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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县落实“双减”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范文(全文)

时间:2023-03-05 08:48:02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x县落实“双减”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范文(全文),供大家参考。

x县落实“双减”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范文(全文)

x县落实“双减”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为切实增强我县教育服务能力,帮助中小学生家长解决子女放学后“接送难”“监管难”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省教育厅等五家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教基(xxxx)x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落实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2021)x号)等精神,我县结合实际,制定《xx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x政办(2021)x号),文件内容如下。

一、工作的意义

帮助中小学生家长解决子女放学后“接送难”“监管难”问题,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让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目标定位

通过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有效解决家长按时接送子女难和课后辅导负担过重问题,有效治理教师乱办班、乱补课现象,着力培养中小学生综合素养,着力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三、工作的原则

坚持自愿有偿、公益惠民、规范管理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根据需求自愿选择。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

四、服务的内容主要

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学校在托管时间主要安排学生做作业及个别辅导、自主阅读、参加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促进学生健康发展。不得将校内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提倡对个别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免费辅导帮助。不得组织存在安全风险的活动。

五、时间规定

原则上课后服务时间为每星期一至星期五学习日(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或相关机构增加午托服务,即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的午餐和午间休息,按2课时计算,“四点半托”按1课时计算,“晚托”各校按实际情况确定时间,但最多不能超过3课时,小学寄宿制学校和初中可适当延长课后服务时间,“三托”全做的学校课后服务时间不得超过5课时。(每课时按1小时计算)

六、服务的形式

“午托”:上午放学至下午上学前,重点是午餐、自主阅读、组织在班级休息等。“四点半托”:下午正常放学至晚饭前,重点是组织开展各类社团活动等。“晚托”:晚饭至晚上八点,重点是晚餐、晚自修、辅导作业等学校可根据其实际条件、参加服务学生人数、管理方式等因素跨年级、跨班级组织,至少提供1类课后服务项目类型供服务对象选择。

七、服务的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读且有课后服务刚性需求的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八、安全保障工作

各中小学要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对早入校和晚离校及部分中午留校的学生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要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配备数量足够的值班人员,明确保卫人员和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管理、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对参与人员的品德、健康严格把关。要切实消除在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要制定并落实门卫登记、考勤、交接班和特异体质及临时疾患报告等制度和应急预案,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鼓励建立校园伤害风险、尤其是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健全学生的医保制度、校园伤害保险,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制度,为校内课后服务提供保障。

九、经费来源渠道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属于社会服务行为,不属于免费义务教育范畴。按照“家长为主,政府补助”的原则筹措课后服务经费。县财政部门根据所属学校提供课后服务的实际学生人数,按生均标准予以补贴。其中“午托”按生均x元/年,“四点半托”和“晚托”按生均x元/年的标准予以补贴。财政经费补贴每学期核拨1次。家长按每生“午托”x元/月,“四点半托”、“晚托”各按每生x元/月的标准,根据需求选择种类并向学校家长委员会缴纳服务费,服务费每学期缴纳1次。学生午餐、晚餐费用按实际开支由学生家长出资另行结算。

十、课后服务工作酬劳标准

课后服务人员经费原则上按每35-40名学生配1名教师(乡镇小规模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备教师)、每所学校增加1名分管课后服务工作校领导的标准进行补助。学校按照xx省人社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x人发(xxxx)x号)的规定,在不影响本职工作前提下,对完成规定教学和管理任务后额外承担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发放劳务费(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劳务费标准为x-x元/课时,按月发放。

十一、工作配餐要求

各校要按照《xx市落实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厨房”统一配餐工作,鼓励国有企业或集体用餐配送企业以县为单位进行集中供餐,引导集体用餐配送企业开发营养均衡的定制学生餐,以保障学生食品安全,确保学生健康饮食。或通过学校食堂自办、外包“全托管”供餐等模式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和晚餐服务。

十二、具体实施步骤

一是制定服务方案。学校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课后服务详细方案。二是自愿报名登记。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学校要与家长签订服务协议,并报县教育局中教股、初教股、计财股备案后,学生方可参加课后服务。学生退出课后服务应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学校批准后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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