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厢人物故事,供大家参考。
城厢人物故事 烈 尼 周 凤 姑 梅园新村的西面是上海花园, 这里原是清代香象庵的故址。
凤姑从小就在那里出家。
庵里另有两尼姑四尼和全尼, 他们都同恶少顾恩有私情。
恰巧为凤姑窥破, 四尼怂恿顾持刀威胁, 想把她污辱, 凤姑抵死不从。
当时情势紧迫, 凤姑抢掷石砚, 没有击中, 惨遭杀害, 鲜血溅洒壁上。
此事发生在清康熙六十年(1721 年)
三月。
凶杀犯企图把尸体转移至僧舍旁边, 闻门外时有脚声, 整夜未停歇, 恐遭意外,又不敢出门。
天明, 杀人案泄露。
知州李珏严刑拷打, 顾恩死于狱中, 全尼也于后死于狱中, 四尼后遇赦获得释放。
邑人拆毁尼庵, 在废墟上埋葬了周凤姑。
乾隆八年(1743 年), 州官王延熙向巡抚陈大绶详陈事迹,获准勒碑建亭, 碑题“血凝白壁” 四字。
后因年久失修, 碑亭倒塌。同治九年(1870 年)
由知州蒯德模记事镌石, 重建碑亭。
1947 年亭毁, 又再建, 邑人唐文治作记。
摘自《太仓地方小掌故》
龚 纯 庵 民 风 诗 景泰中, 吴地大饥荒, 龚作诗云:
一经水旱便流离, 风景萧条思惨凄, 到处唤春空有鸟, 连村报晓寂无鸡。
颓垣弃井荒芜宅, 苦调哀音冻饿妻, 更有社公同寂寞, 来年不复享豚蹄, 锅无粒米灶无薪, 只有松楸可济贫, 半卖半烧俱伐尽, 可怜流落到亡人。
摘自《太仓州志》
张 振 之 与 龚 起 凤
张振之, 字仲起, 名起潜, 龚起凤, 字瑞周。
嘉靖三十七年举人, 甲寅年间, 倭寇入侵, 张振之与龚起凤都被倭寇所俘, 贼寇要他俩挑负所劫财物, 龚不能忍受, 嘴里哆哆囔囔, 张指着地说:
“不要这样, 这里不是你该死的地方!”, 而龚始终愤愤不平。
贼寇饮酒时要张唱歌, 张将记得的诗歌边唱边舞并以身掩护龚。
有一天, 贼寇要张振之去捉鱼, 振之将草席放入湖池, 奋力用手击打水面, 捉了不少鱼,贼寇大喜, 振之瞄到隔壁屋里有刚酿熟的酒酿, 于是去取来给贼吃饮。贼寇饮后大醉, 两人方得以逃脱。
后来龚起凤在仕途上一直不得重用, 最后在杞县当县令被罢, 亡故后贫不能殓, 振之为他办了。
事后张振之为人分析龚的性格, 说他是一个孤僻执着, 愤世嫉俗之人。
龚起凤刚到定州任学正时, 逢州守将升职, 暗喻起凤要巴结与他,
而起凤坚持不肯; 应聘掌中州考试, 多次与主试官抗争。
提拔入大理司, 寺务司胥按惯例要收免役钱, 大理司正卿王篆叫起凤征缴, 他不答应, 王篆发怒拷打起凤的隶役, 起凤亦拷打王篆的隶役, 因此被谪严州当学正, 后又当知县。
他见县里的监狱里关了三百多个犯人, 询问之下大多是冤屈滥捕的, 他迅速甄别后, 将大多数无辜的人犯放了,只留下了十二个真正的犯人。
归德府有个李某因杀人罪向县令行贿求脱死罪, 上级官吏调起凤去审讯, 还未走满二十里路, 县令派人迎上前来只说是送上私人的钱, 起凤当即斥责喝退。
将李某严审定罪。
当知县的本当应得的车马费和马夫的工价银他统统归官库。
起凤当官每天蔬菜一碗而已, 其仆人不胜其苦都逃回了老家。
他每天将二分银子给小吏备办日常饮食。
御史来县巡查, 一切供给节俭, 监司说御史的地位不可小看, 你怎么用这么简陋的供帐(折脚床)
去招待?他回答说:“这种细节小事何须多问”。
监司只得偷偷地笑着离开。
起凤因此被罢官。
罢官之日, 全县罢市, 万人泣送, 大众募集三百银两对起凤说:“使君不顾念家产, 这些权作路上花费”。
起凤说:
“多谢父老乡亲,我一人独行, 无所恐惧, 即使周王赠百金, 我也不会接受的, 这些钱留着给百姓做些实惠的事吧!”。
起凤归家后就种田, 而且种的只是韭菜, 乡 里人持钱前往, 则园门大开, 任其刈割, 人家也不知道他曾当过官, 以龚公韭称呼他。
他的女婿曾经冒他的名声收受人家钱财, 被他很看不起, 当他将要亡故时, 只有他的女婿为他置办棺木, 没有钱, 这时, 起凤竭力争开双眼说:“所有其它人的钱都有辱于我, 唯张振之的钱可以用”。
可见他们俩人的知己程度, 张振之说:
“他就是一个强直不屈之人, 在贼寇的魔爪里他尚且不肯忍气吞声, 还有什么可以让他屈服的呢? ” 张振之, 明朝任温处兵备道病归, 曾祖父张继芳, 双凤人, 张振之为他建了张继芳庙, 造了张继芳桥, 张振之死后, 里人建了张起潜祠, 在文政铺, 即今之南门街。
后来子孙衰微, 无力修缮遂迁移到双凤家庙--张继芳庙同祀。
振之小时候就聪明, 颖州同知周凤岐看到他的文章, 异常惊喜,询问他的父兄, 此时他的父亲贫困, 兄长因事被牵连系于狱中, 周凤岐立刻下令将其兄释放。
他的父亲张士镗感受了疾病, 不能躺卧, 振之以身承抱才能睡着, 如此七昼夜, 他父亲的病终于得到痊癒。
嘉靖三十八年成进士, 授处州推官, 正当太守入京朝见, 他就此代行职守。
他首先推行条鞭法, 旨在抑制横暴, 维持封建社会的秩序。此时正是严嵩当道, 许多谋职者都去走严嵩的门路, 振之不动心直到严嵩倒台, 他才开始求官职, 被提为监察御史。
隆庆初年, 忠介公海瑞任户部主事, 因为强谏皇上, 触怒了皇帝, 将遭到不测之灾。
张振
之此时刚巡察通州仓场回转, 听闻此事立即书写疏文要为海瑞争辩,未及上疏就听得皇帝对此事渐渐有了缓和的消息, 张振之就将疏文烧了 , 有朋友要想看看他写的稿子, 他说:
“我岂是为求好名声而作,你若要知道写些什么, 请你去问祝融。”。
定国公徐延德放纵恣行, 振之具名上表弹劾将他拉下官位。
他将户部尚书高燿的奸猾好利之相批得体无完肤。
到锦衣卫视察牢狱情况, 他故意从中门进去, 与指挥使争执挑毛病。
也因此得罪遭恨于势利小人, 被借事端贬谪临清任州判,后改广信, 升抚州同知。
抚州多盗贼, 振之借用捕卒, 令每天一个值日, 如果这一天发生案子, 就要处分值日的人, 不久, 捉到了贼首,处死罪, 其后, 抚州的盗贼渐渐少了。
后又任崇仁县, 进而为南京兵部员外郎, 升南吏部郎中, 又任吉安府, 吉安与广信抚州相邻, 振之在此日久对风土人情的治理日益精敏。
吉水知县为官暴戾, 他想去那里, 但终因公务羁绊, 而且其人有强硬的后台, 力不能及, 始终愤愤不休, 后来听说此人被削官才作罢。在此为官时间较长, 后又升知州任晋按察副使温处兵备道, 因病回太,卒年五十七岁。
张振之为官二十年, 吃饭没有肉食, , 从吉安回转时囊中不足二两银子, 但见到用具内有县署中的东西, 随即丢入水里; 吉安县丞张大猷死后他的妻子将小妾所生的儿子送给民家, 振之为此延请保姆将小孩领回以归张姓; 长宁令沈某一家死尽, 唯留下一个孙子, 他为沈某全家治丧, 将其孙子托有司照顾; 天台令死于任上, 孙女被卖入妓院, 他将此女赎出送到其外公家里; 曾有一人与振之为仇, 侵犯振之,后来在路上见到捆绑着一个妇女, 细看正是其仇人之妻, 因欠赋税而被囚禁, 他为其代付了钱款才得以释放。
平时在家他常常感念周凤岐的知遇之恩。
事载《太仓州志》
智 兰 姐 故 纵 盗 贼
东乡 有一富户, 有一婢女叫兰姐, 非常聪明, 有智有勇。
有一天晚上, 一个盗贼入室偷盗与兰姐相遇, 此时兰姐手持火烛, 遇险不惊, 对盗贼说:“金银财帛随你拿, 只是不要惊动我家主母”。
第二天,主人发现家中被盗, 兰姐不慌不忙地说:
“贼已在掌握之中了, 我昨晚举烛之时, 已经将蜡烛油滴在他的身上了, 而他却一意偷窃而毫无察觉。
如今派人去市上认看他的衣服有无烛痕就可以将他捉住了 ”。主人照她说的去找, 果然将盗贼抓到了。
事载《太仓州志》
清 代 画 家 汪 溥
有一年, 清明节赴故乡(安徽)
扫墓, 远远见到他的邻居在他的田垄中砍树, 他随即回转, 他的从人不解, 问他为什么不跟踪下去?汪溥说:
“他也是偶然有需要才砍的, 我也不忍心去败坏他的名声,而且恐怕他会因受惊而摔伤了。
第二天, 他的邻居听说了此事, 前来谢罪, 他只是微笑着劝慰之。
有一次汪溥往佛寺斋饭, 寺里以蚕豆设供, 一位戒行颇高的僧人偶然将蚕豆衣吐弃, 饭后, 汪溥将吐弃的豆衣全部吃掉, 这位僧人合掌愧叹:
“某罪大难赦, 居士积福不可量。”
汪溥每天清晨一炷香, 祝祷:
“谢天谢地谢三光, 但求处处田禾熟, 惟愿人人寿命长, 国有贤臣扶社稷, 家无逆子恼爹娘, 四方平安干戈息, 我若贫时也不妨。
无论居家或当官从不间断此诗, 可见其君子之心。
事载《太仓州志》
孝
丐
二 有一丐者张五, 住城东, 腿脚盘屈不能行走。
每当行乞时, 手中拿两只容器, 一只放馊败秽污的食物, 一只放新鲜洁净的食物, 自食馊秽的, 鲜洁的给母亲吃, 每当吃饭之时, 将母亲扶起, 席地而坐,恭敬地献上食物, 随后为母亲唱歌劝食。
乐以为常。
有一丐者佚名, 背负着母亲来到茜泾乞讨为生, 每天早晨必要买了汤团或面食给母亲吃, 随之上街行乞, 到中午回去侍候母亲的用膳,晚上也是这样, 冬天寒冷就抱着母亲睡, 早起将母亲搀负起来跟她说说话。
夏天为她驱蚊, 后来母亲亡故了, 他痛哭不已民, 向人乞讨钱、布, 办了棺木, 衣物, 入殓后火化了, 随后至施舍的人家叩头致谢后背着母亲的骨灰不知所往。
事载《太仓州志》
张
采 张采, 字受先, 崇祯元年进士。
太仓州志的早期版本是他所修。父凤翼, 早卒, 事母至孝。
成年后尤为认真读书, 当时社会上风行盲目复古, 写的文章诘屈聱牙, 诲涩难懂, 他与同乡 张溥观点一致, 主张以六经史汉倡导天下, 以唐宋文学为榜样, 写出有思想性的文章。后来张采成了进士, 世人才慢慢有所转变。
当他中选进士后回家, 见到显贵之人大多放纵招摇, 他聚集了一批有识之士, 在城隍庙内宣誓:
“我辈读书人如有通达者, 决不以势凌人, 勿纵奴仆横行霸道, 勿让宗室子弟胡作非为, 勿听属下依附巴结官府, 如有逾越者共斥之”。
从此, 乡 里的风俗始有所改变, 显贵者也有所收敛。
在他任临川知县时, 十分节俭, 而奉母常使有肉食, 而妻儿以下
统统蔬菜素食。
他体恤民情、 制压横暴的善政做了很多。
后来因疾病归乡 。
在他回乡之前, 张溥已经倡办复社, 张采一回来就与他一起参与了, 此事为陆文声、 周之蘷所憎恨。
后来诬告张溥, 张采独具疏文为张溥辩说。
崇祯十四年旱, 患蝗虫为害, 张采请知县在州的四城门设粥厂救灾民。
这一年农业欠收, 知县召集乡绅一起开会讨论救荒办法, 张采磨了麦粞做成饼放在袍袖里。
到中午了, 会议还是没有作出决定, 众人都觉得饿了, 纷纷要走, 这时张采拿出预置在袖子里的粞饼每人一只, 说:
“民众的性命如同呼吸, 今天必须赶快作出决议。”, 他急民众之急历来如此。
张采取众议在城里建常平仓, 在乡 里建社仓, 以丰养歉。
并立乡规民约及保甲法, 维护地方平安。
知州钱肃乐特别钦重张采, 民有不能上达的话语, 张采去说了话, 没有不照办的。
曾经在绍兴与刘宗周讲论学问, 刘极推崇备至, 临分别时, 将来不及准备的四枚黄柑, 特地骑马数十里追上去赠送。
崇祯死后, 南明王朝拥立福王时, 张采被 起用为礼部主事, 升员外郎, 接受使命而归。
张采好善嫉恶、 搏击豪强出于天性。
修州志都是直言不讳, 秉笔直书。
他对衙蠹门役, 为虎作伥者更要让他绳之于法。
因此豪绅奸猾之徒将他视作眼中钉, 肉中刺。
其中有陶千斤等几个人尤其凶恶而且乖黠, 自从办了常平仓后, 张采屡次依法惩治使这伙人不能得到便宜。他说:
“祖宗设置常平社仓的办法是为了 用两种仓的出纳利息来养活贫民, 管理仓库者不得有侵。” 由于挡了 这伙人的财路, 他们就要借机报复。
1645 年五且十七日(农历)
清兵南下, 人心惶恐, 张采刚睡醒起来忽然有几个人冲进门来说有事要告诉, 张采出其不意, 头巾也未扎,短衫迎出。
这几个人只说有大案未了, 要张采去州衙门辩白, 当场牵了就走。
刚出门就被他们用两根木棍夹着走, 自南门外一直至州衙前,踢打无算, 又拥到城隍庙, 铁石俱下, 此时张采已是生命垂危, 这伙人怕他会醒, 又用尖利的锥子锥入他的耳朵, 腰腹部数寸深。
取了井水灌他, 将绳索系了他的头发在地上拖着走, 头颅在地上“咯、 咯”响, 拖到演武场后, 挖了坑要埋掉他, 又要拿锄将他的头砍下来, 此时旁边有看不过去的人大声阻止, 这伙人认为出气的目的达到了, 也就各自散去。
此后一个小和尚经过, 探出张采还有鼻息, 于是毁了寺里的绰禊台盘, 叫上好义之人将其弄到家中。
因此得以再生, 随即家里人雇了小船隐蔵起来。
过了一个多月, 清兵已将江南平定了, 此事渐渐被传到新来的州官处, 也为了稳定秩序, 由武官浦舒将为首的陶
千斤、 张明宇二人斩首。
而张采却常常为已亡之明王朝痛哭三年而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