收入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存在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不存在擅自在金融机构开立使用账户、公款私存行为。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
制的财政票据。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二)支出管理方面
学校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了健全的支出管理制度。支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按实际发生数列支,无虚列虚报和白条抵库等现象,确保原始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使用虚假票据,不存在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财务支出实行校长负责制,对大额资金的使用由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决定。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存在贪污挪用科研经费等现象。上级拨付的学生伙食费、奖学金、助学金等补助款,总是及时地发放到学生手中。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部分项目支出实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财务管理实行双重管理,校财务处负责审核与报账,南通市教育会计核算中心负责支付与记账,职责明确。不存在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等违规行为,无滥用和铺张浪费等现象。
(三)资产管理方面
建立了健全的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对固定资产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
按照规定及时处理。学校资产的出租、出借、出售、出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等,都按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报批。
随着学校升格为专科学校,今后在高等教育的平台上,学校上下充分认识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更严格地按照国家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开展工作;以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和提升服务质量为宗旨,我校正在探索并逐步建立适合高校要求的现代财务管理模式,逐步拓宽服务功能,为学校各项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保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从而为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提供坚实保障。
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情况
我校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具体规定了“三重一大”事项应以会议的形式集体研究决策。学校党政班子每月召开1-2 次党政联席会议,坚持做到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全部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不得私自表态决定重大问题,保证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公开性。在学校内设机构改革与中层干部竞聘、中层干部任期内岗位调整;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重要工作;学校发展、校园建设、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等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学校重要规章制度;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重要调整;教职工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绩效、
奖励和关系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和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学校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校级以上重大表彰,校园安全稳定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等工作中严格按程序政策办事,充分发扬民主、确保工作公开透明,平稳有序,效果良好,不存在领导干部个人对“三重一大”事项独断的行为。
干部个人廉洁从政的情况
学校纪检监察室制作《通师高专中层以上干部个人廉洁从政情况自查报告表》,分发到每个干部,开展为期一周的自查自纠工作,自查报告表由各部门负责人审签名(部门负责人由分管领导在审签处签名),已按时全部回收,同时走访听取了部分师生的意见。经领导干部、中层干部自查报告,相关负责人审核和听取师生意见,没有发现我校干部存在以权谋私行为,不存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的行为;不存在受贿、行贿行为;也没有发现其他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及其他违规行为。
与此同时,学校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每个成员、每个支部书记和每个部门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就“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等方面明确要求,并聚焦“四风”等问题提醒帮助,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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