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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文明委〔20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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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文明委〔2014〕3号

 

 江 苏 省 文 明 委〔2014〕 3 号 江苏省文明委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的意见》 的通知 各市、 县(市、 区)

 文明委, 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关于在全省开展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的意见》 已经省文明委领导同志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江苏省文明委 2014 年 1 月 19 日

 关于在全省开展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的意见 为推动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与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 与“两个率先” 进程相适应, 促进江苏人的现代化, 形成未成年人爱学习、 爱劳动、 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 引导未成年人崇德向善、 崇尚文明, 现就在全省开展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发〔2004〕 8 号)

 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 (中办发〔2013〕 24 号)

 要求, 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 遵循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 依托学校、 家庭、 社会三大成长空间, 突出基本文明礼仪养成教育, 融入“爱、 善、 诚、 勤、 俭、 美” 六种理念和价值取向,引导未成年人从小做起, 学礼仪、 知礼仪、 行礼仪, 努力成为品德高尚、 富有理想、 文明有礼、 快乐健康、 全面发展的新一代江苏人。

 二、 目标要求 1、 总体要求 ——引导学校、 家庭、 社会各方面把开展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作为落实立德树人这个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 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 作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工程, 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

 ——引导未成年人了解中国是文明古国、 礼仪之邦, 懂得文明礼仪是衡量一个国家、 一个民族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是每个公民良好素养的表现形式, 更加自觉地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 涵育文明。

 ——引导未成年人了解当代文明礼仪的基本规范, 掌握基本的谈吐、 举止、 服饰等个人礼仪, 以及在家庭、 校园、 公共场所等社会生活领域的交往礼仪, 养成“讲文明、 懂礼貌、有道德” 的良好品格和行为习惯, 长大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合格建设者。

 2、 分阶段目标 ——幼儿园阶段(3—6 岁)

 :

 重点教导学龄前儿童学会使用基本礼貌用语、 模仿简单文明举止。

 ——小学阶段(7—12 岁)

 :

 重点教导小学生掌握一些基本的家庭、 学校、 社会文明礼仪常识, 养成日常文明行为习惯。

 ——初中阶段(13—15 岁)

 :

 重点引导初中阶段学生自觉规范言行举止, 学会沟通、 包容, 增强讲文明话、 做文明事、 当文明人的意识和能力。

  ——高中阶段(16—18 岁)

 :

 重点引导高中阶段学生懂得做人做事的原则和方法, 掌握面对不同对象、 不同场合的仪容、 谈吐、 举止等文明礼仪规范, 培育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价值观, 增强对家庭、 社会、 国家的责任感。

 三、 主要内容 立足江苏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际, 在继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学习借鉴国外文明成果的基础上, 注重当代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的实践创新, 重点开展仪表之礼、 餐饮之礼、 言谈之礼、 待人之礼、 行走之礼、 观赏之礼、 游览之礼、 仪式之礼等八大基本文明礼仪规范养成教育。

 1、 仪表之礼:

 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在表情状态、 身体姿态、 面容发型、 穿着打扮等方面讲究文明礼仪, 做到面容整洁、 衣着得体、 发型自然、 仪态大方。

 2、 餐饮之礼:

 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在家庭日常就餐、 公共场所用餐、 社会交往聚餐等方面讲究文明礼仪, 做到讲究卫生、 爱惜粮食、 节俭用餐、 食相文雅。

 3、 言谈之礼:

 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在日常言语交谈、 正式场合交流等方面讲究文明礼仪,做到用语文明、 心平气和、 耐心倾听、 诚恳友善。

 4、 待人之礼:

 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 特定场合交往等方面讲究文明礼仪, 做到尊敬师长、 友爱伙伴、 宽容礼让、 诚信待人。

 5、 行走之礼:

 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在徒步行走、 乘用交通工具等方面讲究文明礼仪, 做到遵守交规、 礼让三先、 扶老助弱、 主动让座。

 6、 观赏之礼:

 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在观看文艺表演和体育比赛等场合讲究文明礼仪, 做到遵守秩序、 爱护环境、 专心欣赏、 礼貌喝彩。

 7、 游览之礼:

 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在外出旅游、 参观时讲究文明礼仪, 做到善待景观、 爱护文物、 尊重民俗、 恪守公德。

 8、 仪式之礼:

 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在参加升国旗、 入队、 入团、 毕业、 传统民俗等仪式活动时讲究文明礼仪, 做到按规行礼、 心存敬畏、 严肃庄重、 尊重礼俗。

 四、 实施途径 区分未成年人不同成长阶段, 运用养成教育、 主题活动、 道德实践等多种形式, 引导未成年人在学校、 家庭、 社会参与针对性、 实效性强的教育实践活动, 把文明礼仪养成教育贯穿于学习生活全过程。

 1、 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

 将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纳入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 在小学《品德与生活》 、 《品德与社会》 、 初中《思想品德》 、 中小学《少先队活动》和高中《思想政治》 等课程教学中强化文明礼仪教学要求, 有条件的学校可试点开设文明礼仪养成教育专门课程。

 按照幼儿园、 小学、 初中、 高中四个阶段, 配合组织编撰适合未成年人和家长阅读的文明礼仪养成教育读本, 做到文字精炼、 图文并茂、 好看好用。

 鼓励学校开发文明礼仪养成教育校本课程, 深入发掘语文、 历史、 地理、 艺术、 体育、 少先队活动和社会实践等课程中蕴含的文明礼仪养成教育资源, 并渗透到相关教育教学中。

 注重发挥校园文化熏陶作用, 研究设计不同的活动形式和载体, 广泛开展主题班(队)

 会、 主题团日、 升国旗仪式、 运动会、 艺术节、 读书读报、 征文演讲等活动, 充分展示文明礼仪教育成果。

 加强教师队伍培训, 将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纳入省级骨干教师培训的重点内容, 结合部分学科的省级培训, 开展文明礼仪养成教育辅导; 每年暑假以县(市、 区)

 为单位开展全员培训, 提升全体教师的文明礼仪素养、 文明礼仪示范意识和文明礼仪教学能力, 以此带动和促进学生文明礼仪习惯的养成。

 实行面上推开与重点示范相结合, 2014 年春季学期在全省中小学、 幼儿园全面开展文明礼仪养成教育, 同时选择若干学校作为重点, 对文明礼仪养成教育进行深入探索, 为深化全省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积累经验。

 (责任单位:

 省教育厅、 团省委、 省少工委)

 2、 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基础作用。

 利用各类家长学校和网上家长学校, 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礼仪知识培训, 帮助家长掌握未成年人基本文明礼仪规范内容, 引导家长在孩子成长不同阶段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 做好文明礼仪示范。

 幼儿园阶段, 重点帮助孩子培养良好习惯、培育健康身心、 进行道德启蒙; 小学阶段, 重点帮助孩子适应学校生活、 形成良好习惯、 明确道德认知; 初中阶段, 重点关注孩子青春期的身心健康, 帮助孩子增强道德观念、 法制意识; 高中阶段, 重点帮助孩子学会与人和谐相处、 培养意志品格、 树立人生理想。

 组织家庭教育讲师团深入企业、 社区宣讲未成年人文明礼仪, 发挥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以及各类妇女儿童活动阵地作用, 开展礼仪实践亲子活动。

 组织家庭亲子共读, 提升家庭成员的综合素质和文明素养。

 广泛开展“大手牵小手、 文明一起走” 等主题活动, 引导家长以身作则, 为孩子做示范、 当榜样, 尤其是对日常生活中孩子的不文明行为, 要及时纠正, 做到不溺爱、 不放任。

 (责任单位:

 省妇联)

 3、 充分发挥社会实践教育的养成作用。

 组织和引导未成年人走进社区、 文博场馆、 旅游景区等场所, 开展清洁卫生、 环境保护、 植绿护绿、 公益宣传和文化活动等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 志愿服务和勤工俭学, 做“文明小义工” 。

 组织和引导未成年人走进敬老院、 福利院、老年公寓、 困难家庭等, 为特殊群体提供力所能及的公益服务, 做“爱心小天使” 。

 利用中小学生寒、 暑假期, 举办各类文明礼仪冬令营、 夏令营, 帮助未成年人学习和践行文明礼仪规范。

 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在中小学周边开展“邻里守望” 志愿服务活动, 为未成年人践行文明礼仪作出示范; 鼓励有条件的文明单位与学校对接未成年人社会实践需求, 建立常态化的“文明单位未成年人开放日” 制度。

 在社区和村广泛开展文明礼仪楼院、 楼道、 家庭、 星级文明户等评比活动, 营造互助友爱、 彬彬有礼的邻里环境, 以此带动未成年人养成崇德向善、崇尚文明的良好习惯。

 实施“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计划” , 省级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 乡

 村学校少年宫、 校外教育辅导站、 青少年宫、 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妇女儿童之家等各类校外实践阵地, 要开发文明礼仪教育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 组织文明礼仪规范公益培训, 引导未成年人参加各种自立自强的体验活动。

 各类免费开放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文博场馆等, 要主动为未成年人参观学习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供支持。

 (责任单位:

 省文明办、 省教育厅、团省委、 省妇联、 省关工委)

 4、 充分发挥仪式教育的激励作用:

 以 7 岁、 10 岁、 14 岁、 18 岁为重要节点, 分别组织举行寓意深刻、 庄重简朴的入学仪式、 成长仪式、 青春仪式、 成人仪式, 以此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强化文明礼仪素养。

 通过举行入学仪式, 重点让刚入学的小学生感受学习乐趣、 接触校园生活、 感知礼仪规范。

 通过举行成长仪式, 重点让小学三到四年级的学生学会感恩、 懂得分享, 理解父母的养育之恩、 师长的教诲之恩、 朋友的帮助之恩。

 通过举行青春仪式, 重点让初中学生学会交往沟通, 控制情绪、 包容他人, 迈好青春第一步。

 通过举行成人仪式, 重点让年满 18 周岁的学生懂得成人之责, 做守法公民, 担社会责任, 不断完善自我, 立志成才报国。

 学校举行成人礼时, 要主动邀请地方政府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代表进行现场指导观摩。各中小学举行入队仪式、 入团仪式时, 可结合入学仪式、 成长仪式、 青春仪式一起进行, 引导少先队员、 共青团员做文明有礼的青少年, 为同学们树立榜样。

 (责任单位:

 省文明办、省教育厅、 团省委、 省少工委)

 五、 组织领导 1、 摆上重要位置。

 青少年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力军。

 各地要把文明礼仪养成教育作为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抓手, 列为文明委重点工作内容, 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文明委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参与, 明确责任, 协同配合; 文明办要发挥好牵头作用, 加强组织协调, 加强督促指导, 形成各方参与、 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学校责任, 在课程改革、 教材研发、 师资配备、 课时保障、 考核评价等方面作出安排, 明确专人负责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工作, 同时引导广大家庭和社会各方面主动配合, 形成课堂教学、 社会实践、 校园文化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

 共青团、 妇联、 关工委、 少工委等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 依托各自活动载体和工作品牌, 开展生动活泼、 丰富多彩的文明礼仪教育活动, 共同把教育活动引向深入。

 2、 创新教育载体。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区分未成年人成长不同阶段的接受方式, 组织创编未成年人喜闻乐见、 家长教师欢迎的动画片、 童谣、 绘本、 故事、 公益广告、 微电影、 情景剧、 礼仪指导手册、 移动客户端游戏等, 并通过多种途径进行传播。

 要采取总结分析、 案例解读、 现场观摩等形式, 打造“小橘灯” 志愿服务行动、 “雏鹰争章” 、 行知互动剧场、 “社区周末客厅” 、 社区精品课堂、 文明有礼“微行动” 、 “快乐礼仪” 教育等活动品牌, 切实增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的吸引力、 感染力和实效性。

 要加强专家团队建设, 邀请相关社会学家、 教育专家、 德育专家和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一线中小学(幼儿园)

 校长(园长)

 、 团委书记、 少先队辅导员、 德育主任建立专家库, 定期开展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专题研讨。要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怡情养志、 涵育文明的重要作用, 梳理和萃取中华文化和江苏地方传统文化中以礼养德的思想精华, 使之体现在“我们的节日” 、 中华经典诵读等活动中。

 3、 加强考核评价。

 要突出工作评价和效果评价这两个重点, 探索建立规范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 逐步完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 推动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进学校、 进家庭、进社区。

 要优化教育评价标准, 把学校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情况作为评价学校工作的重要指标,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 把学生文明礼仪日常行为表现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作为评优评奖的依据之一; 把教师和行政人员在教学和管理中开展文明礼仪教育的实效纳入工作考核内容, 引导他们做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的示范者和引路人。

 要将文明礼仪养成教

 育情况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 列入文明城市、 文明社区、 文明家庭、 “和谐校园” 的考核指标, 适时开展文明礼仪示范学校、 文明礼仪教育优秀案例、 文明礼仪优秀校本课程、 文明礼仪示范社区、 文明礼仪优秀讲师、 文明有礼家长等评选活动。

 4、 营造教育氛围。

 要加大宣传力度, 重点加强对“八礼四仪” 的宣传解读, 加强对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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