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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矛盾特点及成因分析

时间:2025-08-14 07:36:35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层社会矛盾特点及成因分析,供大家参考。

基层社会矛盾特点及成因分析

 

 基层社会矛盾的特点及成因分析

  摘要:

 为了了解和掌握基层社会矛盾, 本文对基层社会矛盾的特点及其成因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文中认为基层社会矛盾具有多由小事引起、 类型复杂化、 非理性因素增强、 干群矛盾增多、 调处难度加大等几个特点, 而且对它们复杂的成因从社会根源、 政治根源以及思想意识根源等方面做了进一步的分析。

  关键词:

 社会矛盾; 思想意识; 经济体制

 随着经济体制变革的深入, 社会格局和利益格局也随之不断调整, 使社会各阶层和群体的利益增损不同, 由此引发大量的社会矛盾, 甚至发生群体性事件, 近年来不断有群体性事件的报道频繁见诸媒体。

 事实上, 其中有些群体性事件是由较小的矛盾进一步激化导致的结果, 所以我们很有必要对常规性的社会矛盾进行深入的分析, 尤其是基层的社会矛盾, 以便了解这些不同的社会矛盾背后所存在的共性, 从而有效地应对这些常规的社会矛盾, 避免它们进一步激化, 发生大的群体性事件, 对社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一、 基层社会矛盾特点分析

 基层是社会的“细胞”, 基层的社会矛盾是整个社会矛盾的集中体现和社会矛盾的主体。

 基层的社会矛盾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一)

 矛盾多由小事引起

 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人口流动性加快, 不同职业、 不同地位的人们在聚集在同一地理空间上, 他们或者

 同属一个工作单位, 或者同属一个社区。

 来自不同地域、 不同阶层的不同利益群体共同生活工作在一起, 必然导致他们在人生价值追求、 思维方式、 行为方式上的巨大差异, 从而引发出众多的矛盾碰撞和冲突。

 虽然基层矛盾众多, 但是从引发矛盾纠纷的原因来看, 绝大部分矛盾纠纷都是由日常生活琐事引起, 由于当事人不能互谅互让、 协商处理, 进而演变为矛盾纠纷。

 ①虽然基层的社会矛盾多是些生活琐事引起的磨擦, 但是如果不及时处理, 就会由小变大, 最终影响邻里关系, 影响和谐社区、 和谐社会的建设, 譬如高空抛垃圾、 噪音扰民等等。

  (二)

 矛盾类型复杂化

 我国转型期基层社会的矛盾类型在不断增多, 并变得复杂化。

 目前, 基层的社会矛盾除了传统的矛盾类型以外, 还出现了各种新型的社会矛盾。

 传统的社会矛盾以婚姻家庭、 邻里矛盾为主, 而新型的社会矛盾是伴随着城市化进程出现的, 包括由拆迁、 环境污染、 物业管理、 企业欠薪等引发的矛盾。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 城市化进程加快, 人们维权意识的增强, 促使矛盾的触发点明显增多, 所以产生了类型繁多的社会矛盾,如噪音扰民、 环境污染等。

 这些矛盾在城市已经变得比较普遍。

 在矛盾类型发生变化的同时,矛盾的主体也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 它不仅发生在居民之间, 而且发生在居民与法人、 非法人团体和组织及其相互之间, 甚至发生在群众与政府机构和干部之间。

 反过来, 矛盾主体的多元化又导致了矛盾类型的纷繁复杂化, 甚至有的时候几种矛盾相互交织在一起。

  (三)

 矛盾的非理性因素增强

 有的学者将矛盾划分为常规性和非常规性的社会矛盾。

 常规性矛盾是指发生在个别社会成员或社会组织之间, 在正常的民事、 经济生活或行政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规模较小, 冲突方式较为和缓的矛盾; 非常规性矛盾则恰恰相反, 是指采取特殊的动员与对抗方式, 涉及全局或局部稳定与安定, 以常规手段难以解决的社会矛盾。

 发生在基层社会的矛盾多属于前者——常规性矛盾。

 但是随着人们价值观的改变、 维权意识的增强, 矛盾主体的非理性不断增强, 行为方式日趋激烈。

 常规性矛盾易于向非常规性矛盾纠纷转化, 存在着发展成重大社会事件的可能性。

 有些矛盾纠纷并非利害冲突, 只是为一点小事、 一句话大动干戈, 直至发生恶性事件; 有些矛盾纠纷激化过程较短, 极有可能一触即发; 有些矛盾纠纷潜伏期较长,表露不明显, 经过矛盾集聚, 突然激化, 引发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

 例如居民与物业公司

 之间的纠纷, 这是城市社区经常发生的矛盾。

 有的物业矛盾不仅局限于某个居民同物业管理公司的矛盾, 甚至发展为整个社区同物业管理公司的矛盾, 如 2005 年北京市昌平区太平家园炒物业事件。

  (四)

 干群矛盾增多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2006 年进行的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显示, 在回答“您认为哪两类人之间最容易出现矛盾和冲突”问题时, 回答“干部与群众之间”的比例为28.26%, 居

  第一位; 回答“穷人和富人”的比例为 24.02%, 居第二位; 回答“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比例为 13.40%, 居第三位; 回答“雇主与雇员之间”的比例为 11.98%, 居第四位。

 ②不可否认,各地党群、 干群关系比较紧张, 矛盾不断增多, 如城管执法人员同街头商贩的矛盾冲突, 甚至有时会发生伤人、 死人事件; 有时则会激化成大的群体性事件, 如 2008 年 6 月 28 日贵州的“瓮安事件”, 以及 7 月 19 日云南的“孟连事件”。

 在这些事件中, 一些干部成为矛盾的焦点。

 可见, 干群关系紧张、 矛盾突出成为影响基层社会和谐的重要问题。

  (五)

 矛盾调处难度加大

 由于基层社会矛盾相比以前变得种类繁多, 涉及面广泛, 内容复杂化, 加之产生矛盾的原因不再单一, 而是多种原因交织在一起, 都在不同程度上增加了矛盾调处的难度。

 其中,一些群众要求解决的问题和矛盾, 或者是历史遗留问题, 或者是缺乏政策法律依据, 是基层政府无法协调解决的。

 还有一些日常生活中很小的社会矛盾, 常常在少数别有用心人的煽动下, 就能演化为较大的社会事件, 给处置工作造成相当大的困难。

 另外, 有一些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因跨地区、 跨部门, 协调处理难度大, 一些行政单位和经济管理部门对本系统、 本部门的问题采取推诿、 拖延、 扯皮的态度, 使矛盾愈演愈烈, 人为地加大了调处工作的难度。

 二、 基层社会矛盾的原因分析

 综观基层社会矛盾, 它们的成因错综复杂, 涉及社会根源、 政治根源以及人们的思想观念根源。

 概况起来,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社会根源

 一是收入分配不均, 贫富差距扩大, 是造成社会矛盾的一个深层次原因。

 社会经济体制改革, 利益结构的调整, 城乡之间、 地区之间、 行业之间以及不同群体之间的贫富差距逐步扩大, 加之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尚不完善, 以致于在改革过程中利益受损的群体,不能得到政府合理的补偿, 从而激发人们强烈的社会不公平感, 使人们容易采取过激行为发泄心中不满和怨气。

 基尼系数反映人们的贫富差距, 差距越大, 基尼系数就越大。

 我国的基尼系数从 2000 年开始已越过 0.4 的警戒线, 2006 年升至 0.496, 部分省市达到 0.6 以上。

 2009年达到 0.63, 显著超过了警戒线水准。

  二是社会冷漠导致人群之间信任感缺失是诱发矛盾的原因之一。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人们从平房搬入了高楼大厦, 人们的居住环境由空间的相对互通型转变为相对隔离型, 形成了非熟人相邻而居的状况, 人们之间缺乏沟通、 缺乏信任, 很容易因些小事产生摩擦和矛盾。

 (二)

 政治根源

 一是我国社会管理体制还不够完善, 政府的角色还是集裁判员和运动员于一身, 管理过多, 同时也承担了过多的责任, 并未形成与社会组织及公众共同管理社会的局面, 导致社会管理各方面还有许多薄弱环节。

  二是基层政府组织社会管理能力薄弱。

 有些基层党政组织缺乏凝聚力, 没有充分发挥其作用, 甚至有的基层党组织形同虚设; 有些党政机关、 行政组织依法治国、 依法执政的理念不够牢固, 依法管理、 依法办事的能力还有等于进一步提高, 决策随意、 违法行政的现象时有发生, 致使群众对政府管理能力产生质疑。

  三是基层干部官僚作风和腐败问题严重, 政府公信力下降, 导致干群矛盾多发。

 有些基层政府干部缺乏公仆精神, 忽视群众利益, 不能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 只为自已打“小算盘”, 侵害集体利益, 有的甚至被恶势力所左右。

 还有的基层干部行政不作为, 遇事互相推诿, 甚至侵害群众利益。

 另一方面, 一些基层干部以权谋私, 贪污腐败现象严重。

 2011 年 3月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称:

 2011 年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 32909 件 44085 人, 同比分别增加 1.4%和 6.1%.其中, 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 18224 件, 同比增加 0.2%; 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 2723人(含厅局级 188 人、 省部级 6 人), 同比增加 2%.四是基层干部工作水平有待提高。

 基层干部专业结构单一, 尤其是村一级干部参加政策学习不够, 对法律知识掌握得不多, 处理问题时不讲政策, 不依法律, 想怎么办就怎么办, 致使基层不能有效发挥

  第一道防线作用, 将矛盾化解在最基层, 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

 思想观念根源

 一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价值观的影响。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 人们的价值观发生了改变。

 在计划经济时代, 人们更加注重集体利益,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 人们个人利益观念逐渐觉醒。

 整个社会的个体都在不断追逐个人利益, 导致利益至上、 金钱至上的观念盛行。

 同时, 这种观念对人们的行为潜移默化地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生活中人们更加强调个人利益, 当同其他人出现意见不合时, 相互之间缺乏理解、 谦让, 导致一些日常小矛盾多发。

 二是公众维权意识增强。

 中国传统社会的大众自我维权意识较弱, 维权能力不高, 权利被侵犯时往往采取被动忍让或和解的方式解决。

 而现代社会的大众有较强的平等意识和维权意识, 对获得平等的就业权、 劳动和社会保障权、 教育和发展权、 政治参与权、 话语表达权, 以及基本公共服务权等方面, 都表现出更高的期待, 且维权态度由被动表达向积极主张转变。

 有时基层群众之间在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一些小摩擦, 本应在友好协商下能够和解, 却会因维权意识的发酵, 致使这些小的摩擦变为难以化解的矛盾。

 因此, 公众维权意识的增强一方面说明我国人民公民意识的增强; 另一方面, 在某种程度上也成为矛盾多发的一个诱因。

 三是公众的心理倾向也是造成基层矛盾多发的原因之一。

 一方面, 我国民众对政府的依赖心理严重, 认为政府的权威大于司法的权威, 很多时候, 群众在遇到矛盾时会直接找政府, 无论这件事情是不是应由政府管理。

 另一方面, 我国有些民众抱有极端思想, 认为有些事情“大闹大解决、 小闹小解决、 不闹不解决”, 因此, 在遇到事情时, 易选择较为较为激烈的方式表达诉求, 而不是通过协商友好解决问题矛盾。

  通过以上的分析, 我认为, 一方面, 基层政府应该树立正确的以人为本、 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 加强自身建设, 提高执政能力; 基层干部要严于律己、 恪尽职守,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另一方面, 基层政府应该积极引导公众用平和的心态处理生活中的摩擦和矛盾,用正确的途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选择正确的方式解决所遇到的问题和矛盾。

 只有政府和公众共同努力, 才能更好的构建和谐社会。

  注释:

  ①郑红。

 完善社区纠纷解决机制—共建和谐社会。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

 2008 (2)。

 ②李培林, 等。

 中国社会和谐稳定报告。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8 年版。

 第32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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