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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党建)7篇

时间:2023-05-01 13:42:19 浏览量:

篇一: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党建)篇二: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党建)

  

  党建工作责任制一岗双责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第一篇:党建工作责任制一岗双责

  党建工作作为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企业良好发展的重要保障。在党的建设过程中,责任制成为了重要的工作手段和管理方法。党建工作责任制一岗双责,就是企业内部推行的一种制度,具体表现为以岗位为基础,各岗位负有党建工作的责任,同时,一方面,各岗位应当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另一方面,还应当积极参与党建工作,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发挥岗位职能,促进企业党建的深入继续开展。

  一、党建工作责任制一岗双责的重要性

  1.有力推进党的建设

  党建工作责任制一岗双责,能够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责任,有力推动各项党建工作的开展。这样可以在组织层面上增强从严治党意识,有力保障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升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和效率。

  2.有利于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

  党建工作责任制一岗双责,提出了明确的责任范围和职能要求,有利于各职能部门发挥自身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公司决策部署,积极探索适应公司特色的党建工作方法和理念,保障企业发展。

  3、有利于推进党组织建设实践的深入化

  党建工作责任制一岗双责,是企业内部党建管理的重要手段,有利于推进企业内部党组织建设实践的深入化和广泛化。各岗

  位参与党建,能够有效加强党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实现党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领导地位。

  二、党建工作责任制一岗双责的开展方法

  1.制定相关制度

  针对企业内部情况,建立完善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和责任要求,细化工作流程和标准,规范工作行为。同时,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保障责任人的权益。

  2.加强培训和学习

  要加强对各岗位人员的思想教育和能力提升,提高大家的党建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思想意识和企业意识,拓宽思路,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同时,注重开展各类培训和学习,提高党建工作执行的水平。

  3.实施有效的督导检查

  企业要制定完善的督导检查制度,对党建工作的开展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督促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于能力较弱、工作不到位的人员给予指导和帮助,对于不履行责任、工作不认真的人员及时予以纠正。

  三、党建工作责任制一岗双责的成果

  1.推动企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党建工作责任制一岗双责的实施,有助于塑造有助于企业文化

  建设,强化企业核心价值观念,增强企业组织和管理能力,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企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2.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素质

  党建工作要求各岗位积极参与党建工作活动,以此来增强员工的职业道德素质,提高工作能力和业绩水平,以适应企业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

  3.提高企业党建工作的质量

  实施党建工作责任制一岗双责,有助于加强企业党建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提高党建工作的质量,推进党建工作的深化和广泛推进。

  综上所述,党建工作责任制一岗双责意义重大,能够有效提高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利于企业的稳定发展,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在企业内部推广付诸实践,追求党建工作的全方位升级,是未来企业能够稳定向前发展的关键之一。

  第二篇:双责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党建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工作,是企业健康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总方向,有利于企业内外的改善。在当前形势下,党建工作岗位双责制度成为企业内部的一项重要制度。双责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就是企业内部推行的一种制度,主要目的是通过一岗双责的方式,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促进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和合作,推进党组织建设实践和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双责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重要性

  1.事业单位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深化党建工作

  双责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岗位双重责任制,突出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党建工作中的作用,强化岗位职责和作用,不断提高各岗位人员的党建工作水平。同时,党员干部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协助企业相关部门做好党建工作,推动党组织建设实践的深入化和广泛开展,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2.深化党员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

  企业通过建立党建工作双重责任制度,在各个岗位上实行党建工作双重责任,有效推动各个部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邀请各界人士参与到党组织建设实践工作过程中,提高党员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推动党建工作向前发展。

  3.强化组织纪律,促进高效快速发展

  双责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后,不仅提高各岗位人员的责任意识,增强党委的组织纪律,同样也可以更好的强化企业管理机制,促进企业的高效快速发展。

  二、双责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实施方法

  1.制定制度

  企业要结合具体的情况,制定完善的双责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要求,细化任务的分工和工作流程,落实好每个岗位的职责一直、履行义务、保证最终目标的达成。

  2.推进学习培训

  为适应新的制度要求,组织好内部的培训与交流工作,加强各部门人员操作过程中的技术和管理技能,提高大家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增强员工的工作内驱力,健康完成政策和工作,支持企业能够顺利实施落实该制度。

  3.实行有效的督导措施

  建立配套的工作考核和激励机制,定期开展督查和考核,强化对各个层级的管理人员的督促和监督,明确每位部门的责任,对错误问题及时给出纠正建议,保证每一项工作的顺利落实。

  三、双责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成果

  1.有效推进企业管理升级

  双责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后,加强了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同时落实了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权利,提高了各部门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水平,有效推进企业管理的升级和规范化。

  2.提高员工素质,增强企业文化建设

  企业推行双责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而帮助企业建设健全的企业文化,提升员工的工作素质,进而带动企业不断向前发展。

  3.推动企业责任落实,加强公共服务

  企业建立双责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增强企业责任落实,强化企业组织与人员之间的关系,增强企业的公共服务意识和行

  为,为企业与社会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作为企业内部党建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双责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目前已经得到广泛推行。企业应当在实际操作中不断优化和调整制度与流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为落实和推动企业整体质量上台阶奠定坚实的基础。

篇三: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党建)

  

  最新企业公司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共29套)

  公司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目录

  XX公司党委工作职责(1)XX公司党委书记职责(2)XX公司党委中心组学习考核制度(3)XX公司党务公开制度(5)XX公司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8)XX公司“三联”制度(10)XX公司干部述职述责述廉制度(13)XX公司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5)XX公司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办法(17)XX公司党员干部诫勉谈话制度(19)XX公司发展党员工作制度(22)XX公司谈心谈话工作制度(25)XX公司谈心谈话记录表(29)XX公司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30)XX公司党支部议事制度(31)XX公司党支部工作职责(33)XX公司党支部书记职责(34)XX公司党支部工作制度(35)XX公司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制度(36)XX公司“三会一课”制度(38)附件(40)中共XX公司委员会议事规则(40)中共XX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44)XX公司“双报到”工作方案(50)XX公司党建工作经费预算管理办法(54)XX公司“三互一进”活动实施方案(56)

  XX公司开展“微党课”活动实施方案(60)XX公司干部员工能力提升活动工作方案(63)XX公司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68)附件:(71)1.党员积分考核细则(71)2.党员积分统计表(71)3.党员积分管理记录表(71)XX公司党委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

  二、加强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洁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党委核心引领作用;

  三、讨论、研究、决定“三重一大”,积极支持和保证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依法充分行使职权;

  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基础工作,切实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五、坚持党管干部(人才)原则,严格按照用人原则、条件、程序选拔聘任中层管理人员;

  六、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和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

  七、加强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培育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有能力的员工队伍;

  八、充分发挥工会等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强化员工主人翁意识,努力增强企业凝聚力、竞争力。

  1XX公司党委书记职责

  一、主持党委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党委工作计划,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二、落实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抓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

  和廉洁建设,充分发挥党委核心引领作用;

  三、召集、主持召开党委会议和党员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

  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切实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五、开展反腐倡廉和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

  七、负责员工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努力培育一支“五优”的员工队伍;

  八、领导工会等群团组织,不断强化员工主人翁意识,努力增强企业凝聚力、竞争力。

篇四: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党建)

  

  集团(一)有限公司建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全体员带头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带领全体员工完成集团公司各项指标任务。

  第二条

  根据《章》和上级组织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机关、子公司、分公司支部和全体员。

  第四条

  员积极带头制度

  1、求真务实,雷厉风行,带头执行集团公司董事会、委的决议,确保各项决议贯彻落实的实际效果。

  2、自觉学习,遵守纪律,做遵纪守法和执行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模范。

  3、立足岗位,开拓创新,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讲究性,顾全大局,服从工作岗位安排。

  4、联系群众,积极配合,参与各项有益活动,维护集1/1团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5、努力工作,奋发进取,争当岗位工作先进。

  第五条

  发展员制度

  1、由申请入人向支部递交入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经讨论作为入积极分子后,由支委会研究确定两名正式员为入积极分子联系人。

  2、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3、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集团公司委,并由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4、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员,经全体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上报集团公司委审批。

  第六条

  费缴纳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2/1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缴纳费。

  2、缴纳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者,缴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者,缴纳月工资收入的1%;5000元以上至10000员(含)者,缴纳月工资收入的1.5%;10000元以上者缴纳月工资收入的2%。

  3、预备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员之日起应缴纳费,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组织缴纳费,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缴纳费。

  4、按时缴纳费。对不按照规定缴纳费的员,其所在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费的,按自行脱处理。

  第七条

  民主评议员制度

  1、民主评议员工作在集团公司委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3/1展一次。

  2、通过学习和评议,检验每名员是否密切联系群众,是否维护集团公司大局,是否带头执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是否带头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3、每名员对照员进行年度工作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员,由支部上报集团公司委研究进行表彰。

  第八条

  妥善处理不合格员制度

  1、在民主评议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员和非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2、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3、召开支部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4/1议。

  4、对不合格的员,由支部提出处理意见,提交集团公司委研究决定处理意见。

  第九条

  内监督制度

  1、集团公司委每半年结合集团公司相关工作任务对各基层支部员履行义务、执行的纪律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支部要督促本支部员、参加支部组织和民主。民主每半年一次。

  3、支部要主动征求内外群众对员的意见,帮助员改正缺点和错误。

  第十条

  “三会一课”制度

  1、结合集团公司工作实际,支部书记负责召开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员及预备员转正,讨论决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他重要事项。

  5/12、支部书记负责召开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组织员学习贯彻集团公司、集团委的决议、制度。

  3、小组组长负责召开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组织员学习和贯彻落实集团公司、集团委的决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员民主,由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积极分子、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员的处置等。

  4、课每半年安排一次,组织员学习、贯彻落实集团公司、集团委的决议、制度,结合员的思想实际,进行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第十一条

  精神文明建设制度

  1、结合集团公司的经营和工作实际,逢重大政治性节日,支部组织开展短小精干、经济实用的相关活动,凝聚人心,提高干劲,推进实际工作。

  2、积极参加支部所在地的各种培训班、报告会、表彰会议以及其他重大活动,提高职工的思想文化素质,并大力宣传展示集团公司以及分公司的风采,充分利用网络、6/1信息刊物、广播电视、宣传橱窗等渠道向社会各界展示集团公司形象。

  3、积极参加扶贫济困送温暖献爱心、“金秋助学”等活动,做好困难职工(农民工)、特困职工调查、审核、建档及服务工作。

  4、通过喜闻乐见和寓教于乐等多种方式,定期组织专业技能、专业知识竞赛,开展评比文明班组、文明个人和乒乓球、棋牌、歌咏、舞蹈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5、支部要利用集团公司网站和《弘盛之声》刊物,宣传支部的活动情况和员在集团公司经营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展示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落实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努力做到刊物有报道、电视有形象、电台有声音,同时要做好日常工作材料、图片的收集和积累,力求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各项工作资料、图片的归档及上报。

  7、支部各种活动的相关材料需从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7/1工作日内报送集团公司委办公室备案,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等及时报送集团公司档案室存档。

  第十二条

  考核奖惩制度

  1、奖励细则

  (1)支部严格执行《建工作制度》,建工作有计划、有成效、有特色,集团公司董事会、委予以表彰。

  (2)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模范执行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岗位工作出色,年终岗位考核结果优异,参加集团公司“双十佳”评选,集团公司董事会、委予以表彰和奖励。

  2、处罚细则

  (1)分公司

  ①组建支部、小组的分公司支部活动不正常、无年度工作计划、员带头作用不明显,月度考核时,每次扣0.5分。

  ②分公司未参加当地建、精神文明建设及其他相关活动,无活动记载、无成果,月度考核时,每次扣0.5分。

  (2)支部书记

  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员工逐月考核时,对其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分别按员工逐月考核评分扣分:

  ①未及时传达、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董事会、委的决议、通知,每次各扣3分。

  ②未制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或计划未能在平时落实,每次各扣2分。

  ③不按时上报支部年度工作总结,每次扣2分。

  ④员发展或转正工作不及时,每次各扣2分。

  ⑤未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或无评议活动记录,每次各扣2分。

  ⑥

  全年未参加所在地建、精神文明建设及相关活动,每次各扣1分。

  分公司支部书记、小组长参照上述细则执行。

  (3)员

  不履行员义务,不起先锋模范作用,严重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岗位工作玩忽职守,不能完成年度岗位目标9/1任务或个人年度岗位考核得分低于全员平均分,视为不合格员,并扣减岗位工资,除给予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外,有行政职务的员给予降职或撤职处理,普通员给予调岗或降级处理。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从二〇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10/10

篇五: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党建)

  

  20XX年国企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贯彻落实XX公司党组要求,坚持党对企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加强和改进XXXXXXX(以下简称公司)党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XX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等党内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权责统一、失责必究;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公司各级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司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成效和战斗力,为公司做强做优做大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第三条

  建立上级党组织履行领导、指导、和督导责任,公司党委和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职能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各级党组织认真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形成主体明晰、责任明确、领导有力、有机衔接、保障到位的党建工作机制。

  第二章

  责任内容第四条

  公司党委在XX公司党组和XX市委的领导下,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具体负责公司党的建设,主要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公司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资委和中铝公司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建立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在决策程序上,明确党委会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对设计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组织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并带头推动,切实做到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三)加强班子建设,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四)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机制,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

  (五)认真落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各级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对领导班子和成员履职用权行为的监督。

  (六)加强公司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公司党内集中教育活动。

  (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八)落实党管

  意识形态原则,加强公司思想政治工作、新闻舆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树立报销国家、造福社会、关爱职工、促进和谐的企业形象。

  第五条

  各基层党组织承担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行政积极支持、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各级党组织认真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

  第三章

  责任履行

  第六条

  公司党委履行本企业党的建设主体责任,主要包括:

  (一)全面负责公司党的建设,研究制定党建工作发展规划,统筹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抓好党的建设工作责任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会议。

  (二)每月召开一次党委会,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铝公司党组和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党建工作重要问题,部署党建重点工作;研究讨论公司重大问题;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和工作“四个对接”,实现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三)建立健全公司党的建设制度体系,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领导公司党内学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

  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每年应至少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进班子团结。定期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加强对公司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保证上级党组织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在公司的贯彻落实。

  (五)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领导和把关,管标准、管程序、管考察、管任用或推荐、管监督,保证党委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选人标准。

  (六)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问责,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

  (七)建立党建工作保障与考核机制,健全党的组织和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的工作经费,党建工作纳入年度经营绩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所属班子及成员的绩效兑现挂钩。加强对所属单位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

  (八)坚持加强企业基层党组织和加强党员管理教育不放松。夯实“三会一课”基础工作,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建立学习教育、主题实

  践活动长效机制。

  (九)每半年研究一次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宣传文化教育工作、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

  (十)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参与重大问题决策要谋全局、议大事、抓重点。对关系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保证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

  第七条

  公司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主要包括:

  (一)全面负责公司党的建设,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主持制定党的建设工作计划和措施,抓好重点工作谋划、部署、推进和督查,抓好党的建设工作责任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

  (二)加强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中央权威,遵守党规党纪,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从严治党的表率。

  (三)主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方向,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接受组织和各方面监督。

  (四)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责任的领导。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抓好制度执行与检查考核、失责追究等工作。(五)制定完善干部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标准和程序,主持召开党委会研究干部任免事项,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六)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做到重要工作

  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运用好“四种形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七)坚持民主集中制,主持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定期开展谈心谈话,从严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要求。

  (八)建立完善党建工作联系点机制,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定时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检查考核,指导督促提升工作水平。

  (九)每月召开一次党委会,听取一次党建工作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创新工作方法,抓住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措施,推进党建工作。

  第八条

  公司行政主要领导担任党委副书记的履行党的建设重要领导责任,主要包括:

  (一)强化党内职务角色意识,主动支持和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建工作,把党组织的要求贯彻落实到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中,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二)配合党委书记制定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思路措施,协调解决党建工作重要问题,促进党建工作目标实现。(三)带头落实中央精神,切实保证把党委研究讨论重大事项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的前置程序在公司有效落实。

  (四)协助党委书记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五)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健全完善企业重要管理制度,堵塞漏洞、防范风险;针对党员干部在生产

  运营、经营管理、推进改革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

  (六)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委自身建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党建工作机构、人员、经费等基本保障。把党建工作作为企业经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年度经营绩效考核内容。

  (七)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党建工作制度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在履行“一岗双责”中发挥表率作用。

  第九条

  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履行党的建设直接责任,主要包括:

  (一)协助党委书记统筹推进公司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承担党委的日常工作,制定党的建设工作计划,提出工作思路和措施,抓好组织实施,抓好党建工作落实。

  (二)根据党委确定的目标任务,协调各方力量抓好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推进。认真履行职责,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把党建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三)及时掌握党的建设动态,研究问题、提出建议,供党委决策参考。

  (四)注重组织研究党建工作融入中心、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选准载体,动员力量,推动生产经营重点、难点问题解决,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

  (五)协助落实党委听取基层党组织汇报工作制度。加

  强对主管工作督导检查,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掌握工作动态,总结经验,解决问题,选树典型,推进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提升。

  (六)组织执行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带头抓好分管单位、部门的党建工作。

  第十条

  公司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一)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带头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分管领域日常业务工作,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

  (二)按照党委要求,结合分工抓好分管单位(部门)的党建工作,做到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三)研究分析分管单位、部门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定期与分管的干部谈心谈话,提出工作要求和改进思路,并及时向党委提出意见建议。(四)认真执行党委委员抓基层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每年至少深入联系单位2次,对党建工作进行具体指导,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每年至少给分管部门、分管单位和联系点讲1次党课。

  第十一条

  各二级党组织(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履行本单位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主要包括: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统筹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每年召开1次党建工作会议。

  (二)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体系。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通过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考核办法,确保党建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落实。

  (三)坚持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基层党支部创建标准化党支部。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深入开展党内各项主题实践活动,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党支部、每名共产党员。

  (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XXXXXXX党委管理的干部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领导和把关,严格干部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完善人才培养选拔使用和激励措施。(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和支持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查处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

  (六)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公司党委委员每人联系一个二级党组织,二级党组织委员每人联系一个基层党支部。联系领导每年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工作、上党课、作形势任务宣讲、走访慰问职工群众、参加党组织的活动等不少于2次。

  (七)认真开展中心组学习。严格落实《XXXXXXX党

  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两级党组织每月组织1次中心组学习,每年不少于12次。

  (八)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健全党组织工作机构、选优配强专兼职党务人员、保障党组织活动经费。要按职工总数的1%左右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经费中列支,遇特殊情况需要追加时应予以保证。

  (九)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及时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政治性。

  (十)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每年制定党员发展计划,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和规定程序发展党员。同时,疏通“出口”,严格按照程序处置不合格党员,纯洁党员队伍。

  (十一)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党员按月主动足额交纳党费,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XX〕3号)的要求,加强党费的收缴、使用、审批和管理。

  (十二)加强党员档案管理。对新发展的党员要及时把党员档案材料存入其人事档案,剩余资料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保管。党员在党内的奖惩情况、重要鉴定意见等材料要及时进行归档。

  (十三)做好党员信息管理工作。积极做好党员组织关

  系接转,按要求做好党内统计,确保数据准确,为党组织提供准确、及时的党员变化情况。

  (十四)把群团组织建设纳入党建总体格局。领导群团组织结合自身实际,围绕企业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以党建带团建、促工建,把群团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年度考核内容。

  (十五)落实安全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强化领导责任,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和职能管理部门履行安全环保管理职责,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

  (十六)发挥党建工作优势。融入中心思考和谋划党建工作,将党建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的竞争优势,带领党员干部职工完成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的各项目标任务。第十二条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履行本单位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主要包括: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聚精会神抓好本单位党建工作。

  (二)带头认真学习和实践马克思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带头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保证政令畅通。

  (三)深入调查研究本单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根

  据上级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主持制定本单位党建工作计划和措施,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党建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并积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主持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班子团结,发挥班子整体功能,做全面从严治党的表率。

  (五)严格落实干部管理规定,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严格执行并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方面的相关制度规定。(七)按照安全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责任,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落实。

  (八)带头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深入基层调研,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增强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九)加强与上级党组织的沟通,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

  第十三条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业务方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主要包括:

  (一)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带头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

  (二)按照本单位党组织要求,结合分工抓好分管单位(部门)的党建工作,做到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三)研究分析分管单位(部门)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和改进思路,并及时向本单位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

  (四)认真抓好党建工作联系点的党建工作。每年至少深入联系单位2次,负责了解、检查、督促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在联系点的落实情况,指导联系点按照要求推进党建工作。主动协调时间参加、点评联系点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协同解决联系点在党建方面遇到的问题。

  (五)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参加所在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模范执行党风廉洁建设的各项制度。

  第十四条

  党支部履行本管理单元(部室)的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主要包括:

  (一)按照公司党委关于创建标准化党支部的要求,落实并规范党支部各项基础管理工作。

  (二)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部室)所担负的生产经营等各项任务。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业务和安全环保等知识。

  (四)规范并严格组织生活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组织1次党课,每年至少召开1次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五)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要加强教育管理,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置。

  (六)按照上级党委关于党员教育培训的统一部署,组织党员参加培训,并做好党员经常性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七)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按程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八)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形势任务教育,广泛开展党内各项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创新开展党员责任区、承诺践诺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和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支持他们在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中贡献聪明才智。

  (九)密切联系党员、职工群众。经常了解职工群众对党员、党支部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职工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

  (十)教育党员和职工群众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

  争。

  (十一)推动并落实安全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相关规定和具体工作。

  第十五条

  党支部书记履行本管理单元(部室)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主要包括:(一)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和部署;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本支部党建有关工作。

  (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主持开好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

  (三)了解掌握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检查支部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解决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五)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六)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的学习,加强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七)严格履行安全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

  第十六条

  党支部委员责任清单

  (一)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拟定学习计划和建议。(二)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办理发展对象入党、预备党员转正和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三)组织党员进行政治、业务培训,组织和指导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负责党课教育的相关组织工作。

  (四)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及时上报组织生活会情况。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

  (五)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及时提醒教育。发现党员违规违纪要及时向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报告。

  (六)负责日常组织管理,做好党员统计工作,负责收缴党费等工作。

  第十七条

  党群工作部是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日常工作机构,按照公司党委要求,根据部门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一)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每月召开1次书记办公会和党群工作例会,督办月度工作完成情况,制定安排下月重点工作。

  (二)做好党建目标责任管理工作。每年初拟定党建工

  作目标责任书,报党委审定后,以责任书的形式层层分解落实到下级党组织;每季度,组织对目标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年底,对党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协调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公司党委委员联系点由党群工作部负责确定,各二级班子党员领导干部的联系点由本单位协调确定。具体联系点的确定,可与其他工作的联系点相结合,实行动态管理。

  (四)打造党建工作品牌。结合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不同特点,以及上级党组织的不同要求,以标准化党支部和“党员引领做示范,全员改善在行动”课题为主要抓手,创造性地开展各类党内主题实践活动,务求实效。

  (五)定期组织评先树优活动。根据党委安排,做好每年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及每两年评选劳动模范的组织工作。要注重培植先进典型,通过网络、报纸、微信平台等载体,深入宣传新形势下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典型事迹,形成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

  (六)强化督促检查。要采取月度日常工作考核,季度系统检查考核的方式,对各单位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七)强化专业管控。要在全公司细化党建工作操作流程,通过党务工作培训、对标交流、党建调研、交叉检查等方式,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和专业管控能力,促进公司党建工作上台阶。第四章

  责任考核与监督

  第十八条

  公司各级党组织应建立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与监督机制,明确检查考核评价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一)党建工作考核采用月度日常考核、季度检查考核、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每年开展一次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

  (三)党建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与生产经营绩效实行双向百分制考核,考核评价结果与领导人员的任免、薪酬、奖惩挂钩。

  第二十条

  建立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制度。

  (一)公司各级党组织每年底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员通报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二)公司各级党组织每年应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三)公司各级班子成员每年应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

  第二十一条

  加强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强化日常检查,通过月度检查与季度检查相结合,及时了解掌握党建工作情况。(二)开展专项检查,对公司

  党委部署的专项任务落实情况或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开展检查。

  (三)接受群众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听取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的反映和评价。

  第二十二条

  对检查考核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强化监督考核作用的发挥。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三条

  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未能严格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铝公司及上级党组织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出现国有资产流失、职工队伍不稳定、社会责任不履行、长期生产经营不善,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导致违纪行为多发,特别是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本单位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放任不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重大事项隐瞒不报或者不及时、不据实报告的。

  (三)意识形态领域和思想政治工作出现重大问题,重大舆情处置不当,严重损害党和国家及公司形象的。(四)违反规定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用人失察、失误,任人唯亲、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严重,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失之于宽松软,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突出。

  (五)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严重,党内监督职责不落实,发现问题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有关规定,独断专行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腐败问题严重、“四风”问题突出的。

  (八)抓党建工作不力,党建工作弱化虚化淡化边缘化,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等得不到保障,职工群众合法权益被损害,影响恶劣的。

  (九)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凡出现第二十一条所列情形的,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党委和党委管理的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基层党支部及班子成员。各二级党组织及基层党支部要根据本实施细则,抓好党建工作责任制在本单位基层党组织的落实。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下发后,《中共XXXXXXX委员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XX党发〔20XX〕36号)同时作废。

  抄送: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

  XXXXXXX党群工作部

  20XX年X月6日印发

篇六: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党建)

  

  党建工作责任制内容,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一)党委

  1、党委集体

  (1)党委要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委在党建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带头执行党的决议。

  (2)建立党委成员抓基层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党委成员按工作分管范围,负责指导本党支部及分管单位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和三个文明建设工作。

  (3)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制度和党委成员讲党课制度,每人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或作一次学习辅导报告。

  (4)党委成员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做到警钟长鸣。

  (5)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努力为党建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6)按照中组部、财政部的规定,保证党建活动经费。

  2、党委书记

  (1)带头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抓好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认真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

  (2)带头认真学习和实践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3)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内部团结,发挥班子整体功能。

  (4)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召开至少召开2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月听取一次党建工作的汇报,并根据企

  业业务特点和上级有关部署,适时提出工作要求,对提交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帮助解决。

  (6)加强与上级党组织的联系,博采众长,为我所用,不断提高党建工作上水平。

  3、党委副书记

  (1)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建工作,认真履行职责,重要工作亲自抓,做到时间、精力、工作三到位。

  (2)及时向基层党组织传达上级党委的决定、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具体指导各基层党委紧紧围绕企业的中心任务和重要部署开展工作。

  (3)协助组织落实党委听取基层党组织汇报工作制度。每年要有一、两个党建调研专题。

  4、其他党委成员

  (1)认真落实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对分管单位(部门)的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带头实行“一岗双责”,结合分工抓好分管单位(部门)的党建工作,做到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

  (2)认真执行党委委员抓基层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负责了解、检查、督促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在联系单位的落实情况。每年至少深入联系单位2次,对党建工作进行具体指导,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基层党支部

  1、党支部集体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

  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7)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不得侵占国家、团体和群众的利益。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党支部书记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2)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解决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并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各方面的关系。

  (5)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3、党支部组织委员

  (1)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了解党员的思想状况。

  (2)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办理发展对象入党、预备党员转正和转移组织

  关系的手续。

  (3)会同宣传委员抓好党员教育和培训。

  (4)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负责召集半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及时上报生活会情况,检查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5)负责日常组织管理,搞好党员统计工作,负责收缴党费等工作。

  (6)完成上级组织部门和支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4、党支部宣传委员

  (1)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拟定学习计划和建议。

  (2)组织党员进行政治、业务培训,组织和指导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党课教育。

  (3)围绕支部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主题教育和其它形式的宣传鼓动工作。

  (4)指导所辖机构的群众学习科学、文化、技术知识,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等。

  (5)督促各党小组搞好每月一次的党日活动。

  (6)负责对党员学习情况的考核,资料的收集。

  (7)负责对党员、支部典型材料的上报,宣传工作。

  (8)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工作。

  (三)党小组

  1、党小组集体

  (1)每月确定一天为党小组活动日。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可以是学习文件,也可以是讨论问题,可以是合理化建议,也可以是民主评议等。

  (2)按照支部安排,定期对支部党员工作进行分析、总结、讨论,认真领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精神,为支部搞好党建工作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

  (3)按照支部安排,组织本小组党员对支部班子进行民主评议。

  (4)按照支部安排,组织本小组党员定期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

  (5)严格活动纪律,每个党员都必须严格遵守。

  2、党小组长

  (1)按照党支部的要求,组织小组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督促党员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

  (2)根据党支部的决议和布置,针对党员的具体情况,向党小组的党员布置任务,并负责督促检查。

  (3)定期召集并开好党小组会,过好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执行党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

  (4)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经常向党支部反映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对党员进行教育帮助。

  (5)组织党员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反映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协助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和按时收缴党费工作。

篇七: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党建)

  

  公司党委工作制度

  目

  录

  1、公司基层两级中心组学习管理制度

  2、党委议事制度

  3、企业党政主要领导在重大问题决策前的沟通制度

  4、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经理办公会制度

  5、党组织、董事会定期听取行政工作情况制度

  6、党委听取工会、共青团工作汇报制度

  7、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8、党员代表会议制度

  9、调查研究制度

  10、党的“三会一课”制度

  11、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2、党内争优创先活动制度

  1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4、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5、党员谈心活动和征求意见制度

  16、党员责任区活动制度

  17、公司党委联络员工作制度

  18、公司党组织“双结对”活动制度

  19、公司重点(市政)工程党建工作竞赛考核评比办法

  20、关于干部教育管理制度

  公司基层两级中心组学习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基层两级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加强公司和基层两级中心组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心组成员范围:

  公司中心组成员包括:公司党委正副书记、书记助理、公司党委委员、公司正副经理、经理助理、调研员、工会主席、团委书记、三总师、宣传科长、党委办公室主任、经理办公室主任。基层中心组成员包括:基层党组织正副书记、书记助理、行政正副经理、经理助理、工会主席、团支部书记、三师、党组织干事(宣传、组织干事等)、办公室主任。

  二、学习时间:

  中心组每周原则上集中学习一次,统一以每周五上午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可作调整。

  三、学习内容:

  根据形势和上级有关要求,按照学习计划,学习内容一般可定为: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原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有关领导同志讲话精神等。

  2、有关理论性文章和法制法规条例。

  3、有关政策、法制教育文章,有关工作经验总结,新工艺、新技术介绍等。

  四、学习方法:

  1、以集体学习讨论,个人自学准备和交流学习体会为主。集体学习讨论,应围绕讨论题,确定主讲人作中心发言。

  2、进行有关专题的学习研究。

  3、外请专家辅导和集中电化教育。

  五、学习要求:

  1、中心组学习以党组织书记为责任人,由党组织书记组织实施。

  2、要求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本单位,本人的思想工作进行学习;要求做到通过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3、根据公司党委每季制定的学习计划安排,并结合单位实际进行学习。

  4、做好中心组学习考勤记录,中心组成员事先要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请假,保证学习出勤率。

  5、每次中心组学习都要形成记录,对基层中心组学习,公司党委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并以此作为基层领导班子考核和支部“双优”竞赛以及创建文明单位考核的依据之一。

  党

  委

  议

  事

  制

  度

  建立党委议事制度是为了进一步坚持和贯彻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使班子成员对党委即将讨论、决定的事项有充分的酝酿和相互交流的机会,也是党、政主要领导对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前沟通而与班子成员统一认识的方法之一。

  议事时间视内容而定,采取不定期和书面或口头通知的方式。

  议事形式可以是碰头会或个别交谈,由党委书记、副书记或受委托的党委其他成员召集。

  企业党政主要领导

  在重大问题决策前的沟通制度

  坚持企业党政领导在重大问题决策前的沟通制度,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确保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科学性、预见性和决策民主化、规范化的有效途径,做好重大问题决策前的沟通工作,有利于统一思想、行动一致地落实各项决策。特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重大问题的主要内容。

  详见公司第四次党代会通过的《关于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中第六条。

  二、本制度所指党政主要领导是指公司、基层党组织书记、董事长和经理。

  三、沟通的主要形式。

  1、在重大问题的计划酝酿中,党政主要领导可通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为决策提供详实资料。

  2、重大问题在提交讨论决策前,党政主要领导要主动通过碰头、个别商量的方法,统一思想,取得共识。

  3、如遇有对重大问题党政主要领导存在不同看法产生分歧时,可按照《关于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具体条款执行。

  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经理办公会制度

  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经理办公会是实施党组织保证和监督作用的具体表现,有利于将保证和监督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同时,也是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协调各项工作的好办法,现特制定本制度。

  1、党组织负责人系指党组织(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

  2、经理办公会上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应按“企业党政主要领导在重大问题决策前的沟通制度”执行。

  3、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经理办公会要做到:

  ⑴

  了解行政班子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作精神的情况。

  ⑵

  听取和掌握行政阶段性重点工作内容。

  ⑶

  对于干部任免及涉及职工权益等事项发表个人意见和建议。

  ⑷

  通报党组织阶段重点工作。

  4、党组织负责人在经理办公会上遇有不同意见,又属非紧急事务时,可建议行政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并通过有关会议商讨后决定。如遇紧急事务有分歧,暂时无法确定的可向上级请示,听取上级组织的意见和决定。

  党组织、董事会

  定期听取行政工作情况制度

  党组织、董事会定期听取行政工作情况,是体现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党组织在企业的保证和监督作用,同时,让党组织掌握生产经营情况,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能更好地开展活动。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织、董事会定期听取行政工作一般为每半年一次,必要时可增加次数。

  二、会议形式:党委(总支、支部)会、党委(总支、支部)扩大会、企业董事会或董事扩大会。

  三、会议的主要内容:

  1、听取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的情况;

  2、听取贯彻政府、上级单位有关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传达和本单位贯彻实施的措施、意见;

  3、听取企业经济形势报告;

  4、听取企业发展目标、年度规划、改革发展方案以及执行情况;

  5、听取阶段重点工作安排、打算;

  6、听取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情况;

  7、听取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等。

  四、党组织、董事会对行政工作应进行讨论,提出看法和建议。

  五、会议由党委(总支、支部)书记或董事长主持。

  党委听取工会、共青团工作汇报制度

  工会、共青团组织主动向党组织汇报工作,是在党的领导下,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独立开展工作,发挥应有作用的重要体现。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期汇报时间:

  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中,各级党组织必须明确每年1月和7月二次听取工会、共青团汇报半年工作情况的要求。

  二、听取汇报要求:

  在每次听取汇报工作前,各级党组织必须根据工会、共青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汇报重点和其他工作,从根本上保证工会、共青团在党组织领导下更好发挥独立工作的能力。

  三、工会、共青团汇报内容:

  工会、共青团在汇报工作前,必须召开委员扩大会议,认真总结阶段工作,并用书面形式如实反映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不足及对策措施等。

  四、情况通报办法:

  各级党组织在听取工会、共青团工作汇报后,肯定成绩,查找不足,提出要求,并在一定场合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有关规定,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督促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真正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勇于开拓、作风务实、关系协调、决策民主、勤政廉政的坚强集体,确保领导班子政治生活民主化、经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一年召开一次,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还必须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

  二、公司领导班子是指公司党委委员、正副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三总师以及党委书记助理、经理助理;基层领导班子是指党支部委员、行政正副职、工会主席、三师。

  三、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为:

  1、检查上次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2、针对会前征求意见和汇总的班子存在主要问题,各自汇报半年来思想和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找出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交流意见,提出希望;

  4、理出共性问题,总结经验教训;

  5、上级确定的专题内容。

  四、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程序:

  1、召开民主生活会前:

  ⑴

  根据党组织确定的主题或上级党组织的专题要求,由纪检部门(干事)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作好汇总报党组织。

  ⑵

  经党委会(支委会、总支会)审核,对其中需核实的事件须派人深入了解,核清事实;对涉及班子成员需承担的相应责任的,党组织书记会前应作好反馈与沟通。

  ⑶

  召开正式会议前3~5天书面通知上级党组织(纪检、组织部门)及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作好参加准备。

  2、召开正式会议:

  ⑴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召开,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如遇特殊情况,可委托副书记主持。

  ⑵

  民主生活会既要严肃认真,又要畅所欲言,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会上应遵循不摆成绩摆问题,不摆客观摆主观,不摆过程摆思想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以与人为善、坦诚相见的态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员和群众意见较集中的问题,应加以研究和分析;分管领导拿出具体意见,对需要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需要上级党组织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后,组织一定范围人员参加的通报会,向党内外通报生活会情况,尤其对群众意见集中而又普遍关心的问题,要作出恰当的解释和提出整改措施,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六、民主生活会纪要及相关原始资料,会后一周内上报公司组织人事部备案。

  党

  员

  代

  表

  会

  议

  制

  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为提高党员参政议政能力,做到企业重大问题让党员“先知、先议、先行”,并广泛动员发动党员积极带头,为完成企业年度各项工作、保证两个文明建设同步发展,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代表会议召开时间

  党员代表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时间定于年初的2-3月份,根据需要,中途可举行党委工作会议或党政工作会议,时间定于每年的7月份。

  二、代表会议的内容

  1、听取和审议公司党委年度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公司纪委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党委其他的重要、重大决议。

  三、代表会议代表的产生。

  1、代表名额:由公司党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一般为约占公司党员总数的15%左右。

  2、产生方法:根据党委分配的不同岗位党员代表比例及列席代表要求,各基层党组织通过组织党小组广泛讨论推荐,产生正式代表及列席代表名单,报请党委组织部门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后,经党委讨论确定。

  3、党委届期内(每五年一届),召开党员代表会议的代表资格一般不作变动,如遇代表工作变动或其它原因离开本单位的,根据比例需增补代表的,由各基层按照要求及时做好增补工作,并报请公司党委审批。

  4、党委换届改选的代表产生,则根据《党章》有关规定执行。

  调

  查

  研

  究

  制

  度

  调查研究是马克思主义的工作方法之一,也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切实改变工作作风、搞好工作的重要形式,是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随着企业改革、发展不断深入,坚持搞好调查研究,对于指导和推动工作大有裨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调查研究工作内容:

  围绕党政阶段性重点工作,结合企业重大政策、方案和规定的出台以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结合企业改革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

  二、调查研究工作要求:

  1、公司、基层党、政、工、团二级领导班子成员都要结合本职工作,采取定点联系等方式,深入项目、深入班组、深入实践,搞好调查研究,并形成调研成果报告。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搞好调查研究工作,作出表率。

  2、各单位必须根据企业实际,每年初确定1个以上研究课题,并上报公司,开展重点研讨,年中进行课题素材的搜集、文章的撰写。年终由公司召开论文发布年会,相互交流,促进工作。

  3、机关各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党委联络员要深入各联络单位进行调查研究,总结典型经验,帮助、指导、解决基层实际问题。

  4、调研活动一般应形成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要求做到有数据(事例)、有分析、有措施、有建议。

  党的“三会一课”制度

  党的“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期上好党课,简称“三会一课”。为了进一步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切实加强党员教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各单位党组织原有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实际,对“三会一课”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领导机构,凡属党内的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支部(总支)建制的基层单位的党员大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如遇有重大或紧急问题需要提交讨论,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讨论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决定犯有错误党员的纪律处分,表彰优秀党员;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撤换不称职的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其它重大问题。

  3、要求: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应高度重视,会前作好充分准备;要发扬民主,让党员有充分发表意见和对支部工作

  提出批评或建议的机会;党员对党内讨论和决定的需要保密的问题,没有正式公布之前,不得向外传播;支部党员大会形成决议应通过表决,一旦形成决议,每个党员都要无条件地执行;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二、支部委员会:

  1、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季一次。

  2、支委会会议的主要内容: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围绕生产经营,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分析研究党员、干部教育、培养管理的措施,发展党员及对党员的奖惩问题;研讨群众工作,包括群众的思想倾向和如何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民兵、统战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商讨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需要支委会讨论的其它问题。

  3、要求:会前作好准备,确定议题,并由有关委员准备意见,提交讨论。会间讨论决定问题,按照党委制定的议事制度中规定的要求进行,认真做好记录。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一次。

  2、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邓小平理论;分析党风状况,提出改进意见;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及

  时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报告和预备党员的转正报告,提出意见供支部参考。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党员向党小组汇报学习、工作、思想等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并落实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3、要求:党小组长要认真负责,做好准备,组织开好会议;党员领导干部和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参加党小组会,积极发表意见;认真做好记录。

  四、党课。

  1、党课教育每年不少于二次。

  2、党课教育由党支部(总支)负责实施。每次党课以集中讲授为宜,如果工地人员分散,也可一次党课多次讲。一般应吸收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一起参加。

  3、党课教育的主要内容:围绕各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党员状况和生产经营实际,生动地、形式多样地、有针对性地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党的基础知识和马列主义基本理论教育,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等。

  4、党课教育要抓好三个环节:认真编写教材;落实好教育;组织好课后讨论。

  5、领导干部要带头亲自授课。

  五、公司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应结合党支部升级达标工作考核,检查“三会一课”实施情况。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制

  度

  发展党员工作是基层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它对于壮大党的队伍,保持党的纯洁性,提高党组织战斗力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了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实现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化,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制订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在“一线、一流、青年”,要经党小组提名,支部委员会讨论,是团员或35岁以下青年的还应经团组织的“推优”程序,正式列入年度拟发展计划的,须报公司组织部门审核并报党委批准。

  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方针、政策,履行党员义务,在本职工作中积极投身于企业的改革,工作表现好,认真参加学习,团结同志,作风正派,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三、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要落实培养措施,加强教育,定期组织积极分子学习及参加一些党内活动,落实专人关心帮助、推荐参加集团党的基本知识专题培训等;列入建表考察后,党支部须指定一至两名党员作为联系人负责培养、考察工作,并按季度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积极分子的建表、考察时间一般要在一年以上。

  四、建表考察期间,联系人要按季作好对被考察人的思想学习及工作情况考察,实事求是地认真填写书面内容,同时指出存在不足,并及时向被考察人反馈;党小组要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并经讨论后形成考核意见,党支部要在认真审阅被考察人思想汇报,加以引导辅导并征求一定范围同志意见后,写出支部考察意见。

  五、党支部在发展党员以前,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报公司组织科预审同意,经公示后方可履行入党手续。

  六、党委在审批前,应由公司组织员专门找发展对象谈话,认真考察。审批时,要坚持集体讨论,逐个审批的原则。审批工作要及时,必须在支部大会后三个月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超过六个月的,应退回支部重新履行手续。

  七、各级党组织应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指定专人联系,并按季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预备期半年内组织党内外群众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综合情况测评后,将结果反映本人,同时指出存在主要不足,提出新要求。

  八、党小组要及时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报告,党支部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后,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报公司党委审批,审批期为三个月,逾期无效。

  党内争优创先活动制度

  党内争优创先活动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永葆党员先进性的一项有效方法。通过评选,弘扬正气、发扬先进,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评选内容:

  1、先进党支部(总支)。

  2、优秀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

  4、关心群众的好党员。

  5、业绩突出、作风过硬的好干部。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党支部(总支)的基本条件:

  ⑴

  全面贯彻落实新《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八项任务,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拓展现代企业制度下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等方面有显著成绩。

  ⑵

  领导班子结构优化,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讲党性、讲原则,精神振奋,与时俱进,求真务实,靠前指挥,解决自身问题能力强,整体效能发挥好,具有合力和战斗力,在职工中有较高威信。

  ⑶

  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运

  用切实有效的活动载体,深化“凝聚力工程”建设,做好凝聚党员、凝聚人才、凝聚职工、服务社会的工作,开展主题活动有特色有成效,俱有创造力、影响力、凝聚力。

  ⑷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全局意识、群众意识、民主意识,发挥好工团组织作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改革与管理、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注意调动好广大员工的积极性,构建和谐团队,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作用明显。

  ⑸

  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对新时期党员队伍建设中的新情况探索,不断增强党员的宗旨意识、党的意识和执政意识,在企业改革发展中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等工作中取得成效,党员教育管理效果明显。

  2、优秀党员的基本条件:

  ⑴

  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自觉遵循新《党章》共产党员标准和胡锦涛同志关于新时期共产党员“六个坚持”的基本要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扎扎实实地提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领,在推进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勇于创新,敢于实践。

  ⑵

  面对市场的变化和挑战,能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在拓展市场、技术进步、强化管理、深化改革、促进稳定的过程中,立足本职,艰苦奋斗,带领职工破解难题,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⑶

  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以自己的言行树立起党员的良好形象,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显著。

  ⑷

  党性观念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团结同志,率先垂范,扶正祛邪,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与不良倾向开展积极斗争,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⑴

  能自觉学习并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牢记党的宗旨,强化党的观念,忠诚于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不断自我加压,创新工作思路,化解疑难矛盾,突破工作瓶颈,增强责任意识,自觉为党工作。

  ⑵

  积极探索公有制形式多样化和企业体制、机制改革过程中党组织建设的新途径,保持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和昂扬的工作热情,创新理念,改进方法,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⑶

  在企业深化改革和利益格局调整中,引导员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畅通联系群众的渠道,关心群众的疾苦,在释疑解惑,化解矛盾,稳定思想,调动职工积极性等方面,有效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⑷

  党性强,观念新,作风正,坚持“两个务必”,崇尚严谨务实,保持清正廉洁,努力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敢于同各种违纪现象和不良倾向作斗争。

  ⑸

  自觉按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干部标准和胡锦涛同志关于新时期共产党员“六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努力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提高自身参与经济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具有较强的党务工作创新能力。

  4、“关心群众的好党员”的基本条件:

  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与群众的密切联系,关注群众的情绪。倾听群众的呼声,做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善于解决好群众的实际疾苦,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好、实现好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把党的宗旨付诸于关心群众的实际行动之中,有生动的能打动人心的典型事例。

  5、“业绩突出、作风过硬的好干部”

  的基本条件:

  能自觉学习并忠诚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力投入国企改革。讲大局,当好攻难解疑的领头者;讲协同,当好沟通协调的组织者;讲奉献,当好勤奋求效的实干者。党性强,作风正,积极创造卓越业绩,努力构建和谐团队。具体反映为:具有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业绩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能办大事、会办难事、敢办新事,驾驭市场能力强,受到群众拥护,在增强公司综合实力、加速发展、深化改革中取得显著成绩。

  三、时间、部署:

  每年二季度进行评选,七月一日前进行表彰。具体时间与部署,根据公司党委的统一安排。

  四、评选方法:

  1、党内争优创先活动应与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有机结合,围绕推进“高兴、放心、凝聚、覆盖”的主题实践活动,在检查基层党组织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考核基层党组织升级达标工作的基础上进行。

  ⑴

  基层党组织升级达标竞赛采用在支部自查小结并填写《党支部(党总支)升级达标竞赛考核评分表》的基础上,由公

  司组织各基层支部进行集中交流汇报、互相查看资料,并进行互相打分,产生初步分值。

  ⑵

  公司组织部门分别到各基层采用座谈会或组织7~10人的党内外群众进行对支部工作的测评。

  ⑶

  根据自评、互评和测评情况汇总出评议考核分,形成A、B、C级支部,具体标准95分~100分为A级支部,86分~94分为B级支部,85分以下为C级支部。

  ⑷

  评为A级支部的党组织经公司党委审核后,上报集团党委认定“红旗党组织”。

  ⑸

  在此基础上,组织评选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关心群众的好党员”以及“业绩突出、作风过硬的好干部”活动。

  2、坚持民主评选。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党小组酝酿提名,支部(总支)委员会讨论,整理材料上报公司党委初审,最后报集团总公司党委审批命名。先进党组织应在红旗党支部(总支)中产生,通过总结交流,听取意见,由公司党委初审、申报,最后由集团总公司党委审批命名。评选“关心群众的好党员”、“业绩突出、作风过硬的好干部”,在单位推荐和评选相结合的基础上,由集团总公司党委审批命名。

  3、坚持实事求是。在申报阶段,推荐单位应张榜公布,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4、进行大会表彰。

  5、做好评比先进活动的工作总结和资料归档。

  民

  主

  评

  议

  党

  员

  制

  度

  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确保党员始终保持先进性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

  为使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长效进行,根据中央文件的精神及公司党员队伍的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由组织部门具体负责,以总支(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评议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不进行评议的一年要求过好党员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级党组织在评议工作前应召开专门会议,认真规划,作出具体部署。

  二、评议的主要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是否站在企业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真正体现“关键时刻站得出”;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肃党纪、政纪、国法,坚持

  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

  6、按照本岗位党员先进性标准,是否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生产、工作和社会生活等方面,为“两个文明”建设作出模范表率和贡献;

  7、是否坚决抵制和勇于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三、评议的基本方法:

  1、学习教育:

  要结合实际对党员普遍进行新形势下坚持党员先进性的教育。党员学习内容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的文件为主。学习方法可以形式多样,要讲求实效。

  2、自我评价:

  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章》和党员岗位先进性标准,书面作好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分析,特别要对照检查在坚定信念和坚持宗旨意识、深化改革、廉洁自律、加强组织纪律性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党员个人分析书面材料形成前后,要主动征求领导、相关部门及基层党员、群众意见,重点听取对个人存在不足及希望。

  民主评议中,党支部要根据不同岗位党员情况,组织对党员的书面测评工作,重点听取党员存在主要不足方面,参加范围为党内外群众;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要组织人员对党员个人书面小结进行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未经审阅或未作出修改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不得召开。

  3、民主评议:

  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针对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对一些年纪大,文化水平低和书写有困难的党员经本人申请、党支部同意,可以不作书面小结分析,但必须在专题评议会上作口头发言。

  4、表彰和处理:

  对民主评议出的好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公司党委审批,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对个别党员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作出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对模范作用不明显、党性工作责任性不强的党员,党支部要明确专人,落实责任,做好帮教工作,继续关心和团结他们,使他们尽快得到转变和提高。

  党

  员

  教

  育

  管

  理

  制

  度

  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是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党员坚持对党的信念和坚持党的宗旨意识、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永远保持党员的先进性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包括党课教育制度、接转组织关系制度、党费交纳制度、因私出境、出国党员党籍管理、外省市项目党员的管理、离岗职工党员的教育管理以及党员个人重大事项向党组织汇报制度等方面内容,各级党组织必须从细处入手、从教育入手、从管理入手,严格执行好本制度。

  二、党员教育的内容、形式、要求及基本原则

  1、党员教育在内容的确定上,要注意思想性、计划性、针对性、系统性和创造性。要突出思想教育,要把增强党员的党性,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要有计划地实施对党员的教育,并且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确定党员教育的内容。

  2、党员教育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党的宗旨、纪律和党性、党风、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共产主义思想教育、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教育等。

  3、党员教育的基本原则:一是理论联系实际;二是正面教育为主;三是教育者先受教育;四是分类分层次教育。

  4、党课是党员教育的主要方式之一。要结合党在一段时间的中心工作,联系本单位党员的思想实际,确立党课专题。党员教育还可采取专题讲座、电化教育等。

  三、党员管理的几项具体规定

  1、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几项具体规定:

  党员因工作调动、解除合同、参军、离退休或其它原因,离开原单位,需要转移组织关系。调离本市的,需经集团总公司组织处转移;在本市内的,由公司组织科转接组织关系手续。党员外借、参加援外工程工作或学习,时间在半年以上,工作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移党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两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一般不转移党组织关系,可以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

  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必须由本人及时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对擅自不按规定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党员,党组织应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如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党的各级组织部门在接到外单位转入的组织关系后,应当在当月内分级转到党员所属的党组织,并编入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2、党费交纳和管理的几项注意事项:

  新入党的党员,应在上级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从党籍起算日始交纳党费。

  党费收缴原则上以党小组为单位,党小组要做好党费收缴的登记工作,并按月将党费上缴党支部。基层党组织必须健全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制度,做到专人保管、专立帐目,按月收缴,每年年终进行一次检查,做好报表,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好单位留存的党费。

  党员应自觉向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

  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的,经所在党组织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预交或补交,预交或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各级党组织定期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

  3、对因私事出境、出国党员党籍的处理:

  党员因私事出境、出国,是指去境外、国外定居、探亲、自费学习、访友、继承财产、结婚、就业、旅游、奔丧等。因私出境、出国的党员,在办理申请出境、出国护照的同时,应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保留党员党籍的书面申请,公司组织科应及时办理报党委审批。同时上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集团总公司管理的干部因私事出境、出国,须由集团总公司组织处办理保留党籍手续,报集团总公司党委审批。

  对于出国或去港澳台长期定居的党员,应办理停止党籍手续。是预备党员的,不再办理转正手续,其预备党员资格也不再保留。临时出境的党员,出境后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保留的期限是:出境、出国探亲,去港澳台地区的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去国外的一般不超过半年(离退休人员一般不超过一年);出境、出国伴读,以其配偶的学习期为限;辞职出境、出国就业,以其合同书的聘用期为限。手续办理完备后,即将党员组织关系随同人事档案转移到所在地区。上述保留的时间,都应从党员出境、出国之日起至回原单位报到止。

  党员出境、出国后要求延长保留党员组织关系的,应向原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公司党委审查

  批准,才能延长保留期限。因私事出境、出国的党员按期回国的,应及时向原单位党组织汇报出境、出国期间的情况,党组织也要主动关心、了解他们在外的情况和表现,如无问题,即可恢复党员组织生活。是预备党员的,可以按期转正。已被停止党籍的党员,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回国后表现好的,可以重新申请入党。

  4、外省市项目党员的教育管理。

  随整建制赴外省市工作的党员,其党组织关系保持不变,由原单位党组织负责落实组建项目党支部或党小组,保证党员的正常学习和活动;如党员人数不足,由党组织联系参建单位组成联合党小组,并主动加强与党员联系,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

  5、离岗职工党员的教育管理。

  要按照党员教育管理全覆盖的要求,做好离岗职工的党员(指待岗职工党员、内部退养职工党员、协保职工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

  基层党组织应及时将离岗职工党员安排到有关党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

  ⑴

  待岗后参加社会非正规就业的党员,工作不满半年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党员证明信”,工作超过半年的,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将其正式关系转移至使用单位;工作结束后,组织关系仍转至原单位党组织。如赴外地单位工作的党员由原单位党组织发给“流动党员证书”,并定期进行检查,按时更换。如对方单位无党组织,依据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的原则,其组织关系可挂在应聘单位的上级党组织,也可保留在原单位党组织。

  ⑵

  内部退养职工党员,一般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至居

  住地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如赴外地工作的,其党员组织关系应转移至外单位党组织。

  ⑶

  对协议保留社会保障关系的职工党员,一般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至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如参加外单位非正规就业的,其党员组织关系应转移至外单位党组织。

  ⑷

  要落实好离岗职工党员参加正常的党内“三会一课”等教育活动,确保离岗职工党员参加民主评议教育、党内重大教育活动、党的民主生活会等接受教育权利。

  ⑸

  可运用多种形式和方法,如电话联系、电子邮件、家访慰问等,向他们通报党内和企业情况,鼓励离岗职工党员加强自学,落实帮困措施,开展关心慰问党员活动,探索多种渠道为离岗的困难职工党员或子女提供就业信息和岗位。

  ⑹

  不断完善和规范离岗职工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及时总结交流有效的活动和经验方法、健全工作资料,并作好对此项工作的检查督促。

  6、党员个人重大事项向党组织汇报制度。

  坚持党员个人重大事项向党组织作汇报,是《党章》规定党员的基本义务,也是党员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与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

  党员个人重大事项范围:包括党员个人发生触犯刑法、扰乱社会治安、违反社会道德事件或被拘役的;党员个人结婚、离婚、因私出国出境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发生重大事件的都必须及时向党组织汇报。

  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按中纪委、中组部有关规定执行。

  党员谈心活动和征求意见制度

  开展党员谈心活动,是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好经验,是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一项措施。为了建立党员谈心活动的长效机制,使活动规范化、制度化,订立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通过谈心活动,提高党员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意识,增强党员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和解决自身问题的内在动力,促进党员进一步坚定信念,密切党群关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党员谈心活动的范围

  党员谈心应根据实际有效的原则,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或党员责任区分管范围,可在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上下级之间,党员之间和周围群众之间进行。

  三、基本要求

  1、每个党员每年至少要参加一次谈心活动。

  2、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工作之前,要走群众路线,通过谈心活动征求各方面的意

  见,加强党内外的联系和沟通,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评价。

  3、征求意见的数量,公司领导干部不少于5人,党员中层干部不少于4人,一般党员不少于3人。

  4、党员通过谈心活动征求的主要意见和建议,个人要做好记录,进行一次分析,提出整改设想,在民主生活会等有关场合上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5、在谈心活动中要关心职工群众的实际问题,帮助解决可以解决的具体困难。

  四、领导干部要求

  1、各级领导干部应当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分工,不定期与分管范围的负责人每年至少谈心一次。

  2、领导干部听取下级对上级领导及其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外,主要了解该单位、该部门、该系统及党员干部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的情况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洁勤政的情况,提出建议和要求。

  3、主要领导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前后,应通过谈心,通报情况,反馈意见,统一思想认识。

  4、在领导干部岗位变动,职务升、降,情绪波动影响工作,思想作风、廉洁勤政、团结协调、遵纪守法等方面发现问题,或

  群众在这些方面有较集中反映时,上级领导应及时谈心,做好思想工作,或委托纪委、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参与或负责同干部谈话。

  五、注意事项

  1、谈心前要做好准备,要自我分析情况,确定话题,力戒盲目、随意和不切实际的空谈。

  2、谈心中要以诚相见,谦虚谨慎,用同志式的积极态度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和想法,细致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总结经验和吸取教训。

  3、谈心要坚持原则,要从严要求,分清是非,肯定成绩,纠正错误。主动积极,敢于自我批评,做到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4、谈心后,要主动向党组织反馈信息,党组织要指导帮助党员落实整改措施。

  六、组织领导

  党委组织部门对本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纳入党组织争优创先考核。

  基层党组织在党员队伍分析的基础上,组织征求意见和党员谈心活动工作的开展。

  七、本制度从发文日起施行。

  党员责任区活动制度

  为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真正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在党组织的各项工作之中,落实在广大党员的工作岗位上,制定党员责任区活动制度。

  一、党员责任区和范围

  1、党员工作岗位所在的班组、科室、部门、条线等单位,与该党员岗位工作有较密切联系的范围,确定为党员的责任区。

  2、责任区所包括的人员、设备、物料、环境等要素,都在党员应当关注的责任范围内。

  3、党支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以一名党员为主划分责任区,并告知该党员所负责的责任区和责任内容。

  二、主要责任内容

  1、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岗位工作,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起好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2、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企业改革形势和有关工作要求,鼓励、调动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带动职工为企业经济发展和创建和谐环境艰苦奋斗。

  3、凝聚周围职工,经常开展谈心和家访,了解、关心群众的工作、生活情况,主动为职工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做职工的知情人、知心人,贴心人,化解职工的忧虑情绪,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努力确保日常工作管理和生产的正常秩序,遇事与群众

  商量,虚心向群众求教,发扬团队合作精神,共同克服工作中的困难,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遇有急难险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组织并积极配合排难。

  5、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安定团结,敢于和各种坏人坏事作斗争,制止各种违章违纪的不良现象。协助党组织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努力解决、化解和缓解各种不稳定因素。

  6经常向党组织反馈责任区工作情况和职工队伍情况,对有困难的职工,联系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给与帮困送温暖。

  7、党支部指定的其他具体内容。

  三、党支部管理

  1、党员责任区活动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支部班子要定期分析党员队伍和职工队伍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划分每个党员的责任区,建立党员责任区工作台账。

  2、党员季度履行责任区任务后,填写活动表,向党支部反馈信息,听取党支部的进一步安排。

  3、党支部每季度要对党员责任区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对每个党员落实责任的情况作出评价,并根据施工生产任务的重点,及时调整和下达新的任务。每年结合“好党员”评对比责任区活动作一次讲评。

  4、对党员积极履行责任区职责的,给予表扬和适当的奖励、表彰;对不积极或不正确履行责任区职责的,党支部要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情绪,加强思想教育,或在党员民主生活会上批评指正,促进党员在工作、生产、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四、检查考核

  公司党委组织部门,将党员责任区活动纳入党建工作,与红旗党支部竞赛同步考核。

  五、本制度从发文日起施行。

  附表格:党员责任区活动表

  党员责任区活动表

  单位

  名称

  责

  任

  区

  域

  主

  要

  责

  任

  内

  容

  工

  作

  情

  况

  党

  支

  部

  意

  姓

  名

  见

  书记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党委联络员工作制度

  为巩固和发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健全先进性教育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公司党委与各基层党组织的联系,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络员的组成。原则上从公司机关党群部门产生,采取兼职制,每位联络员定点联系1~2个基层单位,根据需要,一般每年终进行联络员的联系点轮换调整。

  二、联络员的职责。了解情况,反馈信息,提出建议,督导工作,沟通上下,服务基层,发挥公司党委与基层党组织的桥梁作用。

  三、联络员的工作内容。了解、倾听基层党组织、党员、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收集、总结基层单位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后党的建设,“双文明”建设以及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情况,传达、宣传公司党委的工作计划,安排和贯彻落实的意见,督促检查公司党委布置的专项工作,力所能及的协助解决基层提出的有关问题。

  四、联络员的工作方式。根据工作要求,通过个别访谈,群众座谈,参加有关会议等方式了解、反馈情况,服务指导工作。

  五、联络员的工作例会。一般每两月由公司党委领导召开一次例会,根据需要也可不定期召开。

  六、联络员的日常管理。由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联络员的联络单位的轮换调整,通知工作例会的召开,以及联络员有关工作

  的协调。

  公司党组织“双结对”活动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根据集团《关于深入开展“双结对”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双结对”活动,是指党组织与党组织结对和党组织与困难职工结对帮困的活动。

  第三条

  “双结对”活动的目的是加强党建,密切联系群众,提升党组织的影响力、战斗力和凝聚力。

  二、党组织与党组织结对

  第四条

  党组织结对活动应签订结对协议,协议应当包括结对主体、活动目的、活动主题内容、活动方式、双方的责任、活动的期限等条款。

  第五条

  党组织与党组织结对的主体:

  1、机关党支部与基层党支部结对;

  2、基层党组织与所在地党组织结对:街道、社区、警署、物业等;

  3、基层党组织与工作服务主体党组织结对:业主、成建制

  分包队伍等;

  4、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的结对主体。

  第六条

  党组织与党组织结对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确定主题内容:

  1、互助、促进抓好党建、队伍建设和项目经济管理等工作;

  2、围绕工程建设目标加强宣传和管理,交流研讨党建工作和职工思想工作,组织劳动竞赛,解决薄弱环节等工作;

  3、围绕社区建设目标,加强窗口宣传和文明创建等工作。

  第七条

  结对活动应根据双方实际开展,但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

  第八条

  各基层党组织应建立结对活动工作台账,填写活动记录表,结累活动资料。

  第九条

  结对活动期限届满,各基层党组织应及时调整或变更结对主体。

  第十条

  各基层党组织应保持结对活动不少于一个主体。

  三、党组织与困难职工结对帮困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结对帮困对象:

  1、属本市低保户的特困家庭、困难的退休职工、困难的残疾职工;

  2、因患重病或长期慢性病,个人医疗费支出较大,严重影

  响家庭基本生活的职工;

  3、因子女就读,支付学杂费后,严重影响家庭生活的职工;

  4、职工家属本人愿意工作,但就业能力差,长期找不到工作,致使家庭经济困难的职工;

  5、因遭受意外重大灾难,一定时期内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6、因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有非物质困难的职工。

  第十二条

  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工会了解、掌握困难职工情况,对确需帮困的要填表上报公司确认。

  第十三条

  根据结对对象的实际情况,以立足当前的帮困,着眼长远的解困为原则,形式主要有:

  1、提供一定的物质或经济补助;

  2、及时办理住院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理赔工作;

  3、提供职业培训信息、途径;

  4、为青年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提供思想上解惑,工作上解难,生活上解困等方面的非物质帮助。

  第十四条

  下列时间节点应当落实帮困:

  1、春节、劳动节、国庆节;

  2、结对职工子女就学开学前。

  第十五条

  各基层党组织和工会应及时了解掌握职工的情况,就分析结果按下列方法办理:

  1、对于新出现的困难职工,及时填表上报公司;

  2、对于结对帮困原因发生变化,应及时予以变更的,报公司重新确认;

  3、对于帮困原因已经消除的,报公司备案予以终止。

  第十六条

  各基层党组织和工会应每半年分析一次帮困活动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公司。

  协助帮困的党组织每次帮困后,应向受协助的党组织反馈帮困情况。

  第十七条

  各基层党组织和工会应建立结对帮困台账,积累活动资料。

  第十八条

  帮困资金主要由各基层单位职工福利费、帮困基金开支。

  使用公司职工帮困基金、医疗帮困基金,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办理报批手续。

  第十九条

  各级工会应扩大帮困基金,积极组织“一日捐”活动。遇特殊情况,可组织募捐或申请行政资助。

  四、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双结对”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党委书记是“双结对”工作的责任人。党组织结对由党办负责,帮困结对由公司工会负责。

  第二十一条

  各基层单位党支部书记是“双结对”活动的直接责任人,组织本单位的“双结对”活动工作的落实,并列入党组织升级达标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公司重点(市政)工程

  党建工作竞赛考核评比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在公司重点(市政)工程建设中的战斗力、凝聚力、创新力,使党建工作更好的服务于项目的两个文明建设,做到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总结一批经验成果,打响一批品牌项目,推出一批青年人才,促进工程建设,特制订本考核评比办法。

  二、参赛范围

  凡在建工程为市政工程、列入上海市重大工程及公司重点关注的工程,作为公司重点(市政)工程党建工作竞赛考核的范围。

  三、考评内容

  对参赛项目的党建工作从四个方面进行检查考核评比。

  (一)、发挥党组织在项目完成各项经济指标中的保证支持作用。

  1、党组织覆盖面要到项目,要成立项目党小组,建立党员责任区,明确党员责任,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党组织要根据本项目的施工方案,制订好思想政治工作方案,责任到人,并积极贯彻执行。

  3、积极配合支持项目管理班子,围绕本项目各个阶段的重点,发动职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各项指标完成,工作效果明显。

  4、根据项目紧缺人才的需要,加强对后备人才的培养,做好传帮带,推进项目廉政建设,达到“工程优良、干部优秀”的双优目的。

  (二)、发挥党组织在项目完成急、难、险、重等任务中排忧解难的突击作用。

  1、在项目的急、难、险、重任务中,主动做好配合工作,取得好效果。

  2、广泛发动职工,突出党团员、积极分子、民兵的骨干作用,不推诿、不拖延,使项目施工无后顾之忧。

  3、作用发挥明显,职工群众满意度高。

  (三)、发挥党组织在项目职工队伍稳定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1、加强项目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将外包施工队伍管理纳入工作计划。

  2、综合治理工作有健全和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制度。

  3、党组织凝聚力强,职工队伍思想稳定,各类事故防范措施得当,各类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中,不影响工程建设。

  4、与项目所在地区和工程沿线有关方面开展共建文明活动,共建活动有签约、有活动、有记录。

  5、定期向工地周边、沿线单位居民征询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环卫、环保意识强。

  6、采用各种形式,开展便民、利民、爱民服务,社会关系和谐。有条件的要与社区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交流,共同支持项目建设。

  (四)、发挥党组织在项目宣传教育中的舆论导向作用。

  1、工地宣传设施(门头、旗杆、围栏、宣传栏、黑板报等)设置符合要求,文字使用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2、现场宣传气氛浓,能及时反映工程项目两个文明建设的情况,及时反映项目好人好事,宣传先进典型。

  3、项目管理人员学习正常,职工业余文体活动丰富。

  4、重视日常工程资料的积累,包括计划、简报、信息、会议记录、活动总结等,及时上报信息,加强沟通。

  5、加强对项目员工的素质建设,开展员工思想教育、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促进项目建设。

  四、组织领导

  1、公司成立由党办、宣传、纪委、组织人事、保卫武装、工会、团委等部门组成的竞赛工作领导小组。

  2、各单位成立由专职书记负责的竞赛工作小组,负责项目

  的竞赛工作。

  五、考评办法

  1、公司每季组织一次竞赛考评,各单位根据参赛范围自报一个项目,公司竞赛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定参赛的工程项目,评出优胜1至2名。

  2、考评采用汇报交流、讲评和打分相结合的方式,先由各参赛项目汇报交流本项目党建工作的开展情况,公司竞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评内容对各参赛项目进行讲评,最后,在“公司重点(市政)工程党建工作竞赛评比表”中进行打分。

  3、公司党办和组织人事部负责对第一项考评内容讲评;公司竞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第二项考评内容讲评;公司保卫武装部和宣传科负责对第三项考评内容讲评;公司工会和宣传科负责对第四项考评内容讲评。

  4、评一个优胜项目的,每项考评内容分值为1分,按照公司60%、基层40%的比例分别进行统计,累计相加后,得分多的项目为优胜;评二个优胜项目的,第一名项目每项考评内容分值为2分,第二名项目每项考评内容分值为1分,计算方式与评一个优胜项目相同。

  5、对优胜项目,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全年参赛累计获胜的项目所在党支部,将作为红旗党支部评比和文明单位评比的参考依据。

  附:公司重点(市政)工程党建工作竞赛评比表

  二0年

  季度公司重点(市政)工程

  党建工作竞赛评比表(试行)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1、党组织覆盖面要到项目,要成立项目党小组,建立党员责任区,明确党员责任,积极发发挥党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组织在2、党组织要根据本项目的施工方案,制订好项目完思想政治工作方案,责任到人,并积极贯彻执成各项行。

  经济指3、积极配合支持项目管理班子,围绕本项目标中的各个阶段的重点,发动职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保证支确保各项指标完成,工作效果明显。

  持作用

  4、根据项目紧缺人才的需要,加强对后备人才的培养,做好传帮带,推进项目廉政建设,达到“工程优良、干部优秀”的双优目的。

  发挥党1、在项目的急、难、险、重任务中,主动做组织在好配合工作,取得好效果。

  项目完2、对项目要求配合的工作,广泛发动职工,成急、突出党团员、积极分子、民兵的骨干作用,不

  第一名第二名项

  目

  项

  目

  难、险、推诿、不拖延,使项目施工无后顾之忧。

  重等任3、作用发挥明显,职工群众满意度高。

  务中排忧解难的突击作用

  1、加强项目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将外包施工队伍管理纳入工作计划。

  2、综合治理工作有健全和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发挥党组织在项目职工队伍稳定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制度。

  3、党组织凝聚力强,职工队伍思想稳定,各类事故防范措施得当,各类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中,不影响工程建设。

  4、与项目所在地区和工程沿线有关方面开展共建文明活动,共建活动有签约、有活动、有记录。

  5、定期向工地周边、沿线单位居民征询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环卫、环保意识强。

  6、采用各种形式,开展便民、利民、爱民服务,社会关系和谐。有条件的要与社区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交流,共同支持项目建设。

  发挥党1、工地宣传设施(门头、旗杆、围栏、宣传组织在栏、黑板报等)设置符合要求,文字使用符合项目职国家规范标准。

  工队伍2、现场宣传气氛浓,能及时反映工程项目两稳定工个文明建设的情况,及时反映项目好人好事,作中的宣传先进典型。

  主导作3、项目管理人员学习正常,职工业余文体活用

  动丰富。

  4、重视日常工程资料的积累,包括计划、简报、信息、会议记录、活动总结等,及时上报信息,加强沟通。

  5、加强对项目员工的素质建设,开展员工思想教育、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促进项目建设。

  关于干部教育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保证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的正常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干部范围主要指公司、基层二级领导干部,公司中层干部、青年后备干部、项目经理、以及“四支队伍”等关键岗位的骨干管理干部等。

  本制度的教育内容侧重日常的政治思想素质、个人道德行为规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意识以及管理能力提高等,并作为公司整体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纳入计划。

  干部教育管理的主要方法采取集中教育、专题教育和自我教育。

  一、集中教育

  公司每年集中举办1~2次干部教育活动,出席范围公司中层以上干部。

  教育内容为形势报告会、中央文件精神专题辅导会、以及需要集中开展教育的有关内容。

  二、专题教育

  专题教育主要体现针对性、有效性的要求,按照综合业务需要和专业业务提高的需求来进行。

  1、综合业务教育。

  ⑴

  支部书记综合业务教育培训。从提高党支部书记本专业综合业务水平出发,每年上半年组织一次党支部书记专题学习培训,主要内容有党务知识实务、基层党建工作研讨、新的党内规定及文件学习等,学习培训可采用专题或系列的形式,也可围绕专题组织支部书记学习参观取经的方式。

  ⑵

  举办青年干部学习班。每年年底,公司党政组织一次青年干部学习班,主要内容是围绕青年干部树立正确的“三观”、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参加范围为公司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的优秀青年干部。采用由各基层党组织推荐、公司组织人事部审核并报党委批准后,集中二天学习。

  ⑶

  根据集团总公司要求,每年上、下半年二次,在公司青年后备干部队伍中,按照推荐审核报批程序,选送5~8名青年后备干部参加集团党校政治学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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