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基本知识问答,供大家参考。

有关党的知识 1. 党的性质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是中 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 同时是中 国人民和中 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
2. 党的最终目 标是什么?
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
3. 党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4. 党的思想路线是什么?
一切从实际出发, 理论联系实际, 实事求是, 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6.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什么?
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开放, 自 力更生, 艰苦创业, 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 民主、 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7. 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哪些基本要求?
第一,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第二, 坚持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 与 时俱进。
第三,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四, 坚持民主集中制。
8. 民主集中制最基本基本的原则是什么?
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
党的民主集中制最基本的原则是:
党员 个人服从党的组织, 少数服从多数, 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 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 会。
9. 哪些人可以申请入党?
党章第一条规定:
“年满十八岁 的中国工人、 农民、 军人、 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 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
13。
预备党员 誓词内容是什么?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 拥护党的纲领, 遵守党的章程, 履行党员 义务, 执行党的决定, 严守党的纪律, 保守党的秘密, 对党忠诚, 积极工作, 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 永不叛党。
”
14. 党员 有哪些义务?
( 一)
认真学习 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学习 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及决议, 学习 党的基本知识, 学习科学、 文化和业务知识, 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 二)
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 政策, 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 在生产、 工作、 学习 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 三)
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 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克己奉公, 多做贡献。
( 四)
自 觉遵守党的纪律, 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 服从组织分配, 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 五)
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对党忠诚老实, 言行一致, 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 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 六)
切实开展批评和自 我批评, 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 错误, 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 七)
密切联系群众, 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 遇事同群众商量, 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 八)
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提倡共产主义道德, 为了 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 英勇斗争, 不怕牺牲。
15. 党员 有哪些权利?
( 一)
参加党的有关会议, 阅读党的有关文件, 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 二)
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 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 三)
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 四)
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 , 向党负 责地揭发、 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 违法乱纪的事实, 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 , 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 五)
行使表决权、 选举权, 有被选举权。
( 六)
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 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 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 其他党员 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 七)
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 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 可以声明保留, 并且可以把自 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 八)
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 申诉和控告, 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 责的答复。
16. 党的纪律处分有哪几种?
党章规定的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
警告、 严重警告、 撤销党内职务、 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17. 学生党员 毕业后, 如何转组织关系?
学生党员 毕业后, 必须在办理报到手续的同时, 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并由自 己带到新的单位, 在组织关系未转去之前, 可不参加新的单位的组织生活。
如果待分配工作, 可在单位确定以后再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手续。
如党员 受雇作临时工, 凡在 6 个月 以上的, 应将党员 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3 个月 至 6 个月 的可以带党员 证明信, 短时间的临时工可以不转党员 组织关系。
如果借口 人才流动, 未经组织同意不辞而别的, 超过 6 个月 不转组织关系,则要按党章规定, 以自 行脱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