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上讲话,供大家参考。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通报了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和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书,上述XX起典型案件中,有的“两个责任”精神传达不到位、落实不给力;
有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淡薄,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还没有入脑入心;
有的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
有的对公款吃喝、乱发津补贴、纪律松弛等现象充当老好人,甚至袒护、包庇。这X起案件中,有的追究了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有的追究了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责任,有的既追究了主体责任也追究了监督责任。通报的检察建议书中的案件就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人和事,尤为触动和震撼!检察建议我们已安排相关科室认真研究,并会同相关部门拿出方案和具体措施。
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的查处,说明了现在中央及地方各级把对这个两个责任的落实,放到了管党治党,兴党强党的战略高度来进行谋划和推进。今年年初召开的中纪委五次全会更是明确,2015年要推动“两个责任”向地市一级和国有企业党组织落实,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
今天我们就落实主体责任集体约谈科所长,目的是不断增强科所长主体责任意识,推动财政系统“两个责任”得到有效落实,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下面我就强化主体责任提四点要求。
一、认清执法形势,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紧迫性和主动性
一直以来,我们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扎实有效的,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总体是好的,财政部门享有良好的声誉。但是,对照当前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的执法力度和尺度,我要提醒在座的各位科所长,以前没有查处财政干部,不代表我们的队伍当中不存在消极腐败现象。没有出现问题,不代表我们每一位同志都能做到问心无愧。在以前的执法环境中,我们自认为没有问题的不代表以后就没有问题!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常态要求,一些在过去看来无伤大雅的问题现在都真正成为了问题,正是这些小问题败坏了党风、政风、民风、社风,影响了大多数人,我们必须坚决予以扫除。在这里,我要给大家敲一个警钟,各位科所长要增强意识,在涉及从严治党等大是大非的问题上,要保持清醒头脑,站稳政治立场。要改变过去考虑业务工作多,管理工作少的局面。既要追求业务工作做得好,更要追求党廉工作过得硬;
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旗帜鲜明地反对不正之风。要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认真对照上级要求,聚焦“四风”,认真地查一查、照一照,在我们的身上是否还有吃拿卡要、消极懈怠、担当不够等现象,以及刚才通报中出现的问题。
二、明确责任,提高落实主体责任的有效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主体责任能否得到有效落实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对中央的新精神、新思想、新部署,我们要定格、要对焦、要校表,要将党委的主体责任定格在的脑海中,落实在行动上。概括来讲,各科所长的主体责任基本内涵包括5个方面:一是领导责任。全面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部署。二是教育责任。组织本科所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三是管理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四是检查考核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组织检查,督促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五是示范责任。各科所长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勤政廉政,为本单位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三、强化举措,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覆盖
各科所长要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亲力亲为,抓好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要突出重点,坚持抓早抓小,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一)作风建设抓重点。作风建设体现在财政系统,主要是政风和行风建设。一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禁止收受购物卡、乱发津补贴、违规公款接待等行为。二是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广泛倾听基层群众意见,加快工作落实,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履行各项勤政廉政规定。
(二)勇于担当增效能。新常态下对党员干部管得严约束紧,一些同志就不敢做事,或者说不愿做事,认为多做事多出事,不做事就没事。这些观点是极端错误的。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公务员,我们既然选择了这个事业,选择了这个岗位,就要履行好我们的职责,就要守住自己的“责任田”,勇于担当、敢于作为。一些干部的不敢担当、不愿作为行为,实际上是懒政、怠政、庸政,我们要坚决予以抵制。局纪检组将开展机关效能监察,加大整治“慵懒散拖”力度,对一些不做事、不作为的干部予以严肃处理,切实解决门好进、但事难办的问题。
(三)强化内控防风险。要建立健全管人、管钱、管事的制度体系,筑牢反腐倡廉防线。一是突出防范重点。目前在项目申报、财政性资金分配和拨付、民生工程建设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点,这些也是纪检、检察等部门关注的重点。我们一方面要认真梳理风险防控节点,明确风险防控主要措施;
另一方面加强自律和监管,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不乱开口子,不疏于监管。二是强化政务公开。要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通过财政局网站、公开栏等载体、走村入户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和群众公开,让公众了解、理解和支持财政工作。三是自觉接受监督。要切实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自觉接受人大法律、政协民主监督、群众办事监督以及社会舆论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四)率先垂范严自律。一要管住自己。面对各种诱惑和考验,要始终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慎始慎初、慎独慎微,做到“不以恶小而为之”,自觉抵制方方面面的诱惑。二要约束亲朋。在日常生活中,对配偶、子女等要做到多约束、常提醒;
要净化自己的社交圈,择善而交,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三要带好队伍。加强干部教育管理,该检查的要理直气壮的检查,该敲的警钟要常常敲,该批评的要严格批评。我们宁愿接受干部受批评和管理后的怨恨,也不愿看到干部出事后的悔恨。四要敬畏法纪。要正确看待权力,敬畏法纪,让权力在“镁光灯”和“聚光灯”下行使,形成一种习惯、成为一种自觉。
四、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对待执纪问责
现在纪检工作实行“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各科所要服从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配合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共同惩治腐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这对干部既是一种警示,也是一种保护,不打击苗头,小案就可能变成大案、窝案,危害深远。局纪检组、监察室将落实作风建设联动督查机制,加大检查频率,突出明查暗访相结合,突出加强对厉行节约、公务接待等规定执行和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防松懈、防变通、防反弹。同时对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进行重点检查,严防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实行实名通报、一案双查、责任倒查等问责手段,保证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举措得到落实。约谈会后,我们将组织力量,随时对科所长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单位负责人,将坚决问责。
同志们,落实主体责任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希望大家切实担负应尽职责,坚持主体责任不放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优化政治生态,营造风清正气的工作优境,为促进财政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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