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安全生产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实践与思考5篇

时间:2023-04-30 19:48:02 浏览量:

篇一:安全生产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实践与思考

  

  安全生产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的实践探索及思考

  作者:王西平

  刘惠娟

  来源:《中国检察官·司法实务》2021年第07期

  摘

  要:安全生产领域属于检察机关拓展的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在办案实践中还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有关行政机关职能交叉、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需要通过建立完善相应的立法衔接、对内对外协作配合、科技支撑等制度机制来加以解决。

  关键词:检察公益诉讼

  拓展领域

  安全生产领域

  安全生产是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公共安全生产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使命和职责所在。

  一、安全生产检察公益诉讼的立法及实践理念

  (一)在安全生产领域开展检察公益诉讼的必要性

  安全生产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利益息息相关,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转型期,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给国家和社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检察公益诉讼作为安全生产行政监管的法治保障以及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对防范化解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起着一定的预防作用。将安全生产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也是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举措。

  (二)检察机关开展安全生产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

  2016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研究建立安全生产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专项决定,其中有21个文件对安全生产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探索予以明确。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对《安全生产法》作出修改,其中第74条增加了一款规定,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导致重大事故,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我国《安全生产法》正式以法律授权的形式对检察公益诉讼予以明确,将为检察机关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提供直接法律依据。

  (三)检察机关开展安全生产公益诉讼的指导理念

  随着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从法律明确规定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4+1”领域,逐步探索拓展案件范围。2020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积极、稳妥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生物安全、妇女儿童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网络侵害、扶贫、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的指导意见,安全生产成为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的一项重要内容。2020年12月以及2021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了10起铁路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和9起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对全国检察机关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具有非常好的示范、引领作用,也彰显了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在安全生产领域拓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指导理念。

  二、安全生产检察公益诉讼的办案实践

  近几年,检察机关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切实履行公益监督职责,在铁路安全、道路交通、矿山尾矿、危化品、消防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安全生产领域加大办案力度,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公益诉讼案件。据统计,2019年至2021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涉及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125件,[1]包括督促整治尾矿库安全隐患、违规采矿、燃气安全隐患、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等行政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公益保护手段的多元化,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理念和效果。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该市146家学校、幼儿园、乡镇政府及餐饮单位在使用甲醇醇基燃料时,普遍存在安全隐患。例如,未配备专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危运、押运人员;储存燃料的罐体没有防晒、防火设施,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未设置灭火设备;未建立使用甲醇醇基燃料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未定期对储存罐、管道和接头的安全性进行检查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该市检察院立即与应急管理局联系,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并委托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和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对该甲醇醇基燃料进行取样化验,化验结果显示其闪点(闭口)均低于20℃。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新型燃料油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复函,“闭杯闪点小于等于60℃的新型燃料油是危险化学品”。由此可证实该甲醇醇基燃料属于危险化学品,且燃点远低于汽油,其燃点低、腐蚀性强,在运输、储存、使用环节均存在较为突出的安全隐患。该市各基层人民检察院分别向辖区应急管理局、教育体育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各使用单位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了停止使用、分类改造、规范管理等方式,逐步消除了安全隐患。该甲醇醇基燃料使用广泛,主要集中在学校、餐厅、乡镇政府等人员密集场所,全市100多家使用单位就是100多个燃烧爆炸点,一旦泄露或者达到温度后爆炸,将会引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重大安全事故,也极易造成社会不安定隐患,检察机关通过公益监督手段,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有效预防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生产检察公益诉讼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随着政府公共管理水平和能力的不断提高,安全生产领域管理体系也在逐渐完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相关部门职责权限交叉、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检察机关在开展该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中,也必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相关制度法规、行业规范不完善

  如在上述宁夏检察机关办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该甲醇醇基燃料属于新型能源,具有可推广利用的价值,但因目前缺乏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尚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对于其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没有明确规定,全国范围内已发生多起因使用、储存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危险性较大。诸如此类案件,需要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推动完善相关立法,堵塞制度漏洞。

  (二)相关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不明确

  办案实践中,针对同一公益受损问题,检察机关向多家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时存在行政机关之间互相推诿情况。如宁夏检察机关某基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危化品运输中存在不规范问题的公益诉讼案件中,有行政机关称按照“三定方案”其没有监管职责,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依据不足。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行政机关之间的职责存在交叉,有的行政机关对自身的责任认识不到位,还有个别行政执法部门对一些整改难度大的历史遗留问题存在畏难情绪,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配合协作还不到位。在目前机构改革实施阶段,需要对各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予以进一步明确,特别是有的部门享有行政执法权,但没有处罚权,在具体执法工作中存在监督难点,需要立法予以明确。

  (三)公共安全领域公益损害的深层次问题发现难

  随着公益诉讼工作的深入推进,办案规模呈逐年上升趋势,但公益受损的线索发现却越来越难。目前,检察机关仅靠办案人员主动摸排,线索发现渠道单一,群众参与度较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发现、搜集案源的能力有待加强。虽然各级检察机关都与行政机关建立了协作配合机制,但在实践中行政机关认为检察机关是在监督他们的不履职甚至不作为,是在“找麻烦”,所以不会主动移送线索从而接受监督。而对于公共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线索,检察机关目前监督的也仅是表面看到的运输不规范、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对于更深层次的安全隐患、制度缺陷等问题一般都是在发生了安全事故后才能够凸显,检察机关也才能事后介入,存在监督的滞后性。

  (四)检察人员办案经验不足、调查取证难

  公益诉讼作为一项新业务,案件领域广泛,涉及法律法规复杂,办案人员普遍存在知识储备和办案经验不足,特别是针对安全生产等新领域案件,涉及的专业性更强,此类问题更加突

  出。个别案件还需要行政机关出具专家意见,但对此行政机关比较慎重和抵触,而对于一些涉及生态损害修复的鉴定等,则需要专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目前各地普遍存在专业鉴定机构少、鉴定费用高等问题。机构改革后,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部门合署办公,由于人员精力分配不均,难以做到兼顾各条线业务,也直接影响公益诉讼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加强安全生产检察公益诉讼的措施

  (一)努力争取外部支持

  加强请示汇报,争取党委、政府、人大支持,统筹协调解决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有安全生产领域制度法规方面存在漏洞和缺陷的,一方面要督促行政机关加强行业监管,同时通过向市级或省级人大作专题报告,提出立法建议,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标准及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对于职责有交叉的监管单位,要通过制定权力清单,明确各自职责权限,更好发挥监督主体作用。对于个别行政机关不积极履职情况,要积极向当地政府请示,将行政机关对检察建议发出后的回复整改情况纳入年度效能考核,以此推动和促进各行政机关依法高效履职。同时,还要积极争取生态修复、鉴定费用等专项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最大限度解决机制、资金等方面的问题。

  (二)加强对内对外沟通配合

  切实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检察机关应加强对内对外的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应加强与刑事检察部门、技术部门在信息共享、技术咨询等方面的协作。检察机关对外应加强与行政机关、法院、纪检监察等部門在线索摸排、调查取证、法律政策理解与适用等方面的配合,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进一步凝聚共识,推动构建安全生产重大线索信息共享平台。同时要厘清各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专家咨询论证会议、公开听证等达成共识,与行政机关积极进行诉前磋商,以齐抓共管、共同发力来解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问题为目的,回应人民群众期待,打好“组合拳”,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三)积极拓宽线索来源渠道

  通过扩大宣传,拓宽线索来源渠道,提高社会影响力和知晓度。通过传统媒体、新闻媒体、“两微一端”以及通过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公布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来进一步宣传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在拓宽线索渠道上,可以通过“随手拍”小程序、公益保护志愿者服务团队等方式,打通群众举报线索“最后一公里”,扩大社会认知度,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做公共利益的守护者,切实消除和防范重大安全隐患和侵害危险。

  (四)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办案能力

  第一,配齐配强专业办案力量,培养安全生产等领域专家型人才,全面提升线索发现、调查取证、出庭公诉能力和水平。第二,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加强办案人员对法律实体问题的研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权限,从而做到更精准的监督。第三,加快专业鉴定机构和大数据平台建设,通过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应用,为公益诉讼工作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第四,持续加大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积极回应立法需求和社会关切。

篇二:安全生产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实践与思考

  

  RULEOFLAW区域治理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实证分析山东财经大学??杨光子摘要:开展食品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是对人民健康安全进行全面司法保护的客观要求。这一制度的价值实现以诉前监督程序作为前提,检察机关通过向行政机关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履行职能、纠正行为。在实践探索中,诉前监督程序面临调查取证难、公益损害无标准、文书制作不统一等问题。完善食品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应当细化检察建议制发流程、明确损害公益的判断标准,采用多种途径破解取证难题。关键词: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中图分类号:D915.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4595(2020)52-0072-0002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辖区内部分中小学校园周边的小餐饮、小作坊和食品摊点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存在未按照规定张贴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加工存储方式不符合要求等违法行为,给消费者尤其是学生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潜在的危害。J市检察院通过实地勘察、拍照摄像、回访复查等方式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经过前期与市场监督部门的联系沟通与座谈协调,J市检察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J市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周边200米以内的食品经营、流通、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严防“三无”食品对青少年造成健康威胁,营造了安全、可靠的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环境。案例二:J市检察院在群众提供的线索中发现,在“美团外卖”“饿了么”等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上,多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未依法公示经营许可证的相关信息、食品经营许可证超期或未标注“网络经营”等违法行为,遂依法对近百家疑似违规经营的餐饮服务商户进行了重点追踪调查,查明三十家商户存在食品安全隐患。J市检察院在诉前检察建议中要求相关单位及时约谈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并共同开展网络订餐专项整治活动。专项活动完成后,J市市场监管局将回复的整改落实情况整理成册,其中涵盖了整改报告、违法证据资料、整改落实证据及约谈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记录等内容。在上述J市的个案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活用协作配合机制,以个案办理推动行业相关问题的集中整治,达到“办理一案,整治一片,教育一面”的效果,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机制优势得到充分体现。(二)诉前程序的实践特点国家以民为本,人民以食为天,食品以安全为重。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已成为关乎人民生命健康与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一环。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回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关切,各级人民检察院先后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但不可忽视的是,食品安全所面临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不仅大型食品企业安全管理问题屡有发生,小商户小作坊的食品卫生问题也不容忽视。食品安全无小事,对食品违法行为的疏忽与纵容将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公共利益,所以,行政公益诉讼应运而生。一、食品安全领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概述(一)诉前程序的制度现状公益诉讼的制度理念可以追溯到20世纪中期,美国为生态环境的修复与保护而衍生出这一救济程序。对比外国的法律实践,我国立法首次出现“公益诉讼”这一名词是在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修订文本中,而行政公益诉讼是在2017年才被正式确立。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的监督范围被限定在五个领域,食品安全便是其中之一。具体而言,我国行政公益诉讼的定义可以概括为:被法律赋权的检察机关,针对行政机关的违法作为或者不作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后,由法院依法对负有法律责任的相关行政机关进行追究的诉讼。在实际操作层面,检察机关在发现公益受损的情况时,无权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而应以诉前监督程序作为前提,通过向行政机关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履行职能、纠正行为。检察建议发出后,行政机关应在两个月的法定时间内针对建议事项作出整改,并将履职过程及整改现状形成书面回复递交检察机关。在前置程序完成后,如果行政机关仍然不能有效履行职责,国家和公众的利益没有得到改善,此时检察机关有权依据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简而言之,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是行政公益诉讼的必经过程,也是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前提条件。(二)诉前程序的现实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人民群众对食品卫生安全的要求也日益严格。但是,在食品的加工、制造、销售流程中违法行为人为获取最大利益,通过各种方式将不合格的食品流入市场,极易造成危害消费者健康的事件发生,食品安全不仅与人们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而且与社会公共利益密不可分。因此,检察机关通过诉前程序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全面履行监督职能的要求。我国法律规定,检察机关不仅是有权对食品安全领域行政机关提起诉讼的唯一主体,还是众多监督主体中唯一享有国家强制力的主体。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通过提起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来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守护人们“舌尖上的安全”,正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有力证明。二是加强食品安全保护的实际需要。过去我国的食品问题通常发生于米面蔬菜以及水果肉蛋禽中,现如今,随着食品种类越发多样化,问题食品的涉及面逐渐扩大,不再限于变质、过期等明显缺陷,添加剂超标、农药残留、非法添加化学物质等新问题不断涌现。这种情况下,加强法律法规对不法厂商及其食品的惩罚力度既是行政机关保护食品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所在,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心愿心声。二、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实践检视(一)典型案例介绍案例一:J市检察院在开展“守护校园作者简介:杨光子,生于1992年,法学学士,研究方向为行政公益诉讼。72区域治理RULEOFLAW笔者以Alpha案例库、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无讼网中的数据信息与典型案例为基础,将“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作为关键字检索后,得到案件数据: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针对食品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的立案数共计20816件,立案数位居前三位的是河北1938件、湖南1808件、黑龙江1466件。通过分析检察机关在不同领域案件的实践做法,总结当前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前程序的特点如下:(1)案件线索来源广泛。公益诉讼案件来源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由群众自发提供线索。社会大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较高,所以倾向于通过写信、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积极向检察机关提交线索。为进一步便利、畅通群众的案件线索提交路径,检察机关做出诸多努力,如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检察机关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保护奖励基金”,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公益保护。二是检察机关依职权在履职过程中自行发现。检察机关为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对“履职中发现”这一法定的公益诉讼提起方式作扩大化解释,将市民热线、电视媒体、报纸期刊等平台均纳入了线索来源途径。(2)调查方式灵活多样。如湘潭市检察院法警支队积极探索司法警察参与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并制定了《司法警察参与调查取证实施细则》、安徽省检察院及其16个市级检察院大力推进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并全部建成食品质量快检实验室。(3)违法行为人多为经济利益驱动型。违法行为人文化程度偏低,法律意识淡薄,部分行为人因为错误的思想意识,为获取最大的利益而片面认为在食物中加入少剂量的有毒有害物质并不会造成太大影响,给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危害。三、诉前程序的实践弊端及困境(一)调查权模糊且无强制性效力虽然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理论体系日趋成熟,但仍存在诸多因素共同导致调查权的内容难以被具体明确,亟需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摸索与总结。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对相关工作程序的条款设计较为粗略,仅仅宽泛地要求行政机关及相关单位或人员应予以积极配合,但检察机关调查权的范围边界、行政机关的配合方式以及不予配合的救济措施等事项均未提及,这一现状往往会造成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在调查取证阶段举步维艰,影响了后续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检察建议内容与格式参差不齐其一,在内容方面。在实践中,虽然绝大多数行政机关都能在检察建议的指导下及时对问题进行积极整改,以实现诉前程序维护社会公益、提高社会效率的价值。然而,由于检察建议与法院判决书不同,一般不予对外公开发布,公开监督平台的缺失使得个别检察机关为提高办案量而形式化地制发检察建议,对行政机关提出的整改要求也不具备可操作性和现实意义,未能有效发挥诉前程序在行政机关自行纠正错误方面的制度价值。其二,在格式方面。检察建议在实务中的制发过程缺乏细化的标准,笼统性的条文造成各检察机关之间无法形成统一格式,这导致检察建议的严肃性与权威性仍有待提升。(三)公共利益是否受到损害缺乏明确标准公共利益的概念和范围在理论界和实务界还未形成统一认识。对食品安全保护来说,什么情况下可以判断公共利益受到了损害?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介入食品安全领域的边界在哪?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是一种主观判断还是需要专业机构认定?这些问题都需要明确。然而,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对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规定稍显粗疏,没有明确公共利益的内涵和外延,也没有设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标准,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检察机关对公共利益是否受到损害理解不一。行政机关的履职标准不一致。在食品安全领域,对于如何认定行政机关已经全面、正确履职,各地检察机关尚未形成统一的监督思路。普遍情况是通过行政执法阶段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予以界定,若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与其法定职责相符,往往会被认为是全面履职。这样的审查模式下,检察机关对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审查内容将无形中被弱化,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四、完善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路径(一)出台公益损害标准公益诉讼检察制度试点工作的开展已历时六年,在促进依法行政、完善社会治理等层面发挥了显著作用。同时,公益诉讼鉴定难问题成为阻碍这一制度长远发展的瓶颈。在此,笔者建议由全国人大研究制定公益诉讼相关法律,明确公共利益的内涵和外延,并确定公共利益是否受到损害的判断标准。同时,加紧完善办理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相关司法解释,逐一破解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数量少、鉴定费用过高、鉴定流程复杂冗长等办案难题,以明确食品安全领域“公共利益”的社会属性、卫生属性和资源属性。(二)完善诉前磋商程序为追求检察建议的最佳效果,检察机关应做到以下两点。一是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之前,应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督部门的联系沟通,通过组织座谈协调会的形式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多次研讨,在实现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职能的无缝对接的同时,使建议的内容更具可行性和针对性,同时推动了诉前检察建议的回复更及时、采纳率更高。二是在检察建议发出后,也需要与行政机关保持业务交流与联系,避免检察文书被草率地“一发了之”。对此,笔者建议应建立监督跟踪机制,采用定期回访考察与不定期实地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做好跟踪调查工作,及时发现整改中的问题和整改后新出现的问题,确保检察建议落实到位。(三)规范检察建议的制发检察建议的制发过程被认为是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关键环节,但无论是建议内容还是制发格式都没有具体的操作流程及标准,损害了检察建议的权威性与严肃性。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应从两个具体方面入手予以改善。一是加强释法说理。检察建议的内容应将案件线索来源、调查取证过程、证据审查说理以及行政机关违法作为或不作为的认定逻辑进行全面阐述,并鉴于食品安全领域案件的复杂性与特殊性采取多元化审查标准,对行政机关的主观能动性与执法难易度展开深入考察,在此基础上做到检察建议的事实部分明确有条理,说理部分清楚合逻辑。二是进一步规范文书格式。实践操作中,检察建议书的格式不统一、编号混乱、未全部归档等现象持续存在。因此,应严格落实审批、备案、入库保存等程序性事项,先在本院所制发的检察建议中做到字体统一、编号统一以及正文内容顺序统一,进而在全市、全省范围内出台格式规范提供示范性参照,杜绝因检察机关之间的文书差异过大而产生随意制发检察建议的现象发生。参考文献[1]周应恒,霍丽玥,彭晓佳.食品安全:消费者态度、购买意愿及信息的影响——对南京市超市消费者的调查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4(11):53-59+80.[2]周应恒,霍丽玥.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经济学思考[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2003(03):91-95.[3]王志刚.食品安全的认知和消费决定∶关于天津市个体消费者的实证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3(04):41-48.73

篇三:安全生产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实践与思考

  

  作者:管忠军[1];唐佳俊[1];赵辉[2]作者机构:[1]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324000;[2]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324000出版物刊名:中国检察官页码:72-75页年卷期:2020年第6期主题词: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机关摘要:安全生产领域作为公益诉讼"等"外探索的重要领域,是当前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的一大热点。从司法实践来看,该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办理存在公共利益损害如何认定、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职如何认定、如何有效督促行政机关整改完善等诸多难点问题,本文通过对上述三个问题的理论分析和实践探索思考,提出对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认定应在损害说基础上向危险说适当偏离并应用好调查核实权,对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职应从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存在的现实危害两个方面进行论证,为有效督促行政机关整改完善应确保检察建议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加强跟踪检查等解决路径。

篇四:安全生产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实践与思考

  

  专题:铁路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实践与探索I责任编辑韩彬THECIIIXE^EPHOCI

  IUTOR>中画卷寮?酉17非法采砂危及高铁大桥运输安全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和实践思考?张咪7文摘

  要:砂石资源作为国家矿产资源的一种,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和资源价值,是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定保护范

  围;铁路安全生产是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的重要内容,关系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幸福.检察机关

  立■足职能优势,通过行政、民事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双管齐下,既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又要求违法行为人承

  担恢复铁路地基安全和生态修复责任,从而推动解决铁路沿线因非法釆砂引起的铁路桥重大安全隐患和周边环

  境治理难题,为推进平安铁路、平安中国建设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关键词:非法釆砂高铁大桥运输安全公益诉讼一、基本案情及办理过程2019年5月初,邢台某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

  管理规定》的规定:“邢台市水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对河道采砂活动

  检察官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该

  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采砂行为。”经邢台市人民

  区范围内京广高速铁路、京港澳高速公路(G4高速)

  大桥下的河道附近禁釆区存在多处不同程度砂石被盗

  检察院同意后,该区检察院向邢台市水务局发出诉前

  检察建议。2019年7月11日,邢台市水务局回复:一是就高

  采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发现,作为南北通向的交通

  大动脉,京广高铁和G4高速经该区路段,全长约15铁、高速大桥桥墩基础裸露问题,G4高速管理单位已

  于6月底完成了加固处理;二是针对在高速、高铁大

  桥下的一处盗采遗留砂坑,已刑事立案,将积极配合

  公里,横跨大沙河、七里河两条主要河流,沿途村庄

  较多,人口密集

  目前大沙河河道干涸,不法分子趁

  机在河道内非法采砂,导致河道内沟壑纵横、千疮百

  孔.靠近桥墩部分的砂石被盗采,导致部分桥墩地基

  调查;三是责成某区经济发展局将现有砂坑限期进行

  平整;四是开展全市集中治理非法采砂专项活动,有

  效遏制了河道私挖滥采现状。裸露,存在桥墩偏斜的风险,若得不到及时修固保

  护,国家安全、公共出行安全、群众生命财产将受到

  2()19年1()月,在该院开展的检察公益诉讼“回

  严重威胁。2019年6月12,某区人民检察院立案调查

  对

  头看"专项活动中,检察官对涉案地区进行回访调查,发现桥墩已加固,但河道内砂坑仍未被完全修复

  经

  与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沟通,检察官得知某区经济发

  高铁、高速大桥下非法采砂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向沿

  线村民、铁路部门等相关人员进行询问核实;调取行

  政机关监管职责及执法材料根据《河北省河道采砂

  展局由于人力、物力、财力等客观原因的限制,无法按期将河道内砂坑平整针对此问题,该院多次召开

  河北省邢台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054000]2021/03(3(经典案例)第6期t总第360期)

  18中画栓洽貳THE

  CHINESE

  PROCURATORS专题:铁路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实践与探索检察官联席会议,总结得出既要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

  目前,武某某违法所得及罚金共计4万元已全部

  职,又要坚持“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尽一切司

  法力量找出实际侵权人,承担砂坑修复的最终责任。履行到位,上缴国库。曹某某违法所得及罚金1.8万元

  已全部履行到位,上缴国库。2()2()年11月9日,某区

  人民法院针对武某某、曹某某未修复被采砂坑亦未缴

  根据邢台市检察院《涉环资刑事案件逐案筛查

  公益诉讼线索机制》的要求,该院针对公安移交审

  纳砂坑修复费的问题,已进入执行程序。二、案件办理重点难点分析查起诉的涉环资类案件进行逐案审查备案。其中移

  送该院审查起诉的武某某、曹某某涉嫌非法采矿罪

  如何发挥行政机关(一)、司法机关协同联动作用引起检察官高度重视。经查阅卷宗发现,此案与先

  当前行政机关职责划分越来越精细化,职能交叉

  前办理的京广高速铁路和G4高速桥下的河道非法采

  砂行政公益诉讼案采砂地点具有高度重合性。检察

  官立即将其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进

  的情况也越来越多,但行政机关之间没有形成良好的信

  息互通工作机制。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一个侵害公

  益的问题可能牵涉多个行政机关。例如本案中非法采砂

  危及桥墩安全的问题,牵涉水务部门、高速铁路管理

  部门、属地政府等多家行政单位。如果就该问题分别

  向责任单位发送检察建议.每个单位会依据本单位职责

  行审查办理。该院根据其与区公安分局建立的《刑

  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协作机制》,及时介入引导

  侦查。检察官在公安侦查阶段将采砂地块面积、盗

  采砂石级别及立方数、砂石价格认定及回填费用等

  必要的刑事和民事证据及时固定掌握。2019年11月

  自行开展修护整改工作,但各单位整改标准不同,做法不一,缺乏统一规划,容易出现工作重复、工作空白点

  30日,该院以非法采矿罪对武某某、曹某某提起公

  诉。2()2()年3月4日,经审查、公告、上级院批准后,的问题,最终该问题的整改时间和效果难以达到预期目

  标。某区检察院认为,非法采砂危及桥墩安全的问题,

  该院对武某某、曹某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武某某将被盗采砂坑恢复原状,如无

  法恢复则承担砂坑修复费用1286843.11元;被告曹

  根源在于对河道采砂活动监督不力,但也关系到对桥墩

  的加固修护.应当由多部门联合发力。鉴于该案中非法采砂行为具有持续性、顽固性、某某将被盗采砂坑恢复原状,如无法恢复则承担砂

  坑修复费用148981.89元。隐秘性,高速铁路桥梁修复具有紧急性、必要性的问

  题,某区检察院决定举行联席会议,并开展专项监督

  活动,以加强各责任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

  督促作用,实现对遏制非法采砂、巩固桥墩地基的联

  202()年7月8日,某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7月3()日,某区人民法院支持了该院的全部诉求,判

  令被告武某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

  动治理。某区检察院检察长就该案情况主动向区党工

  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专项报告,后由区党工委组织,

  在区检察院开展联席会议,邀请公安、水务、镇办等

  月,没收违法所得2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武

  某某在判决生效后1月内将盗采砂坑恢复原状,如无

  法恢复则承担砂坑修复费用1286843.11元;被告曹某

  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没收违

  单位负责人参加。最终确定由水务部门牵头负责及时

  开展平整砂坑和加固桥墩的工作,由公安机关及时排

  查非法采砂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对存在违法犯罪的行

  为及时立案调查。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后,

  法所得8千元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曹某某在

  判决生效后1月内将盗采砂坑恢复原状,如无法恢复

  则承担砂坑修复费用148981.89元。2021/0313(经典案例)区检察院向水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与区公安分局

  第6期(总第360期)

  专题:铁路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实践与探索THE

  CHINESE

  PR(X:l

  KATORS责任编辑韩彬中画您泪貳19建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协作机制》,对存在

  非法采砂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介入引导侦查。由此,不断提升检察建议的“含金量”.运用检察智慧堵塞

  监管漏洞:一是通过联席会议、专项活动等,寻求行

  涉案裸露桥墩得以加固,对非法采砂行为依法进行刑

  政机关对检察机关工作的理解和认可,凝聚共识,进

  一步完善线索移送、调查核实、建议落实等工作机

  事立案。(二)如何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固定证据检察机关介入侦查,是指经公安机关商请或者人

  制,树立检察公益诉讼在社会公共利益维护方面的权

  威形象;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向区人

  大、政协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争取把公益诉讼T.作纳

  民检察院认为确有必要时,可以派员适时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侦查活动。检察机关适时介入到公

  安机关立案侦查过程中,将检察“触角”前移至案件

  入人大专项审议等。例如,该院建立的半月汇报制度,每半月向区党工委汇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做到了在

  汇报中实现自我监督和完善。三是确保检察建议质效。

  查办阶段。2019年,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邢台市人

  民检察院、邢台市公安局联合制定《关于依法惩治非

  制发的检察建议必须对象精准、建议可行.并且采取

  有效的控制和保障手段。例如,本案中,该院在公安

  法采砂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

  见》)明确规定,必要时公安机关可以邀请检察机关提

  侦查阶段引导公安引入第三方评估生态环境损害修复

  前介入侦查.确保案件依法办理。金额。此外,针对群众身边的问题,邀请周边居民参

  在本案中,某区检察官依据上述《指导意见》,对

  武某某、曹某某非法采矿案主动介入侦查.引导公安

  与评分,确保整改效果落实到位。对于无故整改不到

  位的问题,及时依据法定程序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并

  机关及时固定犯罪证据。在侦查阶段多次召开讨论会

  对该案的定性、定罪量刑问题进行研究;引导公安对

  确保裁判得以执行,以维护检察建议的刚性效果。(二)保障调查核实,破解取证难题证明力不强的证据进行补充侦查,对造成的生态环境

  资源损害,及时作出评估和鉴定,以便于向法院提起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时,事实证据充分有力。在庭

  审中,某区检察院检察官紧紧围绕保护公共利益这一

  检察机关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存在诸多困难,在检

  察建议制发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过程中都存在不

  同程度调查核实权受限的问题⑵,检察机关要树牢

  “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加强与公安等机关的沟通,核心,向法庭出示了五类二十多个证据,证明检察机

  充分调动各方保护公益的积极性。一要善于借力,充

  关是本案合法诉讼主体q证明被告实施了非法采砂

  的侵权行为及损害程度;证明被告侵权行为造成环境

  分运用公安、环保等机关的专业设备和专业人才来充

  实检察机关调查核实的证据。例如环保部门的环境监

  测数据精确性和检测技术专业性很强,检察机关在办

  损害的后果;证明被告侵权行为与环境损害的后果因

  果关系。最终法院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犯罪理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时,需要和环保部门多沟通,以第一时间掌握最新的环保数据、政策等资料,在全

  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承担了赔偿和修复责任。三、办案实践思考(-)内外兼修,增强检察建议刚性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检察监督作为

  对行政管理漏洞的保障和补充,要主动争取相关单位

  面掌握案件材料的基础上,才能对案件作岀准确判断’

  二要适时主动介入公安侦查.引导公安固定刑事附带

  民事公益诉讼证据,做好损害赔偿评估鉴定工作。例

  如,《指导意见》明确规定,非法采砂行为,造成生态

  环境资源损害的,应在侦查时由公安机关一并做好相2021/03S3(经典案例)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

  第6期(总第360期)

  20中画柴察柬THE

  CHINESE

  PR<><

  I

  H

  VIOHS专题:铁路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实践与探索

  责任鞘,林关的评估和鉴定工作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可以型的公益诉讼模式,对打击刑事违法行为并修复社会

  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人民

  法院同一审判组织审理本案办理过程中,某区检察

  院在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时,在公安侦查

  阶段即通过沟通,引导公安机关将需要评估鉴定的证

  据固定下来.以便后续诉讼工作的开展:三要加强检

  务保障工作,配备专业无人机、初检设备等,完善本

  单位调查技术设施建设,提高案件线索发现和证据收

  公益具有重大意义。?一是诉讼当事人只参与一次诉

  讼过程,避免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司法效

  益;二是在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向责任人追偿民事

  损失.*使得被侵害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找到

  根本承担者。此外,就办案过程中涉及多部门的类案

  问题和普遍存在的典型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在全面调

  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向区委区政府贡献切实可行的检察调研报告,为完善社会治理贡献检察智慧。本案中,某区检察院针对发现的非法采砂问题,集能力某区检察院为提高办案人员素质.学深学透

  环保、食品药品等领域的专业知识,及时请教专业技

  术人员.不断扩大检察干警全方面多领域知识范围,增强其发现线索的精准度和敏锐性为提升办案能力,

  多措并举,灵活采用多种手段.实现制裁犯罪和公益

  补偿的双赢,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还购置航拍无人机、食品类、环境类勘测工具箱等设

  备.借助科技力量提高办案能力通力合作解决砂坑修复、桥墩加固问题;就涉嫌犯罪

  的部分,主动介入公安侦查,引导取证.明确不法分

  子的刑事和民事责任,使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承担法定的赔偿责任,针对该区内大沙河非法采砂的问题,

  本案中,检察机关在发现案件线索时,初步采用

  拍照、测址等手段对案涉现场进行证据固定。后联合

  公安、水务局、国土、镇办等部门对全区大沙河非法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开展为期3个月的调研,以调研

  报告的方式做好区党丁.委的“智囊团”,引起全区的高

  采砂情况及全域桥墩建设养护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研究,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依据详实:

  度重视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大沙河正在逐步恢复

  往日生机,途径该区的高铁、高速大桥每个桥墩得到

  据此,检察官向水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水务局高

  度重视并积极整改。检察官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

  诉讼.诉求得到法院全部支持:及时修固并建立了加固档案,嗣多措并举(三),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注释:检察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时,要破除“就案

  办案”的固化思维,树立整体性、系统性、全局性思

  维,争取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1]

  参见江必新:《中国环境公益诉讼的实践发展

  及制度完善》,《法律适用》2019年第1期。要综合运用制发检察建议、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提起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多种手段.及时履行法律职

  [2]

  参见王子臣:《论我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的优化》,《西部学刊》2()2()年第17期责,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诉前检察建议,是整

  [3]

  参见苏和生、沈定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

  讼的本质厘清、功能定位与障碍消除》,《学术探索》

  个行政公益诉讼最重要的一环.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之前,先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

  推动及时冇效解决社会管理的漏洞,从而减少不必要

  202()年第9期。[4]

  参见刘加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困境

  与出路》,《政治与法律》2019年第1()期的行政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作为一种新

  2021/0313(经典案例)第6期(总第360期)

篇五:安全生产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实践与思考

  

  财务会计论文参考题目1,论财会工作如何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新要求

  2,效益不景气企业的财务策

  3,企业筹资环境研究

  4,企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分析、管理与控制

  5,企业流动资金运营中的问题与对策

  6,企业流动资金紧缺的成因与对策

  7,企业投资风险的成因分析及控制对策

  9,浅论企业最佳资本结构

  11,浅谈会计核算中的主观失真

  13,浅谈企业的资金成本与负债规模的关系

  15,浅谈如何降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

  17,资产评估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19,财务风险的特点与防范

  21,浅谈融资与减税

  23,浅议谨慎性原则在财产清查中的运用

  25,浅议以人为本的财务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重要性

  27,试论责任会计核算与企业经济效益

  29,,从利润指标看财务风险

  31,企业财务成果的敏感性分析

  33,会计在防范金融风险中的作用

  35,试论信息时代对传统会计的挑战

  37,会计职能新探

  39,试论会计关系

  41,试论成本效益原则

  8,论企业危机的财务征兆

  10,浅谈财务管理

  12,浅谈降低企业成本的途径

  14,浅谈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基本素质

  16,浅析因素分析法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18,浅谈应收账款的管理与清欠

  20,,企业帐外账的成因与对策

  22,浅议集团企业的财务管理方式,企业如何对应收帐款的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

  26,试论企业筹资风险及其对策

  28,谈股份制企业投入资本的会计核算

  30,目标管理在成本管理中的应用

  32,会计环境对会计发展的影响

  34,浅议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关系

  36,证券市场发展对会计的影响

  38,论对会计行为的约束

  40,如何理解会计的目标就是提高经济效益

  42,试论会计确认标准

  2443,论稳健性原则在会计中的运用

  44,财务管理目标与企业可持续发展

  45,论如何加强企业财务失败的预测

  46,浅谈破产财产的确认与计量

  47,企业无形资产刍议

  48,谈如何让现有的固定资产发挥更大的效益

  49,试析财务管理职能与组织形式

  50,试论成本效益原则

  51,论财会工作如何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新要求52,效益不景气企业的财务策

  53,企业筹资环境研究54,企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分析、管理与控制

  55,企业流动资金运营中的问题与对策5657,企业投资风险的成因分析及控制对策

  5859,浅论企业最佳资本结构6061,浅谈会计核算中的主观失真

  6263,浅谈企业的资金成本与负债规模的关系6465,浅谈如何降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

  6667,资产评估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6869,财务风险的特点与防范

  7071,浅谈融资与减税

  7273,浅议谨慎性原则在财产清查中的运用

  74理

  75,浅议以人为本的财务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重要性7677,试论责任会计核算与企业经济效益

  7879,,从利润指标看财务风险

  8081,企业财务成果的敏感性分析8283,会计在防范金融风险中的作用8485,试论信息时代对传统会计的挑战8687,会计职能新探88,企业流动资金紧缺的成因与对策,论企业危机的财务征兆,浅谈财务管理,浅谈降低企业成本的途径,浅谈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基本素质,浅析因素分析法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浅谈应收账款的管理与清欠,,企业帐外账的成因与对策,浅议集团企业的财务管理方式,企业如何对应收帐款的进行有效控制和管,试论企业筹资风险及其对策,谈股份制企业投入资本的会计核算,目标管理在成本管理中的应用,会计环境对会计发展的影响,浅议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关系,证券市场发展对会计的影响,论对会计行为的约束

  89,试论会计关系90,如何理解会计的目标就是提高经济效益

  91,试论成本效益原则92,试论会计确认标准

  93,论稳健性原则在会计中的运用94,财务管理目标与企业可持续发展

  95,论如何加强企业财务失败的预测96,浅谈破产财产的确认与计量

  97,企业无形资产刍议

  98,谈如何让现有的固定资产发挥更大的效益

  99,试析财务管理职能与组织形式100,试论成本效益原则

  101,试论我国上市公司的危机预警

  102,高消费利弊分析

  103,国内企业偷、漏水问题与对策

  104,会计诚信问题的思考

  105,从经济大案分析会计的监督职能

  106,浅谈涉外企业的财务核算问题

  107,计算机审计与舞弊

  108,我国会计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09,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的内部控制

  110,电子表格在计算个人所得税中的应用

  111,当前流行的部分财务软件实用性分析

  112,对破产清算会计若干问题的思考

  113,企业并购会计问题初探

  114,债务重组会计问题研究

  115,试论会计报告的披露

  116,期货交易会计问题初探

  117,资本成本决策问题研究

  118,企业集团财务总监委派制研究

  119,论企业税收筹划

  120,管理会计的假设前提与原则

  121,谈成本控制的方法与运用

  122,审计的风险与防范

  123,验资报告如何将权威性与企业目的有机结合

  124,新会计法实施后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建设

  125,网络会计研究

  126,我国不同收入人群的消费心理现状研究

  127,会计信息的市场管制

  128,分析性复核的运用

  129,浅论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及对策

  130,论当前财务会计报告的改革与发展方向

  经济管理论文参考题目

  1,我国目前农民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论铸造诚信社会

  3,论人力资本投资的有效方式4,以工作实际论科学发展观的必要性

  5,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6,民营经济发展问题研究

  7,深化国有垄断企业改革的研究8,部分经济腐败现象根源探析

  9,试论虚拟经济、泡沫经济与实体经济10,我国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程度、原因与政策

  11,论开发西部与内地企业机遇12,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13,企业安全生产问题探析14,实施名牌战略的认识与实践

  15,和谐美与企业文化建设16,现代企业员工教育与培训研究

  17,企业多元化经营战略的问题研究1819,谈我国企业分配制度2021,无形成本动因和企业竞争优势2223,论城市建设与拉动经济发展的关系2425,当前我国物流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627,谈直销行业的发展与消费理念的关系2829,强化企业内部监督机制的思考3031,私营企业人才流失现象探因3233,谈电子商务对现代企业的影响3435,论大学生就业与职业生涯设计3637,我国个人消费信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3839,泰罗制的特点和现实意义4041.浅谈企业的多样化经营

  42.质量是企业走向市场的通行证

  43.浅论网络营销

  44.浅论营销策略与营销技巧

  45.浅论现代制造企业的生产管理

  46.浅论领导艺术,再谈枣矿集团“三个亮点”建设,无形资产的流失及管理小议,枣庄作为内陆城市能否把旅游业作为经济发展重点,当前房价陡增深层探析,潽耳茶现象的根源初探,企业组织结构研究,农业产业化研究,加快企业信息化,提高综合竞争力,论团队精神,浅谈人力资源管理中绩效考核问题,关于营销从传统向网络过渡的思考,试论公共关系的作用机制

  47.推行管理现代化,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48.浅论如何制定和调整企业经营战略

  49.加强企业管理,增强大中型企业活力

  50.建好营销队伍,为企业走向市场创造条件

  51.人的素质与企业技术进步

  52.公共关系与企业形象

  53.供应链----最核心的竞争力

  54.论企业的激励机制

  55.浅谈ERP理论及应用和实施

  56.国有企业管理人才的选择

  57.企业如何处理好与顾客之间的关系及实施方法

  58.论管理在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中的作用

  59.论入世以后的跨国经营战略

  60.企业的目标管理

  61.21世纪品牌战略浅析

  62.目前我国企业绩效考核的现状

  63.品牌战略的发展趋势及制胜策略

  64.中小企业发展战略的制定与实施研发

  65.民营企业的人力资源研究

  66.价值链战略管理模式研究

  67.我国中小企业人才流失问题初探

  68.企业如何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

  69.企业文化的塑造和变革

  70.民营企业的发展

  71.浅析国有企业改革

  72.中小企业的制度创新

  73.ERP在企业运行情况的调查与分析

  74.论企业文化的塑造与变革

  75.生产企业的物流活动分析

  76.21世纪中国企业市场营销的发展方向

  77.论企业的激励机制

  78.品牌战略在国内企业运作的调查与分析

  79.论企业的多元化经营的选择与实施

  80.加快企业信息化,提高核心竞争力

  81.中国民营企业的地位作用与发展

  82.企业技术创新的困难与对策

  83.论中国品牌建设中存在的误区及发展对策

  84.论入世以后的跨国经营战略

  85.论企业目标市场营销策略

  86.品牌战略的发展趋势及制胜策略

  87.企业技术创新与营销组织创新

  88.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的探讨

  89.企业内部控制理论的发展与启示

  90.跨国企业在中国市场经营成功关键因素之研究

  91.信息时代如何增强企业竞争力

  92.信息时代的客户关系管理研究

  93.电子商务对企业管理的影响

  94.我国中小企业人才流失问题初探

  95.电子商务下的企业管理创新

  96.信息时代如何增强中国企业竞争力

  97.电子商务对现代企业的影响

  98.电子商务与企业信息化

  99.电子商务对物流及其管理的影响

  100.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综合物流代理模式

  101.论供应链企业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

  102.目前我国企业绩效考核的现状

  103.加入WTO后企业的国际化战略

  104.浅析企业的社会责任

  105.国有企业管理人才的选择

  106.企业如何处理好与顾客之间的关系及实施方法

  107.论管理在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中的作用

  108.论入世以后的跨国经营战略

  109.中小企业发展战略的制定与实施研发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选题

  1.

  我国合同法违约责任归责原则之探讨

  2.

  我国合同法预期违约制度探析

  3.

  论要约的特征和法律效果

  4.

  论情势变更原则

  5.

  论诚实信用原则

  6.

  论合同中的抗辩权

  7.

  论债权的代位权

  8.

  论缔约过失责任制度

  9.

  论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分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分析

  论表见代理

  论胎儿利益的司法保护

  论非法人组织的法律地位

  医疗事故责任的法理分析

  论债的相对性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困境与出路

  共同债权行为

  我国民事权利救济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旅游事故责任的认定

  论合伙的民事法律地位

  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风险分担

  论欧美对我国出口货物反倾销的原因及对策

  信用证欺诈及防范研究

  CISG与中国合同法比较研究

  入世与中国律师的基本技能

  WTO与中国法律的未来展望

  论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关于中国反倾销的几点思考

  跨国公司法律地位探讨

  WTO争端解决机制之利弊研究

  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买方责任

  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民法中的依赖利益研究

  论不当得利

  论消灭实效

  民事法律行为理论研究

  论公民名誉权的法律保护

  精神损害赔偿论

  论公司人格否认原则

  论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论物上请求权

  论物权行为

  论善意取得制度

  论物权法定主义

  论抵押物权的性质

  论可撤销合同

  论违约责任制度

  论代位权

  论预期违约制度

  行政许可法中的信赖保护原则研究

  论机构改革与公务员制度的完善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

  论行政优先权

  论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论行政复议制度的健全与完善

  论行政不作为的赔偿责任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论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与完善

  论行政公益诉讼

  浅析行政许可的范围及标准

  论一事不再罚原则

  行政许可程序之探讨

  浅析行政收费问题的立法

  论入世与中国的司法审查制度的关系

  论经济法的社会法属性

  论经济法对政府经济行为的规范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及完善

  论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

  公益之诉的法律思考

  资本量低限额制度研究

  禁止就业歧视的法律思考

  宏观调控行为的不可诉性探析

  论公民环境权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法作用分析

  惩罚性赔偿的适用与完善

  论产品质量的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论经济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论公司的社会责任

  论公司资本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

  “王海现象”的经济法解释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完善我国假释制度的若干思考

  论不作为中的先行行为

  论单位犯罪中“单位集体意志”及其司法认定

  浅析和谐社会中未成年人基本权利的刑法保护

  罪刑法定原则面临的挑战及其发展

  法人犯罪刑罚的困惑及出路

  缓刑的惩罚价值考察-----以犯罪防范为视角

  累犯中人格评价因素探析

  试论沉默权在我国立法的可行性

  国外陪审制度的起源与变革

  侦查体制比较研究

  美国诉讼交易的根由与品评

  “证据不足”无罪判决的适用条件

  浅谈刑事审判效率

  刑讯逼供的危害及应对策略

  关于劳动教养程序主张的构想

  论功苏中的检查一体化

  前夕刑事诉讼举证规则

  违宪审查制度建立的紧迫性

  论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从宪法到宪政

  论权力制约原则

  浅析法治原则

  人格与法的价值

  论法制观念与执法水平的关系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论司法改革的体制性突破

  共同侵权的法理探讨

  专家证据的扩张与限制

  论一事不再理原则

  执行难的法理分析

  论法官权利与当事人权利的平衡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与转换

  反诉要件之中外比较

  迁徙自由心证原则

  论物权法上的自由与限制

  证据法律制度的立法宗旨

  他物权的历史演进和我国他物权制度的重构

  民事诉讼抗诉权立法权缺陷浅析

  论垄断法的价值取向

  缔约过失责任的界定与承担

  论合同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

  析wto下的经济立法

  浅论民营企业的立法现状及趋势

  论合同履行中抗辩权的适用

  公司法修订后的现实思考

  宏观调控法略论

  破产企业税收问题的研究

  关于破产制度问题的研究

  《公司法》修订后对我国公司制度的影响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证券法》修改后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影响

  关于企业资本制度的研究

  论国家赔偿制度的利弊

  论国家赔偿对公民权利的保护

  论国家侵权中的精神损害赔偿

  论行政追偿

  论宪法司法化的必要性

  论行政处罚的时效制度

  论行政合同

  论行政不作为的侵权

  行政法中引用民法原理的理论思考

  犯罪概念之我见

  罪刑法定原则的当代命运

  我国单位犯罪的认定问题

  正当防卫的理论与实践

  黑社会性质与恐怖组织犯罪的异同

  刑罚目的论

  罚金刑研究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研究

  论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的区别

  洗钱罪的研究

  侵占罪的研究

  贪污与挪用型犯罪研究

  受贿罪的时间认定问题

  153.

  154.

  渎职型犯罪与“因严重不负责任”的关系

  试论商业贿赂犯罪

推荐访问:安全生产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实践与思考 安全生产 诉讼 公益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