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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方案(8篇)

时间:2023-04-02 11:12:01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方案(8篇),供大家参考。

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方案(8篇)

2023年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精选8篇)

制定好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将会使你工作更加轻松。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

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3年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目标要求

清明节临近,为确保辖区社会稳定和森林资源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的有关精神,并结合《中共临海市委办公室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清明期间森林禁火令的通告》及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前期准备

1、结合我街道实际,3月份组织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月活动。组织做好《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清明期间森林禁火令的通告》的宣传;
加大对《浙江省消防工作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宣传力度。各干部职工要带头做好无烟上坟、文明祭祖表率。街道要积极发挥新兴媒体作用,利用网络、手机短信、农民信箱、LED电子屏、广播电视、报纸、宣传车、宣传牌、黑板报、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森林消防宣传;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育绿色文明祭祖理念。积极推广植树、种草、献花、网络“云”祭扫等文明祭祖新方式,逐步改变烧香、燃烛、放鞭炮等传统上坟陋习,让“无烟上坟”、“文明祭祖”意识深入人心。教育部门结合网络授课等方式多渠道开展全市中小学校“五个一”教育活动;
强化森林消防能力建设宣传,全面推进全市以水灭火工作步伐。

2、3月下旬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清明期间森林禁火令的通告》,两办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确定今年我市森林消防禁火期为3月1日至4月15日。街道在森林消防禁火期前做好准备工作。主要有:

①制定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方案。②开好“三个会”:一是开好街道森林消防工作动员部署会;
二是开好村级两委、党员、村民代表森林消防责任分解落实会;
三是开好村级老年协会会议,要求老年协会会员严格履行森林消防义务。③落实“四件事”:一是设立森林消防卡点,在主要进山道口、坟墓集中区和散落式坟墓,落实安排看守、巡查、检查人员,卡点设置要结合往年情况合理布局,切实发挥作用。卡点工作人员实行实名制,并统一登记造册。清明森林消防实战阶段,街道加强巡查管火;
清明森林消防决战阶段要全党动员、全民发动,全力以赴,严防死守。二是街道加大森林防火巡查力度,落实专人负责,杜绝“散落式”坟墓明火上坟;
同时可根据实际,在坟墓集中区选择安全地点,以“忠孝炉”等形式设立集中焚烧点,对携带的纸钱等祭祀用品进行统一焚烧,“堵疏”结合。三是可燃物清理,对林区墓地、林区村庄周围、干道游道两侧、林缘责任田、林内地边地堰等重点部位的可燃物(茅草及枯枝落叶),提早组织力量,采取人工割除等手段予以清理,最大限度降低可燃物载量和林火发生概率。四是特殊人群监管,落实本辖区内智障特殊人群的监护人和监护措施。④禁售禁燃烟花爆竹:街道派出所、应急办、市场监管、供销等职能部门要积极联合,对丧葬用品及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全面检查,对无证经营的坚决予以收缴,有证经营的做好封存。街道与辖区内各村、有关部门和组织签订清明期间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和禁止明火上坟责任状,明确清明上坟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禁止明火上坟责任义务。⑤扑火队伍管理:街道要在3月25日前,对所属扑火队伍、护林队伍进行全面整顿,充实人员,做好装备的维修保养。在清明禁火期前,街道要对所属街道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队员和村级森林消防义务扑火队骨干组织一次安全扑火知识培训,村级骨干力量确保10-15名。同时街道严格检查现有的民房消防水车等消防设备,充分有效利用资源,努力创新扑火方式,全力推进“引水治火”工程建设。

三、禁火期限及设卡管控时间

禁火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4月15日

设卡管控时间:2023年3月27日-4月9日

卡点时间要求:3月27日至3月31日上午8:00至下午5:00

4月1日至4月9日上午7:30至下午5:00

(其中4月5日上午7:00至下午5:30)

四、街道各部门责任分工

1、街道经济发展办:负责落实防火物资准备、防火宣传,负责检查街道护林巡查人员到岗情况。协同街道派出所、安监、市场监管、供销等职能部门,对辖区内丧葬用品及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全面检查,对无证经营的坚决予以收缴,有证经营的做好封存。街道与辖区内各村、有关部门和组织签订清明期间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和禁止明火上坟责任状,明确清明上坟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禁止明火上坟责任义务。

2、街道半专业消防队:负责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负责扑火设备检修,卡点路障设置工作。

3、街道护林员:负责辖区内森林巡查和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发现明火祭祖现场及时制止并上报。

4、各行政村:负责制定本村清明防火期间的工作计划,制定值班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加强本村清明期间安全祭扫工作宣传和野外用火管控力度,发生火情及时上报,要落实本村痴、呆、傻人员监护工作。

5、街道各卡点:负责检查进入林区的所有人员和车辆,清查收缴烟花爆竹、香、蜡烛、纸钱等各种易燃物品。粘贴告示、播放音频营造防火宣传氛围,积极引导祭祖人员要“无烟扫墓,文明祭祖”。

6、街道党政办:负责防火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信息上传下达及相关数据统计报送工作。

7、街道纪工委:负责检查各卡点及各村人员值班到岗情况。

五、街道卡点人员

1、白石海旺路口卡点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双庙路口卡点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马僚山公墓卡点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六、工作要求

1、服装要统一。街道机关干部、半专业扑火队员统一穿着森林消防迷彩服,佩戴防火袖套。

2、纪律要严明。卡点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各司其职,认真执法,服从指挥。

3、通信要畅通。街道、村两级防火全体人员通讯要保持24小时畅通。党政办传真、电子文件等上级指令要及时报告。

“清明”即将来临,各种祭祖扫墓活动已陆续开始,野外用火剧增,同时进山踏青旅游等人员活动增多,森林防火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区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

二、工作重点

(一)前期工作

1、向群众发放“森林防火一封信”等宣传材料,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做好文明祭祀宣传,倡导群众“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等,做好在集中焚烧池内统一祭祀的引导工作。

2、洽舍乡中心学校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3、各村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安排“清明”期间人员值班、村两委干部包片责任地块责任、落实重点人员包保责任。

4、对近两年来新增的坟墓要重点看守,防止群众提前上坟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引起森林火灾。

5、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各村护林员巡逻时,发现野外用火要及时制止和上报;
对防火重点区域要加强巡护;
各村对防火重点人群要落实监管措施。

6、认真做好扑火准备工作。核实好森林防火应急队员名单和联系号码,要全面检查防火物资,备齐备足扑火工具,一旦出现火情立即组织扑救。

7、全体乡干、村两委干部、护林员和乡村两级森林防火应急队员要确保通讯畅通。

(二)“清明”期间工作(4月5日至4月7日)

1、乡、村安排人员在村委会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12小时巡查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和火情“0”报告。

2、乡村组干部、护林员早上7:30必须到责任点、责任区开展工作,直到下午17:30方可撤离。

3、重点地段包保人员要切实履职,管护到位,做好群众的宣传引导;
各村要落实重点人员“一对一”包保责任制,确保不发生玩火走火事件;
在各步道合理设置防火提醒牌,对外来游客等主动加强宣传,不要在野外用火。

4、在集中焚烧池边设鲜花发放点,要求做到“鲜花上山、纸钱入池”。

5、服从区四大班子领导指挥森林防火工作,协调各村对接安排好帮扶单位人员开展森林防火工作。

6、乡防火办对各村、包保责任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时督查抽查。

7、“清明”期间,乡村组干部、护林员、应急队员要执行外出报告制度,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工作要求

1、要充分认识到“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扎实有效地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防火工作不出问题。

2、联村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所联系村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书记、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重点地段人员的包保。

3、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党政办(电话3__11__)报告,不得越级上报、瞒报,要确保信息畅通。

4、各村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

5、护林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用火。乡林业站和各村委会要加强对护林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予以警告,二次不在岗的扣发50元工资,发现三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6、如发生火情,要科学组织指挥扑救,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7、对责任不落实、巡山护林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导致森林火灾发生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乡纪委将依纪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结合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全面深化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全力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营造良好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4月7日。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清明节将至,我镇各地素有清明扫墓习俗,以烧纸钱、燃香烛、放爆竹等祭祀方式,扫墓时间主要集中在清明节前后几天,且上山人员多,由于部分人不注意防范,极易引起森林火灾。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吸取去年“清明节”期间因扫墓引发森林火灾的教训,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方针,做好以下各项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市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

(一)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普宁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落实好管理责任、预防责任、扑救责任和部门责任,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镇包村同志要集中精力把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全镇森林防火安全。各村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层层动员部署,推动工作落实。

(二)坚决管住管好野外火源

1、镇包村同志要深入各村,组织“两委”干部进山入林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各村要严格落实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特别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的有关规定,严查违规野外用火。

3、各村要落实专职护林员和村干部加强对坟墓周边、农村野外烧香拜佛的地方等关键部位的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森林火险隐患。

4、各村要加强对进山人员的防火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在主要路口设卡,劝导、收缴火种,杜绝火种火源进山入林。

(三)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1、各村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特别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普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安全知识,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2、加大投入,继续完善森林防火宣传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新建一批永久性森林消防宣传警示牌,并对现有森林防火宣传牌进行及时刷新;
各村要在主要进山路口布设森林消防宣传标语和横幅,森林防火宣传车要开进某某巡回广播,提醒警示进山人员注意防火。

3、镇民政和宣传部门要教育和引导群众改变传统陋俗,推广鲜花祭祀、无烟祭祀、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减少因扫墓引发的森林火灾。

4、全体公职人员要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带好头、树好样,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教育好自己的家人亲属,引导以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等祭扫方式,寄托对先人的思念。

(四)认真抓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村要研究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处置专项应急预案,全力做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准备工作。全体森林扑火队伍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并备足扑火物资、器械,确保一旦发生山火,能立即出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发生山火时,镇林业部门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精心组织、科学扑救,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将山火扑灭。镇包村同志也要第一时间到位,协助组织好扑火工作,并全力提供后勤保障。一旦发生山火,各村书记、主任必须立即前往现场组织处置火情;
对发现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处置不及时造成山火蔓延情况的,将严肃按照《普宁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镇林业站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密监测火情,畅通火情信息传递渠道。“清明节”期间,全镇不放假,镇村干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外出,保持通讯畅通,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同时,全镇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每天下午4时30分前必须向镇党政办报告情况。

四、工作任务和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某某年3月25日)。制订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全面启动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某某年3月25日至3月31日)。对照任务要求,落实各级各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组织专职护林员等开展巡山护林和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重点防范阶段(某某年4月1日至4月7日)。加强值班工作,专职护林员开展全天候巡山护林,森林扑火队员全部靠前驻防,重点落实镇、村干部在主要进山路口设卡检查,收缴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杜绝火源火种进山入林。镇政府将派出工作组加强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春季特别是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高发、易发时段,加之天气转晴、气温回升,森林火险等级升高,容易引发大的森林火灾事故。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各项森林防火措施落到实处。镇政府专门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清明期间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

(二)强化督导,夯实责任。镇政府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及时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检查督导工作,推动森林防火责任制、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加强巡山护林等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消除山火隐患。同时,将严格落实森林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对火灾防控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导致发生森林火灾多发、频发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今年是国家将清明节列为法定假日的第一年,加之人民群众有清明节上坟祭祖、烧香、烧纸的传统,这就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特制订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从现在起至4月10日,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3月20日—28日,各乡镇、林场自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对所包乡镇、林场督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整改。

第二个阶段:3月28日—4月3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第三个阶段:4月3日—4月10日,各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处于临战状态,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督导组巡回督导,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二、主要内容

1、防火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特别是村干部尽责情况;

2、森林防火宣传发动情况;

3、扑火专业队伍建设情况、扑火机具配备情况、扑火队员24小时备勤情况;

4、应急预案完善、演练情况;

5、护林员上岗到位情况;

6、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情况。

三、督导建设方式

1、听汇报。本单位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安排。

2、查资料。防火目标责任书签订情况,火灾隐患整改资料等。

3、现场查看。护林员上岗情况,防火宣传标牌、标语、标识等刷写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立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副指挥,林业局局长展长顺任组长,成员,林业局副局长陈大宝任副组长,安监科、林业站、公安科、绿化科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活动的指导。中国大学排名

2、突出重点,全面检查。各防火重点乡镇和林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认真开展好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漏区。

3、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广泛刷写防火标语、标识、固定标牌,形成浓厚的防火氛围,确保不出现问题。

清明节是我国民间扫墓的传统节日,也是森林火灾隐患最突出的时段,过去由于群众上山扫墓引起的森林火(警)灾时常发生,给村集体及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失,为有效保护我镇森林资源,杜绝清明节期间森林火(警)灾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请有关单位遵守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工作开展

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和防范措施的落实,确保全镇防火安全,镇成立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小组:

二、加强督查,强化措施落实

1、镇清明防火工作小组在清明期间分头包片下村,镇森林防火扑火专业队,严阵以待。实行24小时全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适时督查各村值班情况,确保火情信息畅通。镇政府值班电话。

2、镇联村干部在清明期间要进驻所联的村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各联村工作应在岗在位,负责搞好所联村的森林防火工作。镇主要领导将不定期进行查岗。

三、村森林防火工作要求

1、各村成立清明期间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落实野外暸望员制度,村两委要列出清明防火重点山头地块并进行分片包干,确保不留防火死角,同时各村应成立扑火应急小分队(不少于20人)。各村防火重点山头地块包干情况和村扑火应急小分队名单于4月2日前上报镇渔农办410办公室。

2、各村两委成员清明期间应全部参加值班巡逻,不得请假。各村主干在此期间确有急事需要外出的,必须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各村要把清明山期间值班人员、值班电话、巡逻队名单于4月2日前上报镇渔农办410办公室。

3、清明期间,各村主要进山路口、山头都应有村干部及值班员进行站岗放哨,做好宣传工作,制止扫墓者携带香、烛、鞭炮、纸钱上山,对重点地段进行监护,禁止扫墓者在山上烧香、点蜡烛、燃放鞭炮,禁止在山上吸烟,乱丢烟蒂。

4、各村扑火队在清明期间应严阵以待,确保人员、扑火工具等到位,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5、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指挥,安全扑救”的原则,严禁指派无指挥火灾扑救经验的干部扑救,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孕及中小学生参加火灾扑救,要始终把人员安全放在首位。

6、各村应指派专人做好森林火灾后勤保障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根据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转发〈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对国家森林资源和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搞好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努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二、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以及相关实施办法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宣传省、市、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时、准确传达上级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和意见。

(二)开展以“严防森林火灾,创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力争把“多一份教育就少一点火灾”的理念普及到每位教教师、每个学生及其家庭。

(三)以法律意识强、语言简短、通俗易懂的语句制作永久性、半永久性、临时性宣传标语。切实抓好元旦、春节以及清明、五一节等森林火灾隐患较大时段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向每个学生发放《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印发《森林防火知识问答》,组织师生观看有关森林防火知识光盘,达到警示教育宣传的目的。

(五)完善学校突发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搞好学生自救疏散演习,进行各种森林防火知识培训、兼职扑火队伍培训。

三、工作重点

(一)结合实际,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完善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并层层分解到人。做好森林防火隔离带设置和隐患大排查工作等。

(二)全力以赴抓好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以强化火源管理为重点,严禁学生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进入林区、森林公园等地游玩。要严格禁止学生野炊、烧烤、燃放焰火等野外用火活动。每年清明节前夕,要积极引导学生写一封《关于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提倡文明祭祖,不要随意野外用火。

20_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实施方案各村、乡直各机关单位: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_为指导,认真贯彻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2月25日至4月14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1、3月1日前各村负责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发放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3月1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并将《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广大农民群众的公开信》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2、3月10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

3、3月2o日前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乡教办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5、乡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30日4月6日,乡利用宣传车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
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3月15号前上报乡党政办、林业站。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______X)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三)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人员名单3月15日前上报乡党政办。

四、奖惩措施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乡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5o元补贴,发现二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为严防清明节期间发生森林火灾,确保实现“平安清明”,特制定20_年清明节期间(4月2日—4月8日,下同)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宣传教育

1、镇、村层层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责任区内进行巡回宣传。

2、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纪委、区监察局《关于禁止党员干部职工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黄护字〔20_〕36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更新观念,移风易俗,大力倡导用献鲜花、花圈、花篮、植树等文明安全方式祭奠故人。

3、向广大手机用户发布森林防火短信。

4、全镇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5、各村委会要向农户发放文明祭祀倡议书,并逐户送达签收。

6、各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每个村民组至少张贴3条森林防火标语。

7、镇直有关单位及各村委会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口号。

二、火源监管

8、清明节期间,严禁一切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禁止携带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物品及火种进入森林防火区。

9、各村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组织一切力量,开展不间断地防火巡护。要特别注意做好对散落在林内、林地边缘的零星坟头、以及中午前后(11:00—15:00)和傍晚(16:30—18:00)等野外火源的监管。

10、强化对森林防火“重点人群”的管理,重点突出对上坟祭祀的老年人和妇女的监控,同时要加强对老年勤劳作业人员野外作业行为的管理,还要加强对弱智及精神病人的管控。

11、各村要督促生态护林员到岗到位巡查,采取现场督查和抽查等方式,强化监管,确保不出现脱岗、断岗行为。同时要督促辖区内的非公有制林场增派临时护林人员,加大巡山护林力度,确保非公有制林场森林资源安全。

12、各村及非公有制林场等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排查森林火灾隐患,全面掌握散落在林区和林地边缘的坟头,以及有可能单独上坟祭祀的老年人和妇女的分布情况。

13、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履行帮扶单位职责,安排干部职工深入帮扶村的山头地块,协助做好严防死守工作,继续发挥小小笔本实名制登记制度。

14、全镇专职护林员要坚持全天候巡山护林,统一着迷彩服、佩戴防火袖标,GPS定位设备要保持良好上线状态,确保上线率100%,车载喇叭保持流动防火宣传。

三、值班调度

15、镇、村以及非公有制林场要增加值班力量,主要领导亲自带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镇、村、组三级森林防火信息的畅通。

16、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日报告和森林火情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必须在第一次知道火情15分钟内报告镇防火办,不得越级上报、瞒报。

四、督促检查

17、镇防火办成立若干个防火工作巡查组,对全镇四个村及非公有制林场等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18、镇防火办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森林防火职责。

19、镇防火督查组要加大对各村以及非公有制林场森林防火值班情况督查力度,防止脱岗、漏岗情况发生。

五、队伍应急

20、镇、村扑火应急小分队要处于临战状态,准备好风力灭火机等扑火机具和通讯设备,落实运输车辆,一旦出现火情,快速反应,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六、火情处理

21、发现违规用火的,有关单位或组织要及时进行严肃处理。

22、如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启动镇、村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组织扑救。

23、对发生的森林火灾,镇森林公安机关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24、镇防火办要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给予通报,必要时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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