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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书理论的重要意义7篇

时间:2023-05-03 13:48:02 浏览量:

篇一:六书理论的重要意义

  

  六书理论分析

  六书是中国古代的六门学科,包括礼、乐、射、御、书、数。这六门学科是中国古代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古代教育体系的核心内容。

  六书理论认为,这六门学科是培养人的道德修养、智慧和才能的基本课程。其中,礼乐是培养人的道德修养的基础课程,射御是培养人的体育素质的基础课程,书数是培养人的智慧和才能的基础课程。

  六书理论认为,这六门学科是人的道德修养、智慧和才能的基本课程。在这六门学科的教育过程中,学生可以通过理解、掌握六书的知识和技能,培养自己的道德修养、智慧和才能。

  六书理论也认为,这六门学科是构成中华文化的基本课程。通过对这六门学科的学习,学生可以了解中华文化的传统和精华,并且可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六书理论是中国古代教育体系的重要理论,也是中国古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六书理论通过对六书的学习,可以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道德修养、智慧和才能,并且可以使学生了解中华文化的传统和精华,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在当今社会,六书理论仍然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尽管六书在当代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可能不如古代,但是,六书的知识和技能仍然是培养人的道德修养、智慧和才能的重要课程。同时,六书的学习也可以帮助学生了解中华文化的传统和精华,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因此,在当今社会,我们仍然应该高度重视六书理论,并且在教育中继承和发扬六书的优秀传统。通过对六书的学习,我们可以为培养新一代的道德修养、智慧和才能作出贡献,并且可以为中华文化的传承和发扬做出贡献。

篇二:六书理论的重要意义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浅析“六书”的现代意义

  作者:段秋红

  来源:《科教导刊·电子版》2014年第06期

  摘

  要

  “六书”一词出于《周礼》,中国东汉学者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记曰:“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一曰指事、二曰象形、三曰形声、四曰会意、五曰转注、六曰假借。”汉字的“六书”理论即汉字的六种构造条例,是后人根据汉字的形成所作的归纳和概括,而非造字法。“六书说”依据小篆分析汉字结构,反映了汉字构造的法则,许慎用它分析汉字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也有局限性。唐兰、陈梦家、裘锡圭分别提出

  “三书说”理论,对传统

  “六书”有所突破,又有新的问题出现。后代学者也提出了不少批评。实际上,“六书”理论对文字学及其它学科至今仍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

  “六书”井汉字构造

  汉字教学

  理据

  现代意义

  中图分类号:H122文献标识码:A

  “六书”最早出现于

  《周礼》。《周礼·地官·保氏》:“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以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此时

  “六书”并没有具体的名称和分类。

  汉字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是目前唯一保留下来的生命力极强大的意音文字。这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一样:“人类社会正是由于文字的发明及其应用文献记录而过度到文明时代的。”在汉字的起源问题上存在多种学说,有结绳说,八卦说,仓颉造字说,图画说和契刻说,在这诸多学说中,最有说服力的是记事图画说,早期的象形文字都来自记事图画,都是客观事物的绘制。为此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汉字的源头只有一个——记事图画。对于汉字的结构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许慎采用“六书”说,即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班固也采用“六书”说,但具体名称却与许慎的不同,他在《汉书·艺文志》中说:“古者八岁入小学,故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谓:象形、象事、象意、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郑众在《周礼解诂》中说:“六书: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也。”唐兰先生是主张“三书”说的,分为象形、象意、形声三类,这对传统“六书”来说是进步的,但并不细密。直到王凤阳先生才以写词法为纲,造字法为目,分为形象写词法,象声写词法和形声写词法三类。

  1“六书”的历史和局限性分析

  “六书”一词出于《周礼》:“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然而,《周礼》只记述了“六书”这个名词,却没加以阐释。

  中国东汉学者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记曰:“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可见,‘上’、‘下’是也。二曰象形:

篇三:六书理论的重要意义

  

  六书理论在现代汉字结构分析中的价值和局限,文中不能出现个人观点。

  六书理论是古代汉字学的一项重要理论,其有助于研究字的构成与关系,在现代汉字结构分析中仍具有重要价值。

  六书理论认为汉字由六部分构成:形旁、言笔、象形、会意、指事和转注,这六种不同的构成方式有助于人们归类学习汉字,使字体显得清晰结构化。其中,形旁是简化后的古字部件,一般具有简单实用的构思,例如“一”、“丨”、“丶”等;言笔是古代用以表示言谈的,把言语表达为文字的一种形态;象形则是以具有可见形象的符号表达,它们的意义多数可以据其形状直接认识和理解;会意则是把两个或多个汉字(形象)结合在一起,使意思更加完整和明确;指事是根据实际器物、人物或行为形象直接画出来的;转注是把古代专有字汇拆分出来,形成新的汉字。这种基于六种概念的字的归类方式有助于理解和记忆汉字,并为汉字结构分析提供了宝贵的信息,也为有关研究者提供了良好的分析和参考依据。

  然而,六书理论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首先,它侧重于汉字的构成,由于汉字历史变迁巨大,因此,有一定的难以脱离传统形式以及对其他字素进行解读的情况,从而可能导致字词不够统一。其次,由于这套理论定义比较死板,忽略了某些词语和意象前后文之间的灵活联系,这会给今天汉字研究带来一定的困难。

  总之,六书理论在现代汉字结构分析中依然具有重要的价值,尤其是在开展汉字的形分析工作方面,它的结论对字形研究者而言具有重要意义,但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汉字研究领域也正在不断探索新的认识,取舍合适的理论来推动其中的发展。

篇四:六书理论的重要意义

  

  论传统“六书”之本原意义

  汉语的造字方法——“六书”本义

  (摘自拙著《汉语的音义起源·自序》)

  “六书”一词,最早见于《周礼·保氏》,但具体是指哪六书,其含义是什么?没有说。但可以肯定是指汉语的造字法则,可惜战国时代的战乱纷纷,特别是秦统一后,焚书坑儒,其本义已不可知。汉字到底是根据什么来造的,遂成千古之谜。

  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解六书为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这算是已知的最早解释。

  许慎在《说文》中进一步明确为:“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詰詘,日月是也。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五曰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託事,令长是也。”以后基本上以此为定论。

  汉字是形音义一体的,但《说文》似乎割裂了它们,以至于所解的“六书”,显得十分牵强。为了使显得合理,《段注》将其进行了补充;现根据其注解进行分析:

  《段注》以为“指事之别于象形者,形谓一物,事晐众物。指事不可以会意殽,合两文为会意,独体为指事。”意即指事为独体字,且不是指具体某物的字。《说文》举例为“上、下”,可甲骨文的“上下”实际上就不是独体字,而是用一长一短的两横表示某一平面的上面或下面。

  《段注》以为“有独体之象形,有合体之象形。独体如日月水火是也;合体者从某而又象其形,如眉从目而以象其形,箕从竹而以

  象其形……独体之象形则成字可读,軵于从某者不成字不可读。”意即象形分独体与合体。其实象形字应为整体象形,不应该有独体与合体的区别,《段注》的所谓合体,其实是后来的画蛇添足,按形声的法则添上去的,不能算象形字了,其所举“箕”就是这样;但“眉”还

  是象形,没有“目”,是看不出眉毛的样子的。

  《段注》以为“其别于指事、象形者,指事、象形,独体;形声,合体。其别于会意者,会意合体主义,形声合体主声。”“以事为名,谓半义也;取譬相成,谓半声也。江河之字,以水为名;譬其声如工可,因取工可成其名。”意即形声字是义旁+声旁的合体字。可实际上,几乎所有的声旁都跟义相关,都算是“合体主义”;否则,“江河”有什么区别呢?“江”从“工”,音从“鸿”,指大雁的以此为界,南来而北往;“河”从“可”,音从“鹅”,指天鹅生活在黄河流域;雁鹅本属于一类,都是大型水鸟,离不开河流,故“江河“以其叫声为声。

  《段注》以为“会者,合也。一体不足以见其义,故必合二体之意以成字。”意即义符+义符的合体。因此,“止戈”为“武”,“人言”为“信”。这看起来好象没有问题,但“武”实际上是“戈”所“止”,“止”是脚趾,指到、走,意即加以兵器。所以会意也带有某种不确定性。同时,字的读音从哪里来的呢?它跟义有什么关系?

  对于转注,《段注》没有注解,根据《说文》自己的解释,当如“考、老”一般,义本相同,但读音不同,便用同一部首将其归类起来。实际上,“考老”不过是同音同义而异形而已。

  对于假借,《段注》以为“讬者,寄也。谓依傍同声而寄于此,则凡事物之无者,皆得有所寄而有字。”“汉人谓县令曰令长。县万户以上为令,减万户为长。令之本义发号也,长之本义久远也。县令县长本无字,而由发号、久远之义引申辗转而为之。是谓假借。”意即同义复合,同音通假。实际上,“令”发命令的人;“长”,年纪大、有威望的人,它们的意义本相近,完全可以通用,不存在假借的问题。

  可见,《说文》对六书的解释是牵强附会的,《段注》自然也没法将其讲明白。但《说文》所讲的“六书”名词应该不是凭空杜撰,错在只是把它们理解为字的构造法则。

  纵观汉字,“六书”法则的体现,在于形音义上:

  首先在字形上,所有的汉字都可以谓之为象形。但某一具体物,可以用一体象形来表现;而更多的事理,本没有具体的形,所以便无直接的形可象,于是便采取比拟的办法,用其它有形的字来组合,具体的为“指事”;抽象的为“会意”。因此,在字形的构造上,实只有这三种。

  但文字毕竟不是图画,文字要求简单易写;因此,汉字的象形往往只取某一特征,如以“匕(翅膀)”象鸟、“角”象牛。可有翅膀的不只是鸟,还有飞虫;而且即使都指鸟,可鸟的种类有那么多。有角的也不只牛,还有羊、鹿等。这可谓为“一象多物。”相应的,由于只取某一特征为象,取鸟翅膀指鸟,取鸟啄自然也是指鸟;同时,即使是整体象形,还有观察的角度不同而导致差异,如“象、襄”都是大象的整体象形,可由于视觉上的一前一后的区别,导致字形迥异;这可谓之为“一物多象。”在辨析汉字字形时,必须注意这两点。

  其次在读音上。形音一体的,可谓之为“形声”,形即声的意思;这些字主要是指那些独体象形并能发声的物体,诸如“牛羊马犬象”等字,它们是汉语的音义之源。如果说真正要模拟出原始汉语的发音,应该就是这些音源字所指物的发声。

  而大部分字所指的事物是没有具体的可作代表性的声音的,于是便根据其形状、意义等,与有声汉字的相关性来进行假借。如“上”,本是抽象性的,无声可言,便抓住其由低到高的概念,借鸿雁高飞的特征而借其为音;“牙”,虽是具体物,却不会自发声音,便抓住其形状象鸭嘴而借鸭为声。

  因此,汉语的读音,受音源物的制约性较大。那些发音比较单纯的物体,如燕子,其叫声变化不大,因此其字族的读音也就比较单纯;而那些发音有变化的,如鸡,雏鸡、成鸡、公鸡、母鸡的叫声都不一样,因此其字族的读音也就比较复杂。另外,不同的物体,所发出的声音相似,这是最容易混淆的;加上汉字的单音化,更使本来有区别的声音模仿起来也会相似;如牛、羊、猫、狗、鹿等,其叫声本有不同,但模拟出来的就难以分辨,导致“iu、ao、ou”的混同性很强。所以,要准确地判断某一汉字的音源,的确不是简单的事情。如果要

  因此建立精确的汉语音义体系,没有人为的规定性也是做不到的。

  由于语言声源的这种模糊性和多元性,即使是同一语言,也就必然会导致各地的方言差异;而如果所生活的环境不同,所模拟的音源物也就会不同,这就必然会导致即使同是原始社会,虽然各地的语言表达方式一样,而所形成的语言也会不同。随着时间的推移,语言间的差异性自然也会越来越大。这是导致汉字的一字多音的根本原因。

  至于借音,就存在更复杂的不确定性。借音的方式主要为“因形借音”和“因义借音”。形既存在“一物多象”,义即存在一字多义,自然所借音也就不同;何况所能借的音源体系,本多交叉混同,自然影响借音的多元化。如蜘蛛,因其是无声的,只能靠假借,如“蟙、蟿、蟢、蠿、蜱、蚿、蛛、蠨、蛧”都是指蜘蛛,分别取其吐丝、结网、高悬、驻中等特征而借音于隹、燕、蜂、牛、虎等。

  再就是在意义上。同一事物,观察的角度不同,产生的意义也就不同;而时代的变迁,新的事物被不断发现和创造,需要用相应的语言文字来表现,最方便的办法当然是用已有的语言文字来指称;因此,同一汉字,所表达的意义也就多样,如老虎,老虎的毛色为黄色,用以指颜色为黄色的物体;老虎凶猛异常,用以指发狂;老虎是百兽之王,用以指首领等;起初表达的意义简单,本用象形字“王、黄”就可以了,但随着语言的要求准确,便只好添加其他义符来细化,加“犬”为“狂”,加“石”为“磺(矿)”,加“白”为“皇”等。这可称之为转注。

  字根性的汉字其实不到三百个,其它汉字都属于这类转注字。受字形、读音的制约,也为了方便于记忆,单音字进一步发展成为复合词,从而使汉语保持生生不息的顽强生命力。

  如上所述,所谓“六书”,的确是汉语的基本法则,但不只是在字的构造上,而是体现在形音义三个方面。

  因此,这些法则体现在具体某字上时,则至少有两种,如“牛”,本是牛的象形,音即本来发声,属“象形+形声”;“好”,“女、子”

  合起来指生育之事,取小孩出生时的哭声为音,属“指事+形声”。

  但象“匡”这类字则较麻烦,而且这类字是汉字的主体,在《说文》中被称为形声字,即“匚”为形,表义;“王”为声,无义。可实际上“王”是表义的,由虎皮的颜色会意指矿藏。所以,按前例说它就很难做到妥当,从字形上来说,说其象形,它又是合体字;说它是指事,“匚”又的确是象形。从读音上来说,说它是假借,“王”却又是形声;说它是形声,“匚”又是不表声的。因此,它属于汉字因多义而孳乳的新字,属于“会意+形声”。而“框”,则是在“匡”的基础上的转注,则属于“转注+形声”。

  为了方便,以区别于《说文》所说的约定俗成的“六书”,我认为还复为班固的“六书”要恰当一些,即“象形、象事,象声、假借,象意、转注”。

  汉语的发展可以依次描述为:

  “象形+象声”,如“牛羊”,字音即所指物的发声,是最原始的字根,是汉语的音义元素;“象形+假借”,如“日月”,字所指物本无声,因义而借鸡(鸡鸣日出)鹅(月色月状如鹅)的叫声为字的读音,是汉字语音化的基础。

  “象事+象声”,如“好(孩子生下时的哭声)”;“象事+假借”,如“明”;“象意”的字既表抽象事物,自然是无声可象,只能是假借,属“象意+假借”,如“上下”,是汉语成熟化的标志。

  读音在所注字根中的字,如“涯框”,音从“厓”从“匡”,可拆为“水厓、木匡”,才是“转注”。而如“件”,借燕为音,当为“象事+假借”;如“卡”,借鸭为音,当为“象意+假借”;拆开后已非原义,故不能算转注。“转注”是汉语精确化、简练化的需要,从而派生出无穷无尽的新字。为了书写和识记的方便,这一法则发展到极致后(三到四个字的组合),被复合词所代替,《说文》所谓的形声字大都属于次类。

  因此,汉语作为一种语言,应该是跟人类文明的进程相辅相成的,它不应该是几千年的问题,而是跟人类的进化一样古老。人是会说话的动物,而说的内容就是当时的现实生存最基本的需要——食物、危

  险、繁殖;人应该起初就是能够自由活动双手的两脚动物,因此能够将要说的内容按象形的法则摹写下来,这就是文字。因此,最初的语言,应该都是象形和摹声的,其内容就包含在文字和声音中,是形音义一体的,没有谁先谁后之分。这也是世界上的初始语言看起来都颇为相似的根本原因;汉语是唯一成熟的没有消亡过的原生态语言,所以一直保持着语言本身的面貌;但其他几大古文明语言,都消亡了,只保留声符,造成形音义的脱节。所以,要研究语言的起源,不能不研究汉语。要弄清汉语的音义起源,不能不推翻《说文解字》以来对“六书”的认识,重新弄清“六书”的本义。

  再论传统“六书”之真谛

  【作

  者】白兆麟

  【作者简介】白兆麟(1937-),男,安徽安庆人,安徽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安徽大学

  中文系,安徽

  合肥

  230039【关

  键

  词】六书/构形/假借/转注/形声

  中图分类号:H0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019(2003)02-0062-05传统“六书”是一个极有吸引力的问题。近两千年来,有人推崇,有人否定,有人具体分析,有人加以改造。无庸置疑,这是一个古老而草创的理论。然而至今,我们是否真正地把握了这个旧理论的精髓?近代文字学史上有一桩重大事件可以给我们以启示。甲骨文出土以后,刘鹗的《铁云藏龟》于1904年拓印出版,晚清著名学者孙诒让当年获睹,兴奋不已,“辄穷二月力,校读之”,撰就我国第一部考释甲骨文字的专著《契文举例》,为“开辟中国近代学术史的新纪元”揭开了序幕。毫无疑问,这凭靠的是他深厚的旧学根柢和较高的鉴别能力,其中主要是他长期攻治《说文解字》的素养,不仅具有分析小篆形体的丰富实践,而且基本上把握了许慎有关“六书”理论的精髓。可以说,《契文举例》是依托旧理论处理新材料的典型例证。就当代而言,裘锡圭先生的新“三书说”,孙雍长先生的十种“思维模式”,王宁先生的十一种“构形模式”等,都是关于汉字构形问题的最新理论,是对传统“六书”的改造与创新。因此,如果能够吸收历来众多学者

  有益的思想,进而把握“六书”所反映的先民“造字”的思维历程和思考方式,就能够深入理解传统“六书”的本原意义。这对进一步明确汉字的性质与演化,理清古今字的产生、类化字的形成、音译字的转化,完善符合汉字实际的文字学理论,确立当前汉字简化的原则,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附带要说的是,本文意在理性辨析,不在文字考证,加之排版困难,所以举例时不出现古文字,而以能说明问题的楷字为例。

  一、汉字的性质

  汉字是一种最古老而又最具个性的文字符号。对于它的性质,至今说法不一。明确汉字之性质和揭示“六书”之真谛,可以说是两个相辅相成的问题。

  科学语言学的奠基人索绪尔指出,世界上“只有两种文字体系:1、表意体系,……这个符号和整个词发生关系,因此也就间接地和它所表达的观念发生关系。这种体系的典范例子就是汉字。2、通常所说的表音体系,它的目的是要把词中一连串的声音模写出来。”(《普通语言学教程》)索绪尔的这个论断,不仅着眼于文字记录语言的本质特性和文字构形的基本依据,而且也着眼于汉字的整体系统和构形特点。

  在记录语词的职能上,表意文字和表音文字并无根本区别,其区别只在于连接词的纽带是词义还是语音。汉字在表义与表音的相互促进中,一直顽强地坚持固有的表意特点,不断采用新的方式增强其表意功能。这表现在三个方面:1、当汉字所记录的词所指的事物发生了变化,汉字总是及时地调整其字符。如“寺”原从“又”(表主持),后改从“寸”(表法度);“炮”原从“石”,后改从“火”等。2、汉字中的假借字向形声字转化,成为汉字演变的一种规律。如“辟”转为“避”、“僻”、“嬖”,“因”转为“茵”,“舍”借为舍弃加“手”旁,“须”借为等待加“立”旁,等等。3、从早期形声字的来源看,它们不但不是表音性的产物,而且明显是汉字顽强地维持其表意体系的结果。如“考”为加“老”而成,“祝”为加“示”而成,等等。即使形声字里的声符,有一部分还具有区别词的作用。如“逃”与“迢”,“鹄”与“鹘”,“没”、“漠”与“沫”,等等。由此

  可见,汉字,包括形声字,是以意符为纲的。

  二、《说文》与“六书”

  首先必须明确,《说文解字》是处在语文学时代,其起始目的是为了“正字”,即为了正确地认字和写字。《说文叙》就是阐明认字和写字两大问题。不过,由于许慎博学多能,对汉字形体又深思熟虑,全面考察,因而使其成就在客观上突破了原来的目的,以至于引起后来学者浓厚的兴趣,并据此而作进一步的探讨与钻研,把它看成一部文字学的专著。传统文字学称作“小学”,开始也表明其起点是很低的识字教学,只是由于两汉经学今古文斗争中古文经学家的推崇,“小学”才上升为考证和释读儒家经典的津梁,即讲解古代文献的不可或缺的工具,因而有了崇高的地位。

  其次,对于“六书”,班固引刘歆称为“造字之本”。所谓“造字”,当有两层含义:一是就汉字的整体系统而言,即把语词转化为文字;二是就汉字的单个形体而言,即单个字形如何体现所记载的语词。许慎所说“作书”当指后者,且云“厥意可得而说”。因此,“六书”在当时是对“著于竹帛”之“书”的说解条例,即许慎心目中“说字解经”的“字例之条”。解读古代文献的实用目的,也造就了“小学”固有的形、音、义互求的传统方法,其分析对象是秦代规范过的小篆,而汉代学者所说的“六书”就成了传统文字学分析汉字构形的法则。

  对《说文解字》及其“六书”的原本性质,后人缺乏真正完整的理解,因而形成了言人人殊的复杂局面。

  班固所谓“造字”,许慎所谓“作书”,其实质即为语词构造一个书面形体,也就是“汉字构形”。可以想见,这是一个十分漫长的摸索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显然是当时人的思维方式。上古时期,人类认知思维的特点必定是重形体、重感知。在汉字初创时期,先民的构形思维必然只着眼于语词所指称的意义内容上,即用字形直接显示词义,以达到“目治”的目的。但是,作为“造字”的这种构形方式明显地有其局限性,因而古人构形思维的着眼点必然转向词的语音上。汉语是单音成义的词根语(孤立语),音节的有限必

  然带来同音字的增多,因而引起表义上的困扰。为摆脱这种困扰,先民的构形思维便自然发生逆转,从着眼于词的语音又回复到着眼于词的意义。这一曲折的构形思维历程,给先民带来新的启迪,到最后,在汉字构形上,便同时兼顾词的意义和语音两个方面。根据这种构形思维历程的合理推测,“六书”作为构形方式,其出现的先后顺序大体是:象形—象意(指事、会意)—假借—转注—形声。

  应当指出,许慎在《说文》里对汉字字形的编排,已经表现出明显的系统论思想,但是,他对“六书”(作为构形方式)产生的顺序从未经过深入的思考,其排列也就自然不会着眼于汉字演化的历史事实。因此,我们有必要从系统性和历时性两个层面来重新思考并加以解释,方能揭示传统“六书”之真谛。

  三、传统“六书”再剖析

  许慎于《后叙》云:“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又云:“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渐多也。”这是许氏对九千多小篆形体的基本分类,即区分为“文”和“字”两大类:“象形、指事、会意”是对“依类象形”(后二者含有象形因素)的“文”的解说;“假借、转注、形声”是对“孳乳渐多”的“字”的解说。因为前三者是“本于物象”,而后三者是以“文”为根而孳生的。这就是说,许慎所谓“六书”并不是对汉字形体结构的完备的分类。他处在语文学时代,即使是对汉字构形的解说,也不可能没有局限。这至少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作为说解的“六书”,分类比较粗疏;二是对“六书”本身的界说过于简略,又受了当时骈体文风的消极影响;三是每书所举例字太少,又未加以具体分析。正是这些,给后来的论争留下了极大的空间。因此,有必要对“六书”重新加以剖析,以再现其本原意义。

  1、象形:许氏云“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象形即取象于物形。过去,曾有学者把象形分为独体与合体两类。其实按构形方式来说,独体象形就是绘形象物,即用简洁的笔画描绘语词所指称的物体,构成一个独立的图象。例如“子、自、止、贝、它、晶、网、行”等。合体象形就是烘托显物,即借助一个相关物象的陪衬,来显

  示所要表达的物体。例如“页、眉、果、聿、牢、须、血、州”等,其中“人、目、木、又、牛、页、皿、川”都是用来衬托其余所要表示的主要部分的。这两类象形字,是绝大多数汉字构形的基础。

  2、指事:在许氏的解说中,“见意”二字是其关键。参照《说文》正文里所举的例字,其构形方式应当分为两类:一类是符号见意,例如“一、三、上、下、□、○”等;另一类是加标指物,例如“刃、本、末、亦、朱”等。前者大多取象于上古原始记事方式中的契刻记号和记绳之法,后者所加记号只具有指示部位的作用。这是“六书”中争议最少的,无须多说。

  3、会意:许氏所云“比类合谊”较为确切。“会”有“会比”、“领会”二义。所谓“比类”,自然是会比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件,这部件可以是图象(不能独立成字的),也可以是字形。因此,“会意”也包括两类:一是会比图形,二是会合字形。前者是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图形,按照事理关系形象地比配在一起,以表示某一语词的意义,其内容大多是某种事物过程的表象。例如“丞(后作‘拯’)、正(后作‘征’)、韦(围)、各()、立、既(会食已)、即(会就食)、莫(暮)”等。后者是组合两个或两个以上能独立的字在一起,凭借构件字的意义关联,使人领会出新的意义。例如“从、牧、取、占(以口卜卦)、鸣、轰、炎、淼”等。

  4、假借:许氏云“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就当今严密的思维而言,许氏所定界说似指因音同而借字,许氏所举例字却是指因引申而借字,因而引起了后来的各种争议。其实是误解了许慎。许氏原意是界说和例字彼此统一而相互发明。也就是说,其“假借”包括两类:一类是同音借字,其假借字的本义与借义毫无关联,只有音同或音近的关系;一类是转义借字,其假借字的本义与借义有联系,即通常所谓的引申关系。前者如“难”,本义为一鸟名,借为难易之“难”;“莫”,本义为朝暮之“暮”,借为表虚词之“莫”;其它如“辟、孰、汝、而”等。后者如“令”,本义为命令,借为(今言“引申”)县令之“令”;“褊”,本义为“衣小”,借为(引申为)狭小之称;其它如“因”(茵席—因凭)、“字”(育子—文字)等。

  许氏以“令、长”为例说假借,显然是把词义引申而未分化之“共字”亦视为“假借”。这在语文学时代是完全合情合理的。

  5、转注:许氏云“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后世对“转注”的解说,总共不下几十种之多。其中“主义派”有代表性的就有三家:江声主“形声即转注”说,戴震倡“转注即互训”说,朱骏声为“转注即引申”说。要想探明许慎之原意,只有采取“以许证许”的原则。《说文叙》曰:“其建首也,立一为端;……方以类聚,物以群分,……据形系联,引而申之……毕终于亥。”又解说“会意”云:“比类合意,以见指挥。”据此,所谓“建类”之“类”,应当是“方以类聚”、“比类合谊”之“类”,也就是“事类”,即语词意义的事类范畴。“一首”之“首”,即《叙》所言“建首”之“首”,也就是大致标志事类范畴的部首字。因此,“建类一首”就是建立事类范畴,统一部首意符。所谓“同意”,指与部首意符所代表的类属相同。“相受”即“受之”。如此说来,“转注”之“转”谓义转,即由词义引申或音同假借而字义转变;“注”谓注明,即注入部首意符以彰明原来字形的义类。孙诒让于其《名原转注揭橥》云:“凡形名之属未有专字者,则依其声义,于其文旁诂注以明之。”此深得许氏之旨。故简言之,转注者即字义转变而注入相关意符也。

  转注当包括两类:其一是追加意符,例如“考、纠、蛇、娶、燃、暮”等,其中“老、系、虫、女、火、日”即为后加的意符;其二是改造意符,例如“悦(说)、讣(赴)、间、措(错)、赈(振)”等,其中“心、言、日、手、贝”即取代了原来的“言、走、月、金、手”,以适应字义的改变。有一点容易引起学者误会,需要作点说明:“六书”中每书所举例字,除“转注”外都是平列二字;而“考、老”并非平列关系,“老”是类首字(建类一首),而“考”是转注字(同意相受)。许慎谓“考从老省”,即是佐证。

  6、形声:许氏云“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以往学者一般都把“以事为名”当作“形”,把“取譬相成”当作“声”。这不一定符合许氏的原意。《说文》云:“名,自命也。”而且其《叙》中“名”字仅此一见。当言及文字时,或曰字,或曰文,或曰书,皆

  不用“名”。据此,所谓“以事为名”之“名”当指名号、名称,即字音。这与“依声托事”之说也相一致。后一句“取譬相成”自然指意符。因为“譬”者喻也,使人晓喻也。这与“比类合谊”也相一致。上个世纪20年代的文字学家顾实,就曾提出过类似的看法(参见其《中国文字学》)。

  从历时观点来看,形声当包括两类:一是追加声符,例如“齿、星、凤、饲、囿”等,其中“止、生、凡、司、有”即为后加的声符;二是音义合成,即同时使用形符和声符而构成的形声字,也就是孙诒让所谓“形声骈合”,例如“江、河、陵、陆、芹、菜”等。

  四、“四体二用”说评析

  清代乾嘉以来,戴震、段玉裁所倡导的“四体二用”说,对学界影响极大,一般都认为前“四书”是所谓“造字法”,而“转注”与“假借”只是所谓“用字法”,其性质根本不同。基于上述重新剖析,我们认为,“六书”无论是在说解条例还是在汉字构形的意义上,其性质都完全一样。

  先说“转注”。如前所说,无论是追加意符还是改造意符,转注都是汉字构形的方式,用前人的话来说就是能“造出”新字。如果这样去理解“转注”,那么我们常说的“古今字(区别字)”、“类化字”、“音译意化字”的出现,就得到了合理的解释。古今字如“弟”为“悌”,“竟”为“境”,“陈”为“阵”,“奉”为“捧”等;类化字如“凤皇”为“凤凰”,“遮鸪”为“鹧鸪”,“次且”为“趑趄”等;音译字如“师子”为“狮子”,“匍陶”为“葡萄”等。以上三种后出的字,都是新“造出”的所谓“转注字”,按照“转注”构形法去解释也完全能讲得通。这与前四书哪有什么区别呢?

  在讨论“转注”时,前面曾经提到清人江声,他认为:所谓“建类一首”是指《说文》部首,而《说文》在每一部首下都说“凡某之属皆从某”,那就是“同意相受”。江氏看到了转注字与形声字的“同构”关系,有其积极的一面;但是,他把同形符字都看作转注字,毕竟混淆了形声与转注的界限。其原因在于他缺乏历时的观点。如果着眼于静态分析,是指结构类型,那么用转注法构形的字都属于形声

  结构。这是共时观点。如果着眼于动态分析,是指汉字构形的演化,那么转注是改造旧形体的构形法(构成之前已有原体字),而形声是受其启发而出现的创造新形体的构形法(构字之前并无原型)。这是历时观点。转注与形声,从共时平面来看,二者同构而易混;从历时演化来看,二者异构而易分。

  再说“假借”。它能否作为一种构形方式即所谓“造字法”,意见根本对立。认为“假借”不能“造出”新字,几乎是一边倒的声音。表面看来似乎如此,但我们还须再冷静地思考。许氏所谓“假借”之界说,是着眼于需要“造字”的那个语词的意义,而不是汉字的形体结构。所谓“本无其字”,是就语词需要造字的前提来说的;所谓“依声托事”,这“声”首先指语词的声音,然后才兼及那个借字的读音;这“事”当指语词的意义,然后再赋予那个借字。作为一种构形方式,“假借”似乎没有造出新的文字形体,但是,从语言里需要造字的那个语词来说,从先民造字心理的初始事实来说,“假借”又确实使原无字形可“目治”的语词终于取得了一个能代表它的书写符号。从这个角度来看,“假借”何尝不是利用原有形体的构形法(即前人所谓“造字法”)。“四体二用”说,既忽略了先民造字历程中的思维特点与心理事实,也并不符合许慎“假借”界说的原意。我们应当历史地看待这个问题,把“假借”视为“不造新字的构形法”。这样,既承认了它的实质,又看到了它的特点。

  章太炎有言云:“转注者,恣文字之孳乳也;假借者,节文字之孳乳也。二者消息相殊,正负相待,造字者以为繁省大例。”就此“二书”后来的客观作用而言,章说很有道理;可是,就构形模式的演化而言,章说不合史实。应当说,假借是救助“象形、象意”之穷尽,而转注是适应“假借(包括引申)”(其结果是一字多义)之繁多。受“假借”而为“转注”之启发,“形声”便应运而生。这一演化规律证明:汉字始终在强烈地维护着自身的表意体系和基本格局。

  收稿日期:2002-09-06【参考文献】

  [1]许慎.说文解字[M].

  [2]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M].[3]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4]孙诒让.名原[M].[5]裘锡圭.文字学概要[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6]王宁:汉字构形学讲座[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7]孙雍长.汉字构形的思维模式[J].湖北大学学报,1990,(4).[8]王伯熙.六书第三耦研究[J].中国社会科学,1981,(4).[9]孙雍长.转注论[M].长沙:岳麓书社,1991.[10]萧璋.谈《说文》说假借[J].古汉语研究,1989,(1).

篇五:六书理论的重要意义

  

  简析六书理论、三书理论的贡献及局限

  通过古代汉语课,我们知道汉字的造字方法有六书理论和三书理论,下面我就浅谈这两种学术的贡献及局限。

  (一)六书理论

  古人把汉字的造字方法归纳为六种,总称"六书",即所谓"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

  “六书”这一词最早出现在《周礼》一书中,写道:“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虽然《周礼》最早记载“六书”的大致意思,但没做出真正的解释。

  而真正提出“六书”这一名称的是东汉的许慎,在他的著作《说文解字》中记载“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可见,?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武?、?信?是也。五曰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由此可以看出“六书”这个名称是由许慎最早提出,也一直沿用到今日。另外《说文解字》中的“文”指独体字,“字”指合体字。

  东汉的班固对“六书”的顺序进行了整理,分别是象形、指示、会意、形声、转注、假借。

  熟悉六书理论的人对“四体二用”这一学说并不陌生。“四体二用”说是清代学者戴震提出的,这种学说承认“六书”中的象形、指示、会意、形声为字体构造的法则,而转注、假借为“用字之法”,而非“造字之法”。这一学说在学界影响很大,尽管还有争议,但事实上已为大多学者所接受。

  1、象形

  象形是描摹事物的形状构造字形来体现词义的造字方法,属于独体字。例如:月,草。

  2、指示

  指示字是一种利用特殊性符号标记某一客观事物,表示某一概念的造字方法。包括独体指示字和合体指示字。指示字也是独体字。例如:上,下。

  3、会意

  是合体字,由两个及以上的单字构成,会意字没有表音成分。例如:酒,解。

  4、形声

  形声字是由形旁与声旁组成,可表音,是合体字。包括左形右声、左声右形、上形下声、下形上声、外形内声、内形外声六种形式。例如:江、功、花、盆、固、问。

  5、转注

  属于“用字法”。不同地区因为发音有不同,以及地域上的隔阂,以至对同样的事物会有不同的称呼。

  故争议较大。

  6、假借

  假借字是借用已有的字,表示同音而不同义的字。例如:借当毛皮讲的"求"作请求的"求"。

  六书理论经过我国历朝历代的学者总结补充及纠正,成为一套完整的理论,成为“六书说”。

  那么六书理论有何贡献呢?首先,我国自古幅员辽阔,民族众多,方言众多,汉字就具备了沟通不同方言的作用,对各民族的经济与文化的发展与交流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其次,六书的构字方式亦对后世学习汉字起了很大的作用。

  “六书”是汉代人根据对小篆的形体分析而归纳,总结出来的六条造字原则和具体的造字方法。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六书”是以小篆为对象分析总结出来的,由于小篆保存了古文字的象形象意性,所以,虽然不少古文字用“六书”涵盖不了,但大部分古文字还可以用“六书”的方法分析。最后,“六书说”抓住汉字“表意”这个根本特征,基本上反映了汉字构造方式的客观实际,对通过字形的分析来理解本义,对把握字义的演变线索,对创造新字,都有重大意义.可以说,“六书说”为中国文字学奠定了基础,同时也给古文字学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武器.。

  虽然,六书理论的贡献较大,但是它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首先,“六书”是针对小篆字体字体提出来的,所以“六书说”不具有普遍的适应性。它既不能全部解释古文字,也不能全部解释今文字。其次,“六书说”只能够代表最典型汉字,一些例外字或东汉以后才出现的字便无法以此方法分析。

  例如“孙”字。

  (二)三书理论

  三书说是新兴的汉字构造理论,许多学者对其都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一、唐兰三书说

  1935年唐兰先生在《古文字学导论》中批判了六书说,提出了三书说,创立了关于汉字结构的新理论。唐氏把汉字分成象形文字、象意文字、形声文字三类。

  唐兰先生的“三书说”对传统理论是一个冲击,对文字学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但未能很好地解决实际问题。这种理论不能真正反映汉字的实际;象形、象意的界限不很明确,难以把握,划分意义不大。

  二、陈梦家、裘锡圭等人的新三书说

  陈梦家先生在1956年出版的《殷墟卜辞综述》的“文字”章里,把汉字分为象形、假借、形声三种类型。

  裘锡圭先生在1988年出版的《文字学概要》中,认为陈氏三书说是基本合理的,但应把象形改为表意,假借不应该限制在本无其字的假借范围里,应该把通假也包括进去。

  陈梦家、裘锡圭等人的新三书说,总的说来眉目清楚,界限分明,较合逻辑,比六书说简明。但是新三书说跟六书说一样并不能概括全部汉字的结构,还不是有关汉字结构的十分科学而完善的理论。正是由于上述原因,陈梦家等人的新三书说与唐兰的三书说一样至今还无法取代六书说的地位,现在讲汉字结构的人大多数仍然沿用六书说。

篇六:六书理论的重要意义篇七:六书理论的重要意义

  

  六书的意义和局限性

  (一)“六书说”的历史贡献意义

  六书的概念经过许慎在《说文叙》中加以具体解说,并举出例字,建立起汉字的造字和用字条例,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许慎之后,有不少学者对许说加以阐释,推动六书理论趋于成熟。古人并不是先定出六书的原则,然后再造字;而是在汉字大量产生,相当成熟之后,人们才根据汉字的实际情况进行客观分析、归纳,逐步得出结论。这个结论与汉字的形体构造和具体使用基本上是相符的,因而对文字学研究作出了不朽的理论贡献。

  六书作为汉字构造和使用的条例,既指出了汉字的结构规律,也包括了汉字孳乳和应用的法则,起着提纲挈领的作用。六书的原则对于识读古文字,整理汉字,创制新字提供了较为科学的理论根据。所以,直到今天,六书仍有其研究和实用价值。六书理论的建立,是古文字学产生的重要标志,在中国文字学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二)“六书说”的不足

  由于时代的局限,六书也有不科学、不完善的地方。许慎对六书的定义,每书只用八个字概括,由于太简单,而带来界说的含混,使得后世理解各异,如转注一书一千多年来,争议纷纭,莫衷一是。六书分汉字为六类,类与类之间有时不易划分。郑樵《通志·六书略》提出“兼类说”,认为一个汉字结构,可以兼跨两类,想弥合矛盾,但兼类说本身并不合理,容易引起混乱。段玉裁一方面说指事是象形,一方面又说,两书不容混淆,彼此矛盾,颇感分类之难。王筠分指事为正例

  一,变例八,还是没有把问题说清楚。在给汉字具体分类时,更是因人的认识不同而各说不一。如“齐”,一般认为是象形,而会意也似有道理,王筠却又认为是指事根本原因是分类的原则标准显得含混。

  六书看不出汉字发展的轨迹。许慎分汉字为文与字,他隐约觉得汉字有发展先后,但他的发展观

  念是笼统的。古代学者拘于《说文》,只是对文字进行平面的分类,缺乏历史发展的观念。六书不能解释所有的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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