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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进校园讲座内容8篇

时间:2023-05-01 12:48:02 浏览量:

篇一:法治进校园讲座内容

  

  2019年法治进校园宣讲稿5篇

  有史以来,多少文人墨客用他们的生花妙笔赞颂了那些匡扶正义、刚直不阿的廉吏清官,无论是包龙图怒铡陈世美还是寇相爷开棺解悬案,这曲曲赞歌颂扬了我们中华民族那些早期“护法者”的明镜高悬、执法如山。小编整理了2019年法治进校园宣讲稿5篇,希望能帮助到您。

  2019年法治进校园宣讲稿

  大家好!我是陈湾小学的黄雪萍,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带违禁物品来学校、动手打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因此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先听这样一个例子:广州新华市华润化妆品厂发生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当场烧死11人,损失9.8万多元,惨剧原因是该厂违法使用大量丁烷。从这宗惨剧我们可以得到什么教训?守法可以使惨剧避免!趋利不可忘法!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同、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让我们无愧于祖国,无愧于社会!2019年法治进校园宣讲稿二

  同学们:

  有一首歌,你们一定听过,也一定会唱:“我们的祖国是花园,花园里花朵真鲜艳”。这首歌里唱的“花朵”是谁呢?对!你们就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希望!从“花朵”这个词你们一定感受到祖国人民对你们的关心、呵护。是的。为了你们,为了祖国所有孩子的健康成长,党和国家给予了相当的重视,多方面地关心爱护你们,还在1991年9月4日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上制定并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是一部保护孩子合法权益的法律,是为了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法律,更是一部凝聚差祖国人民对你们深切关爱的法律。

  关注成长的摇篮——家庭保护

  有这样式个真实的故事。家住乡村的李某是一个9岁的女孩,因为家里穷,父母一直没有送她去上学。李某有个弟弟,今年刚好7岁,父母准时将他送进了学校。李某提出要和弟弟一起读书,父母却说,女孩子读书有什么用,家里也很困难。其实李某知道家里穷只一个借口,最根本的原因是父母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的思想,即使家里条件好了,父母也不会赞成李某去学校读书的。当地学校及教育部门发现后,多次做李某父母的工作。但李某父母认为让不让孩子上学是自己的事,与他人无关。

  这个案例就涉及到如何保护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问题。接受教育是公民全面发展的前提。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男女平等,包括女童在内的未成年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但是,从全国范围看,仍有一些贫困地区的女被迫失学。对此,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都有依法保障她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上面的案例就涉及到家庭对孩子的保护问题。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摇篮。《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家庭保护的措施的规定是详细的、具体的,除了规定父母或者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外,还规定了父母或者监护人对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的责任。其主要体现在法律条文的第8条至第12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关于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扶养和监护义务的规定。如第8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的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②关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教育义务的规定。第9条指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负有让未成年人接受法定教育的义务。它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③关于父母或者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应当依法承担的责任。上面讲的李某的父亲,由于不懂法律,侵害了李某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当地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劝告下,醒悟过来,立即将李某送进了学校。

  给予健康的培养——学校保护

  学校保护是指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对成年人实施的保护。

  一、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包括未成年公民的确项基本权利,学校作为实施教育的专

  门机构,更有义务来保障未成年人接受教育。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也就是说,学生犯了错误,学校老师首先要进行教育,不能随随便便就把学生赶出校门。随便开除学生,是对学生不负责,也是对国家的不负责,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二、保证人身安全和健康

  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既有责任使在校学生接受良好的教育,又要

  保护学生在学校活动中

  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学校一定要时时刻刻注意安全工作。

  首先,学校的教室和各种教学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如果发现有危险,要立即修复,消

  除隐患。比如有些教室年久失修,墙壁上出现裂缝,就有可能发生意外。学校老师知道后,不及时维修,还让学生在里面上课,那么,一旦教室倒塌,赞成学生伤亡,就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其次,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春游、看电影或者参加集会、进行社会实践等活动时,必须做好组织工作。活动前老师要讲明注意事项,并且做好应急准备,活动中,老师不能离开学生,要自始至终照看好学生,防止发生意外。

  再有,学校要保证教室和各种教学设施符合国家标准。比如教室的光线不能太暗,桌椅的高度要合适,黑板离学生不能太近。学校还要提供符合规定的卫生设备,并且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各种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娇治工作,比如经常为学生检查视力,在传染病流行期间组织学生打预防针或吃预防药,以保证学生创身体健康。

  其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就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人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设施中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第17条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学校有责任保护在校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学校的义务不仅体现在平时的监管方面,也体现在确保校舍和其他教育设施的安全方面。

  三、保证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我国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让未成年人德智体全面发展,是各类学校工作的方向,也是每

  个受教育者的努力目标。德,是指要有正确的世界观,有高尚的品德和行为;智,是指能够比较全面地掌握所学的知识和技能,掌握建设祖国的本领;体,是指要有健的体魄,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这三方面是互相联系,缺一不可的。因此,国家教育部门对学校的课程设置做了明确的规定,学校除了进行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等文化课的教学外,还必须有思想品德课和音乐、体育、美术等课程,学校不得随意取消这些课程。多年来,我国各地学校认真贯彻教育方针,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祖国需要的合格人才,但是,也有些地方出现了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尤其是学生的体育,往往得不到重视。

  1990年1月,国家体季在全国各学校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把测验项目分为5类,对不同年龄的学生制定了不同的标准。达标等级分为及格、良好、优秀三级,学校可以根据场地、器材情况选择测验项目,但5类项目的测验必须在此年内完成。

  近几年,不少省市又在初中升高中的考试中,增加了体育的内容,体育考试成绩计入总分。这些措施,都使忽视体育的现象有所纠正。

  学校是专门从事教育事业的单位。我们每个人从小到大一般都要经历学校教育这一个过程。学校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除了给未成年人提供健康的培养教育外,还表现在对未成年人其他生活权利的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校保护也规定行十分详细,除了上面讲的第16条和第17条,是关于学校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的规定,还包括以上两个主要方面:①关于学校教育的方针和内容的规定。如第13条规定:“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人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的教育、帮助,不得歧视。”②教职员必须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如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和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提供优化的环境——社会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社会保护也提出了具体的规定,以动员全

  社会力量共同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并为优化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环境提供优良的服务。

  有这样一个故事。涂某是中学初二学生,在班级学习成绩一直都很好,可在最近的几次考试中,学习成绩急剧下降;而且出现旷课现象。老师找涂某的父母谈话,希望能够查明原因。后来经父母仔细调查,发现涂某放学后就钻进离学校不远刚开的电子游戏厅打游戏,而且游戏厅二楼还设有通宵影剧放映厅,里面经常放映一些黄色影片,出售一些黄色书籍。于是涂某的父母将向有关部门反映电子游戏厅的违法行为,认为他们不应将此性质的娱乐场所工在学校附近,不但没有表明“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标志,而且公然播放黄色影片。因此要求有关部门责成该游戏停业搬迁,并赔偿对涂某造成不良影响的损失。

  游戏厅开在学校附近合法吗?是否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呢?成了这个案件争议的焦点。其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社会保护措施的规定很清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关于建设和完善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如第21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②关于为未成年人提供有益健康的作品。如第24条规定:“国家鼓励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科学家、艺术家、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出版专门的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图书、报刊、录象制品等出版物,国家给予扶持。”第25条规定:“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的方式传播、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③关于为未成年人提供优化的社会环境,如第27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育、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活动的室内吸烟。”听了这些介绍。你们一定知道那个游戏厅的下场吧!它将难以逃避法律规定的责任。

  实验专门的保护——司法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除了对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还规定国家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实施一种专门性的保护,这就是司法保护,分为一般司法保护的特殊司法保护。一

  般司法保护是指不论未成年人受到何种侵害,只要是发球司法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司法机关便应行驶职责实施全面的保护。特殊司法保护仅针对司法机关办理案件中的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如第41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审前羁押的未成年人应当与羁押的成年人分别看管。对经人民法院判决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服刑的成年人分别关押、管理。”第42条规定:“14周风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这样规定并不是说未成年人犯罪是无所谓的事,而是针对未成年人的年龄、心理和认知能力等方面的具体特点,对于已经犯了罪的未成年人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以利于他们更好地改过自新,成为新人。

  规定明确的措施——法律责任

  另外,《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法律责任中,更是规定了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措施及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规定;同时还规定了向主管部门要求处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等程序方面的保护措施。

  同学们,刚才我简单地介绍了与大家密切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了这部法律,大写就会更加健康地成长,成为祖国的栋梁。希望同学们好好学习,全面发展,不辜负祖国人民的期望,将来建设加美好的祖国!2019年法治进校园宣讲稿三

  尊敬的领导、各位老师、同学们:

  很高兴与大家一起以这种方式迎接12。4法制宣传日的到来。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东西溪派出所向战斗在教育一线的园丁们致以由衷的敬意,并向孜孜以求的莘莘学子们问好!我今天宣讲的题目是《青少年知法、懂法才能健康茁壮地成长》。

  讲到法,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法?有句老话讲:无规矩不成方圆。这规矩就是规范。这规矩往大里讲就可成为法律。没有规和矩就

  划不成方和圆,有规矩就有了约束力。法就是具有约束力的规范。那法与道德、纪律有何不同呢?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法律给人们行为提供了一个明确的界定。因此要做一名合格的优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知法、懂法是非常必要的。

  只有知法、懂法才能守法、不违法。那什么是违法呢?就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行为。法律明令禁止不可以做你却做了,这就是违法。违法可分两种:一般违法和严重违法。一般违法指的是行为触犯了法律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严重违法指的是触犯了刑律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就青少年学生而言,由于不懂法而违法的事时有发生。因此认真学习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我们的健康成长是非常有益的。

篇二:法治进校园讲座内容

  

  2019年法治进校园宣讲稿精选5篇

  同学们,你们正值最美好的黄金年龄,要充分认识到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广大同学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这是父母的期望、老师的期望,也是全社会的期望。小编整理了2019年法治进校园宣讲稿精选5篇,希望能帮助到您。

  2019年法治进校园宣讲稿

  老师,同学们,大家下午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制安全教育。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大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同学们,当你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能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应该争取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以及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但在我们的身边,有一小部分人却根本没有这种意识,所以我们看到有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乱扔同学的橡皮、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有些同学上课不认真听讲、不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不尊重老师;更有甚者,有些同学张口闭嘴都是脏话,无故旷课,进网吧,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

  纪甚至是违法的。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的不良行为,树立正确的的人生观和学会自我保护。

  我们的同学很有必要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一些规定,因为学习了这些法律就知道哪事情是违法的,是不能去做的。比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才能骑自行车上路,所以我们未满12的同学最好不要踩单车上学。12岁以上的同学踩单车上学的,也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我们青少年要自觉抵制以下不良现象或违法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比如,同学们如果在学校不遵守纪律,故意损坏课桌椅,或宿舍的床、门窗等财物,不仅要受到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还是照价赔偿损失,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可能要被追究法律责任。我们花城学校的前后大门、学生宿舍的两个门口,大厅以及操场上都已经安排了摄像头,如果有的同学有损坏公物的不

  文明行为,比如乱丢棋子,翻越花坛等等,都会被摄像头拍摄下来,值班室的保安和老师马上就可以发现。所以请每一位同学都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不要做违纪的事情,要做一名文明守纪的花城学生。

  (六)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网吧、游戏厅、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因为这些行为有些是触犯法律的,比如打架斗殴,打伤了别人,造成严重后果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在安全方面,也特别提醒大家注意:

  1、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特别要提醒自己的父母安全驾车,不能酒后驾车。

  2、不独自一人到池塘、河边玩耍,防止溺水。

  3、遵守学校的纪律,课间不追逐打闹,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同学们,我们不能也不允许那些不良行为伤害我们美丽的校园、伤害我们幼嫩的心灵,让我们团结起来,帮助那些已有不良行为的同学,人人树立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为创造和谐的同学关系、和谐的师生关系、和谐的校园而共同努力!

  2019年法治进校园宣讲稿二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我是四年级二班的肖赟,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安全意识》。

  同学们,你们一定不会忘记发生在五年级两名女生身上的交通事故吧,那是在她们上学的路上,被一辆摩托车撞倒,险些生命不保,其中一位女生至今还没完全康复。

  我想,在座的每一位更不会忘记去年发生在后村的那场车祸吧!那是幼儿园一个5岁的小男孩,在过马路时,被飞奔而来的三轮车撞飞,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在我们眼前消失。这突如其来的车祸,让他的父母悲痛欲绝。那触目惊心的场景,至今还历历在目;那撕心裂肺的哭喊声,至今还回荡在宽坪的上空;那用血换来的教训,应该让所有人惊醒!

  这些事例昭示着我们:要珍惜生命,珍惜健康,就要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安全意识。倘若没有了生命,我们就没有了幸福,没有了一切。生命只有一次,作为小学生,更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珍惜自己的健康,珍惜家庭的幸福,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当你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当你要穿过马路时,请多一份谦让和耐心,绝不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红灯停绿灯行一站二看三通过,它不仅仅是几句儿歌,还是我们的行为准则。

  如果说生命是花,那么安全就是绿叶;如果说生命是画,那么安全就是笔;如果说生命是河流,那么安全就是护堤。没有了安全,生命就会摔跤,没有了安全,就没有幸福可言;没有了安全,未来一切都是空谈!

  同学们,请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安全意识。只有这样,你才能拥有健康,拥有幸福,拥有未来,拥有生命!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结束。

  2019年法治进校园宣讲稿三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法制伴我们健康成长》。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都要知法、懂法、守法。也许个别同学会讲:我还小呢,法律是为了保护我们而存在的,我们什么也不用做?是的,法律是保护我们健康成长的,却不是保护我们违法犯罪的!法律为我们创建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给予了我们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但法律同时也赋予了每个人的义务,也要求每个人知法、懂法、守法。也许有些同学会讲:我还小呢,讲-法律还远着呢?那就错了,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我们先来看这样一组数据,全国每年有近1.6万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原因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的中小学生平均每天达40多人,而其中位

  居首位的,就是交通。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会时不时地发现有人闯红灯,有人逆行车,有人边骑车边听音乐,有人骑车带人等违反交通规则。可见,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目前,社会上还存在很多着违法犯罪现象,我们青少年因安全防范意识和社会实践经验的缺乏,在应付各种异常情况方面能力还有所欠缺。但仅仅依靠社会、学校、家长的保护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我们

  要增强法制意识,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学生。那如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呢?我认为,作为一名小学生,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努力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努力学习我国《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文秘杂烩网律知识。合理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清楚地知道我们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

  2、热心宣传法律法规。我们要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3、努力学习和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如《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同学们,即将到来的12月4日,是我国第9个法制宣传日,我们天河区也在12月份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月主题实践活动。在此我向大家提出倡议:让我们行动起来,从小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让法制扎根我们心中,自觉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去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和谐社会!

  我的演讲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2019年法治进校园宣讲稿四

  能够在国旗下对同学们进行法制教育宣讲,我非常高兴。当前,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在渐渐地影响到了同学们,我们要变坏真是太容易了。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以下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远离网吧

  好多网吧通宵经营,而且座无虚席,其中,80%以上是打游戏,1718%是交友聊天,真正查询资料用于学习的寥寥无几。网吧象一个陷阱,迷恋网吧危害非常大。第一,摧残身体。网吧空气混蚀,人口密度大,卫生、环境条件极差,严重影响着身体健康。第二,心理受损。许多未成年人一旦上网,便无法把握,将太多的时间精力花在网吧里,致使学业受影响,老师批评、家长生气,无形之中加重了心理负担。第三,滋事生非。进出网吧的大多是中小学生,大多没有收入,为了能弄到进网吧的钱,有的结伙敲诈,有的偷盗抢劫。还有一类人进出网吧,他们纯粹是敲诈中小学生,经常有打架斗殴的事在网吧发生,由此可见,网吧已成为滋惹是非的一大聚集地。第四,影响学业。这是必然,因为大量精力用在上网上还有多少精力去搞学习呢?所以,在此倡导全体同学远离网吧,远离这个无形的陷阱。

  二、充分认识高年级拉帮结派、拜兄称弟的危害

  人的青春期大致在14岁左右,近年又出现早熟的趋势,这个阶段,同学们辨别是非的能力、抵制各种不良影响的能力都很差,于是在一些高年级小学生中,开始出现拉帮结派、拜兄称弟、哥哥认妹妹、引校外的学生进入校园的恶劣习气。这种习气一旦发展,势必出现打

  架滋事、抢劫、敲诈勒索等行为,许多未成年人犯罪都是从拉帮结派、滋事打架开始的。不听教育,一步一步渐渐变坏!这样的案例我们接触过很多。所以,每位同学要对自己负责的角度充分认识拉帮结派、拜兄称弟的危害。这里举一个例子:某某村八社梁某,15岁,因厌学与社会上青年混于一起,09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现交我们镇管理,他现在真的很后悔,总觉得就是当时不听老师、父母的话,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严重厌学后患无穷,这是我们必须重视的。

  可以说,厌学是所有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厌学的原因很多,如学习困难、课业负担重等,一些学生的厌学达到一定的程度,为逃避学校的学习生活,选择逃学,逃学的危害:除了直接影响学习外,还会滋长不良的品德。学生逃学后在外游荡,容易进入一些不宜进入的娱乐场所(网吧、游戏厅等),同时,在坏人的教唆下很容易发生偷窃、打架等行为,甚至走向歧途。所以,逃学是走向违法犯罪道路一个危险信号,这必须引起同学们的高度重视。如果一旦犯罪将给自己和家庭带来无法估量的影响(不能升学、参军、考干等等)。

  五、争做爱路护路好学生

  校园西边不足50米的地方就是成昆铁路。某某镇铁路总长7公里,占某某县铁路总长的1/3,每天过往列车几十列,同学们在校园内就能听见火车的轰鸣声,站在教学楼上就能看见火车的身影。近年来学校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爱路、护路教育,成立了爱路护路队,开展

  了形式多样的爱路、护路活动(比如发放宣传资料、邀请铁路公安宣讲爱路护路知识等)。过去个别学生因顽皮在铁路上摆放路障,扔石头击打列车,朝列车司机做不文明动作等得到了很大的改观。某某中学06年被评为四川省爱路护路宣传教育示范学校,某某中心小学09年已被评为四川省爱路护路宣传教育示范学校,学校里多名同学被评为省级爱路护路小卫士。这些荣誉的取得,与全校老师辛勤的付出,与全校师生共同的努力是分不开的。希望大家继续保持和发扬光大,形成自觉学习遵守铁路有关法律法规、义务爱路护路的良好风气。

  同学们,你们正值最美好的黄金年龄,要充分认识到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广大同学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这是父母的期望、老师的期望,也是全社会的期望。

  2019年法治进校园宣讲稿五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老师,同学们:

  今天我们有幸请到了徐家派出所陈洪吉给大家上法制课,讲解法律知识,进行法制教育,我觉得这是非常必要而且是非常重要的,这是我们急需上好而且必须上好的一堂课。

  无知的人最可怕,无知才会妄为,无知才会导致悲剧,法制观念淡薄,好逸恶劳,贪图享受,以身试法,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据统计,当前国内1425岁青少年在社会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为24.38%,而这一年龄段的青少年在在押犯中所占的比例却高达35.15%,这一数字令人怵目惊心,惶恐难安。

  目前,在我们同学们当中也有极个别同学不好好珍惜美好的青年

  时光,不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不严格要求自己,存在着厌学、打架、衣着不整、进网吧等不良行为,对学校的规章制度置若罔闻,对学生守则和规范不屑一顾,对老师的谆谆教导充耳不闻,自以为是、我行我素,做着危害自己一生同时也在危害别人的事。在此,我奉劝并告戒这些同学从现在开始立刻悬崖勒马,改过自新。

  学校本着对学生的终生幸福负责的教育理念,有决心有信心为同学们的健康成长创设一个优质的人文环境,同时对同学们提出如下要求:

  (一)掌握基本法律知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英国著名思想家温斯坦莱说过:假如有很好的法律,但人民不了解它们,这对共和国来说就像没有任何法律一样糟糕。我们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要想不走错路,必须铺设好自己的人生轨道,这就是要注意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否则,便会因为不知法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作为青少年,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你知道怎样去维护它,这些还是非常必要的。

  另一方面,我们处在一个特殊的成长时期,阅历相对简单,社会经验不够丰富,鉴别是非的能力也较弱,比较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社会不良行为的伤害,尤其需要珍惜花样年华,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习掌握自护知识,是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功,有助于迈好人生的第一步,。青少年只有学会了自护,才能在犯罪侵害发生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临危不惧,运用有效的防卫手段,敢于和善于与

  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坚决摈弃不良习惯,做遵规守法好学生

  一些在押犯人的违法犯罪都是由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青少年充满朝气,思维活跃,喜欢接触新事物,但又思想单纯、幼稚,思想防线薄弱,容易染上不良习气。因此,拒邪恶,永不沾,抵制各种不良习气,应该是我们青少年共同的严肃课题。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元圆。希望全体同学以他们为诫,洁身自好,严格要求,追求健康高尚的生活,正视自己的不足,勇于改正自己的缺点,为自己的一生奠定良好的基础。

  在21世纪中华民族实现的伟大复兴中,青少年肩负重大历史使命,我们希望各位同学认真学习《小学生守则》、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条例》,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自觉学法、懂法和守法,成为合格文明的公民。

篇三:法治进校园讲座内容

  

  法治进校园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很荣幸能有机会和大家共同探讨中小学生应了解的法律常识和预防违法犯罪。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对法律应该感到很熟悉了,法律是人类历史的缩影,它与我们同在,从摇篮到坟墓。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国家宪法日,我国宪法第24条规定,国家要“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青少年要健康成长,就要遵守社会公德,知法、学法、懂法、守法,自觉地用道德、纪律、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所以同学们在努力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不能忽略学习法律知识。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案例,并请大家思考两个问题:

  ①初中生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

  ②如果甲的行为违法,违反了什么法?

  一个周末,某市的一个小区内,三位初中生在小区的绿化广场上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到地上,重重地摔了下去。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急救车拖走。

  那么,在这个事件中,乙的行为到底违法了没有呢?

  答案是肯定的。首先,甲的行为造成了乙身体受到伤害,侵害了乙的健康,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他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乙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照顾乙的人员的误工费、交通费,如果乙经过司法鉴定构成了伤残,甲还要承担乙的人身损害赔偿金和适当的精神抚慰金,甲是一名未成年人,由他的监护人来承担赔偿责

  任。

  其次,如果司法鉴定机构确定乙为重伤,甲的行为还触犯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第二百三十五条的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中小学生年龄基本在6至16岁之间,这个年龄正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快的阶段,容易冲动,进而给他人,给自己带来伤害。为了他人,也为了自己的健康成长,我们有必要掌握一些法律知识。

  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寻求哪些保护。

  法律规定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未成年的基本权利如下:

  1、生命健康权。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健康的权利。

  2、人身自由权。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剥夺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非法搜身。

  3、姓名权。未成年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滥用和假冒。

  4、肖像权。未成年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

  5、名誉权。未成年人享有名誉权,其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未成年人的名誉。

  6、荣誉权。未成年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其荣誉称号。

  7、财产所有权。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卦、扣押、冻结、没收。

  8、财产继承权。未成年人享有合法财产的继承权,并受法律保护。

  9、著作权。未成年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10、专利权。未成年人对其获得批准的专利享有专利权,并依法得到保护。

  11、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未成年人对国家各项工作和

  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12、取得国家赔偿权。未成年人依法有取得国产赔偿的权利。

  13、宗教信仰自由权。未成年人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14、民族风俗习惯自由权。未成年人的民族风俗习惯依法受到保护。

  15、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对未成年人的信件,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或检察机关依法进行检查,或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10岁以下)的信件,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拆外,未经未成年人本人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家长和老师)不得私拆、截留、隐匿、毁弃。

  16、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17、法律规定的其他的权利。

  那么什么是违法行为呢?简单的说,违法行为就是指违反法律,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要受到法律制裁的行为。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有利的得到矫正而发展形成的,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出了九种不良行为:

  旷课、夜不归宿;带管制道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出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其它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对具有以上所列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不及时教育、其不良行为得不到有力的尽快的矫正,那不良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就会导致违法犯罪,前兆就变成违法犯罪事实

  面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行为逐年攀升的情况,学校、家庭和个人该怎样预防呢?

  1.学校预防。学校要真正做到育人,要面向全体学生,对问题学生要正确引导,给他们鼓励,防止滑向犯罪的边缘。

  2.社会预防。优化社会文化环境,预防和减少不良文化对中小学生的影响,为学生提供健康、有益于身心发展的活动场所。

  3.家庭预防。家长要杜绝对孩子百依百顺的错误做法,做到爱要得当,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功能。

  4.作为一名学生应有基本的是非观念,面对校内外的不良诱惑要有辨别能力,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在我们受到侵害时应主动告知家长、老师,必要时可以走法律途径。

  我们的法治安全讲座到这里就要和大家说再见了。法者,天下之准绳也,希望通过今天的学习,我们能做到心中有法

  行不逾矩,同时能够提醒家长和学生依法办事,那么我们的学习目的就达到了,谢谢大家!

篇四:法治进校园讲座内容

  

  法制进校园演讲稿

  法制进校园演讲稿1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您们好!

  法律,既是我们幸福生活的准则,也是我们行为活动的规范,在我磕磕绊绊的人生道路中,我慢慢的对法律有了更深的见解。

  我第一次听到法律是在幼儿园时,妈妈教给我交通的法律知识: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要走斑马线,那时的我对法律的认识还是模模糊糊的,并不清楚法律是什么东西。

  上二年级的时候,我听了一次社区法律知识讲座,一位民警叔叔为我们讲了各种法律知识。那时候,我知道了许多法律的知识,比如:独自在家有人敲门怎么办,发生火灾如何逃生,被人抢劫后怎么办……我认识到法律是国家的一种维持次序的规定,一旦违反了规定,就要受到一定程度的惩罚。我看着有关法律的幻灯片,听着民警叔叔的讲解,慢慢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神秘,法律给了我一种不可触碰的神圣感。

  现在,我已经六年级了,在电视,电脑各种地方,通过一个个法律故事的讲述,我更深一层的了解了法律,知道了各种诈骗,抢劫手段,进行了火灾演戏,增强了自我的防范意识,还懂得劝解别人要遵守法律。记得有一次,我弟弟来我家,他趁我不注意,玩起了打火机,我看见了,连忙劝阻弟弟,小孩子是不能玩火的,一不小心,就会发生火灾,还

  为弟弟介绍了几起火灾事故。弟弟听了,意识到玩火的危害,乖乖地放下了打火机。

  法律引领我成长,我从一个连法律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孩,长成了一个渐渐了解法律的小公民,违反法律是不对的,违反法律的惩罚也很严重。“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小学生应该从小灌输法律知识,懂法,守法,让法律引领我们成长!

  法制进校园演讲稿2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学生公然顶撞老师,甚至打骂和杀害教师,同学间打架斗殴等,这此触目惊心的惨案给原本安宁的校园蒙上了阴影,其成因是多方面的,社会、学校、家庭和学生自身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不难发现其中很关键的一个原因是我们的学生没有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也没有养成知法守法的习惯,法制观念淡薄,不会用法律保护自已的权益。因此,对青少年进加强法制教育,创设平安和谐校园已成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点,这不仅关系到青少年学生能否安全、建康地成长,还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如何做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也就成了越来越多教育工作者迫在义不容辞、不得不关注的话题,结合我校近几年开展的各种法律进校园活动实践,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探索学校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以推进和谐校园的创设。

  一、依法治校,努力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是构建和谐校园的必由之路我们学校本着“让学生信赖、家长放心、群

  众满意”的办学宗旨,一直非常重视对全校师生的法制教育,已把法制教育工作作为建设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学校为此专门成立法制教育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并建立健全法制教育与品德教育、依法治校与道德实践并重的长效机制。严格按章办事,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全校教师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人犯罪法》、《师德师风建设“十条禁令”》、《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等相应的法律法规,每位教师都有普法学习笔记,这是一种强大的隐性课程,它能使置身于其中的全体师生,在潜移默化当中,不知不觉地养成认真学法、自觉守法、善于用法、勇于护法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校法制教育工作,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使法制教育工作事半功倍,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二、依法治教,推进学校管理制度化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依法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进行规范,制定了相关的教务、政教、行政和后勤等方面的具体的管理制度,并设有专人负责管理,对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及时解决教育教学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如,学校近期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在“师德禁令承诺书”、《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负担的“十条禁令”》上签字,以进一步规范教师的师德行为,保

  证学校有一个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把学校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在抓内部法制化建设的同时,我校还积极协调公安、工商等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组织开展大型的法律咨询宣传活动,以营造全校师生的维权氛围。通过活动推动了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和深化。公安局又联同城管、文化部门集中时间对校园周边环境和文化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厅进行了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和平安校园活动,确保全校师生有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另外,学校把教师平时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侵权行为一一列举,注明侵犯了学生的何种权利,编成学习资料发给教师。比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侵犯学生的生命健康权;讽刺或侮辱学生,侵犯学生的名誉、人格尊严权;违背学生意愿公布其个人私事,搜查学生书包,侵犯学生的隐私权等等。可以说,这样的做法能更具针对性与实效性,起到了能警示和提醒教师防止此类行为再发生的作用,真正将依法治教落到实处。

  三、依法从教,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创设法制教育环境学校定期向学生宣传依法治校的相关规定和普及法律知识,营造浓厚的依法治校的氛围,全面提高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首先,要充分利用校园内舆论宣传阵地,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在校园的揭示板或各班级门口的特色展板上等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我校经常开展的“法律伴我行”活动,就是利用板报的方式登载了一些法制教育方面的资

  料,还可以利用校广播站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等,让学生置身于法的校园环境中,不再对法无动于衷,并生出主动去知法、懂法和守法。

  其次,把课堂作为法制教育的主阵地,在平时的课堂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特别是利用每周的升旗仪式、班会课和心理健康课等,对学生进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文明礼仪”以及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的教育,使学生受到了普遍的法的洗礼。让学生心中有法有规,从思想上提高对法的认识和理解,并能在他律的基础上向自律迈出坚实的一步。

  最后,开展好法制教育活动。精心组织切合学生开展多种切合实际的法制教育活动,让学生在生动活泼的氛围中接受法制文化的熏陶,增强法制观念和主动利用法律保护自已的意识。如,定期组织学生出一些法制专题手抄报,聘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制教育专题讲座,观看“警钟长鸣”等法制教育纪录片,开展与法同行主题班会、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宣传有奖征文、模拟法庭和法制文艺演出等等。这些丰富多彩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形象、生动、直观地冲击学生的心灵,让学生对法的认识从感性上升为理性。

  总之,法律进校园已经成为一股潮流,这股潮流使安全之伞荫蔽每一位师生,让我们的校园变得更加和谐、美丽。愿每一位教育工作者携手努力,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共同促进校园的和谐发展,促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促进我们的教育事业走向辉煌!

  法制进校园演讲稿3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为认真贯彻落实商丘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法律八进,服务六城联创”法制教育活动的号召,区法院、区教体局决定在我区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让法制走进校园,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接受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维护,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小学生。今天,区法院、区教体局把我校作为“深化法律八进,服务六城联创”主题教育活动启动仪式的现场,这是对我校的极大信任和关怀。在此,我谨代表市二实小对亲临大会的各位领导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对长期以来支持我校法制教育工作的睢阳区人民法院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近年来,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学校始终坚持对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管理力度,取得了一定成绩和成效。法制观念已深入人心,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浓厚氛围逐步形成。

  根据局领导的安排,让我代表中小学校长们,在这里做表态发言,我想:乘借这次启动仪式活动的东风,我们要进一步确立以法制安全教育建设为主线,以法制安全宣传为核心,并配合以养成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德育路子,健全法制安全建设领导小组,形成校长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班主任具体抓,教职工配合抓,少先队干部参与抓的法制教育机制,制定科学、实在、管用的考核细则,实行层层目标

  责任制和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定期与法制副校长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法制教育和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全校上下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确保依法治校工作的有效实施。

  现在,几乎每天都有人到我的办公室去盖章,证明其无违法犯罪前科,才能顺利当兵、入党、考学和外出打工经商。说了不怕大家笑话,我这人喜欢“以貌取人”——凡是穿着奇装异服的,留着怪异发型的,我都要给其上一课:对不起,你先去给我穿板正了,发型有板有眼了,再回来找我盖章。否则,墙上挂布帘——没门!为什么?道理很简单,咱又不是演员,又不是大腕明星,再说大街也不是供咱们演出的舞台。穿的花里胡哨,头发盖着半张脸、染得跟鬼似的,不怕出来吓人啊!大家现在不是比吃比穿的时候,学习好、身体好、品质好才是我们追逐和竞争的目标。一定要把心思和全部的精力转移到学习上来。尤其是女生,更要注意自己的安全,不要穿着暴露,不要一个人单独外出,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说话,不要随便在外留宿,以免上当受骗。

  咱们都是中学生了,回到家里遇到一些邻里纠纷之类的事情,父母让咱们报警,咱说不会多丢人。再者,咱们自身遇到一些难题时,也要学会“有困难找人民警察”。具体做法是:用电话或者手机拨通110这三个数字,打通免费电话,告诉你的姓名,讲清事情的经过,也就是几个“W”:何时、何地、何人、何原因、何结果。吐字要清晰,不要夸大事实,更不能报假警,否则,警察会来敲你的脑门的。

  各位校长、老师们、同学们: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中华民族素质的重大举措,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头等大事。让我们以这次报告会为契机,老师要担当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抓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各班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同学们要从平凡的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在家中做个好孩子。让法律意识永驻心中,用法律知识来规范我们的言行,让我们全体师生携起手来,为营造“平安和谐校园”而共同努力!

  最后我衷心祝愿“送法进校园”活动能够蓬勃开展,取得实效!让我们再次对参加活动的.各位领导、各位校长表示衷心的感谢!

  谢谢大家!

  法制进校园演讲稿4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

  古人说:“无规不成方圆。”马克思说:“我们必须遵守组织的规则,否则一切都会陷入污泥。”国有国法,校有校规。这些法律法规是维护国家和学校的基本规则。国家要发展,学校要和谐,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自觉遵守校规,这是毫无疑问的。

  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成为文明学生,必须用智慧的眼睛、清醒的头脑、理性的行为、看学校,看社会,去做事,去为人。我们还年轻,我们往往迷惘与清醒并存。

  我们必须压抑青春的激荡,收敛青春的野性,走向理性,抛弃感情的冲动,走向成熟。用校规,用法律规范我们的言行,不断完善自己。

  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做一个文明的学生,必须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关上水龙头上的自来水,捡起地上的垃圾,当你不小心撞到对方的时候说声对不起,见到老师问声好……所有这一切,我们要为铸造我们的高尚情操,并自觉有目的地去做。因为高楼大厦总是一砖一瓦砌成,浩瀚大海皆由百川汇集。

  文明的细节就像水里的沙子。不管怎样随波逐流,总归会沉下来,其中的一些还会落进蚌肉中,饱饮日月的精华,成为引人注目的珍珠。

  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做文明学生,必须有坚韧不拔的精神和永不变化的良好习惯。坏习惯会让你的生活陷入黑暗和低谷,而好习惯会让你的生活充满光明和理性。

  “一个人真正的精神价值,是看他在没有人注意的情况下会做些什么。”一位名人曾经这样说过。我们必须坚持和理性地培养好习惯。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是创建文明校园的保证。有校规和法律概念。我们并没有失去自由,而是摆脱了束缚和狭隘,获得了更广阔的空间。

  举目了望我们的校园,五彩缤纷的鲜花,郁郁葱葱的树木,干净宽敞的操场,窗明几净的教室这一切标志我们的老师和谐地工作,我们的同学享受在这美丽的校园学习,共同创造了学校的辉煌。这与我们共同遵守校规密切相关。

  让我们一如既往地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成为一名文明的学生吧。

  谢谢大家!

  法制进校园演讲稿5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来自606班的杨诗雨,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法制进校园》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所以,我们不仅要打击侵害校园犯罪,还要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足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面对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的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

  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我们要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我们要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

  最重要的是掌握自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出入随手关门,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旅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家长知道你去哪里,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三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

  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学校也是一样的。我们日常的学习生活,都在龙岭这个美丽宁静的校园中。学校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我们就应该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常规、礼仪、纪律方面做好,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我们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篇五:法治进校园讲座内容

  

  法治进校园宣讲稿(合集五篇)

  第一篇:法治进校园宣讲稿

  法治进校园宣讲稿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今天是20xx年x月xx日,春暖花还没有开的日子,但与大家能够共同坐在这里讨论校园法律常识,相信大家和我一样,已经心花怒放,谢谢大家。本次法治宣讲是xx县人民检察院同xx县教育局联合组织的法治进校园活动之一。今天能够来到这里和大家共同学习了解我们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让我们学会保护自己、学会珍惜幸福,大家可能会想:什么是法律我知道一点?什么是幸福我也能体会到一些,如何保护自己爸爸妈妈从小也对我们讲过,可是法律常识和珍惜幸福、自我保护又有什么关系呢?今天就让我们大家一起学习体验一下:法律常识、自我保护、珍惜幸福三者的关系。

  有一个网络段子曾经讲到:“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去打小怪兽”这就是幸福,幸福就是“我吃鱼,你吃肉,看着别人啃骨头”。大家平时通过生活常识也能够避免一些伤害,比如上学和放学和同学一起回家、过马路注意安全、不随便吃陌生人给的食物等等,但是有的男同学一起回家路上拿打火机偷偷点女生头发,大家觉得这样的行为危险吗?(大家认为这是犯罪吗?)有的同学下午来上学看见别人家楼下的一盆仙人掌听好看的,就偷偷端到学校送给女同学了,大家觉得这是什么行为?(这样的行为是不是犯罪?)冬天下雪后,大家打雪仗,几个同学把一个女生抬起来扔到雪堆里面了,还往身上撒雪,结果一块冰被撒到这女生的嘴里,卡在喉咙里窒息脑袋缺氧,最终下肢瘫痪,玩的过程中出现这种情况算不算犯罪呢?接下来让我们大家带着这个问题倾听接下来的内容。

  法律是国家制定的用来保障社会正常运行的一种规则,就和游戏规则一样,所有的人都是遵守规则来学习、工作、生活,凡是不遵守游戏规则的人,不好意思,你的这一游戏就玩不下去了,只能挂机等待,更严重的是账号被封,永远无法登陆;回归到我们正常生活中,不

  遵守法律这种规则的人,不好意思,只能进入看守所、监狱去吃着咸菜挂机等待,更为严重的违反法律规定,“永远无法登陆”的现实意义是什么吗?对,是死刑,是生命的结束。所以学习法律常识,让我们大家知道什么是法律规定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为可为,误为不可为,这就可以起到自我保护;劝身边的家人、朋友、同学做遵纪守法的事,当他们遇到被人侵害的时候学会用法律保护的武器保护他们不被侵害,在法律的保护下家人、朋友、同学和你生活在一起这就是幸福。

  一、关于“法律”的理解

  政府、检察院、法院在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保障社会安宁的过程中都是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依法惩罚坏人。各位同学在每周的学习过程中都是按照课表上课学习、完成每门课程的作业。法律就向课表一样,课表里有语文、数学、英语、美术、音乐、体育,到语文课我们大家就按照语文老师的安排阅读课文,数学课大家按照数学老师的引导教学学习解题方法;法律里有民法、刑法、商法、婚姻法、公司法、交通安全管理法等,民法,就是两个人商量着干的正常事或者好事归民法管,刑法,就是坑蒙拐骗偷,有可能判刑进监狱的都归刑法管;只要在马路上走路或者行驶就归交通安全管理法管理。

  二、什么年龄才是长大?“我的孩子好懂事,宝贝终于长大了”这是爸爸妈妈特别幸福的时刻发出的感叹,这是你感受到幸福时,家里亲人对你的认可。实际上法律上人可以分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完全行为能力人,现在各位同学就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

  民法中规定8岁以上18岁以下都属于未成年人,即18岁以下都可以称之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限制行为能力人就是法律规定限制你的一些行为,实在想干,干了也白干。比如你的爸爸妈妈给你买了一辆自行车,结果有一天你和你的同学签了一个合同把这自行车卖了,这合同不算,不受法律的保护,因为你的这一行为已经超越了你这个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能力范围,除非双方父母签订买卖这辆自行车的合同才是可以的,才是受法律保护的。18岁成年了,你就成为了一个完全行为能力人。

  通俗讲,刑法中规定成年是16周岁,16周岁以上只要有任何犯罪行为就要接受法律的惩罚。刑法一共是四百五十二条,规定了517个罪名,当然刑法第十七条特别指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附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解释政府收容教养)”,所以各位可以猜想一下,多个同学合伙殴打一个同学使其重伤是什么行为?几个同学合伙抢一个同学钱或生活用品又是什么行为?三、案例展现

  (1)校园暴力

  2017年11月2日上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校园欺凌案进行宣判。五名犯罪时未满十八岁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事件回顾:今年2月28日下午3点到晚上10点之间,在北京市西城区某职业学院内,女学生朱某伙同另外四名女被告人在学校女生宿舍楼内,采取恶劣手段,无故殴打、辱骂两名女学生,并拍摄视频。期间五名女被告人脱光了一名被欺凌女同学的衣服予以羞辱,并用手机拍摄了羞辱、殴打视频,事后还在自己的微信群内小范围进行了传播;其中一名被害人,当天先后被殴打了三次。经鉴定两名被害人均构成轻微伤,其中一名被害人精神抑郁,目前仍无法正常生活、学习。校园欺凌是近年来比较突出的青少年社会问题之一,北京的这一判决表明,未成年人实施暴力伤害,同样不能逃避刑法的制裁。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伙同另外四名被告人无故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二人轻微伤,辱骂他人情节恶劣,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严重影响公民的正常生活,破坏了社会秩序,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五名被告人实施犯罪时均未满十八周岁,在被羁押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考虑到五名被告人的父母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且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依法对五名被告人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朱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

  赵某、李某、霍某、高某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给同学们讲一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件:在平凉市某县某中学8名初中二年级学生晚自习下后在宿舍,签订生死状,摆擂台,打“武林风”,最后致一名学生抢救无效死亡。而这8名学生最小的13岁,最大的也只有15岁。(武术切磋,各安天命)(2)盗窃、投毒

  15岁的郑某偶然结识了19岁的无业青年周某,俩人成了铁哥们,俩人干过小偷小摸的事儿,甚至进行盗窃,刚开始郑某很害怕,但是周某说小孩子干点坏事没事,最多被派出所叫去批评一下就放了。郑某抱着这样的想法,胆子越来越大,逐渐萌发了没钱就去偷、就去抢的念头。最后郑某因盗窃被拘留,并因涉嫌抢劫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怎么会被判刑呢?一个是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七月份的某天下午,该学生感觉好玩,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装入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3)毒品犯罪

  什么是毒品?鸦片、海洛因、冰毒、吗啡、大麻。这个故事发生在四川的一家强制戒毒所。这家戒毒所,有一位姓王的女医生,她每天看见大量的戒毒人员因吸毒而痛不欲生。一贯好强的她对此表示怀疑:“难道毒瘾真不可抗拒吗?”她决定要以身拭毒,要亲身“获得感受”,用自己的自信来征服毒品,她要写一篇震动世界的论文,以自己的“伟大”实验来证明自己的与众不同。她从戒毒人员那里获取了购买毒品的渠道,然后开始了她的“伟大实验”。王医生开始了她精心计划的第一步,开始吸了第一口毒,并在专用记录本上描述:“极难受,呕吐。”第二次,她接着记录:“开始有些舒适感。”第三次,她写

  道:“较适应。”如果这时她毅然止步,她仍然是一名令人尊敬的医生,但她没有。第四次,她又写道:“完全适应”。这时,她已认定自己是真正的海洛因征服者,是一名地地道道的吸毒人员,她要将亲身实验告诉世人,她是毒魔的唯一征服者。她要像丢弃一双破鞋一样地丢弃毒品。然而当她象饿虎扑羊般地扑向海洛因时,一切就变得那么地可悲、可叹又可笑了。这时她后怕了,她开始挣扎了,然而越来越大的毒瘾,使她难以自拔,先失去了丈夫,然后把存款吸光,把家俱变卖,然后变得一贫如洗。没多久,她的身体开始变得丑陋:身体消瘦,头发开始脱落,身体表面所有可以注射的大小静脉处已看不见一处完好的肌肤。最后,在她“伟大的实验”只有1年零7个月的时候,割脉自杀了。此时,她才30岁。

  一个戒毒所的女医生掉进毒窟就不能自拔,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生命,远离毒品,千万别把生命当儿戏,千万别沾第一口!实验人员把一只猴子关在一只特制的铁笼里,铁笼里设置了一个铁棒,只要猴子碰动了铁棒,马上就会被打一针吗啡。开始,猴子似乎很气愤,因为挨了一针,很痛,便尽量躲避碰撞铁棒。可是一不小心,它还是碰撞了,自然又挨了一针。几天过后,猴子开始不气愤了。因为它觉得每次碰撞打针后,身体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快乐”。于是,它开始有意识的碰撞铁棒。随着时间的推移,猴子又发现,以前碰一次铁棒可以获得的“快乐”,现在碰两次也得不到了。怎么办?聪明的猴子便更频繁更猛烈地碰撞铁棒。这时,实验人员又安上了另一个可以提供精美食物的装置。但猴子即使在极端饥饿的情况下,也是宁可要吗啡不要食物。现在,实验人员又把吗啡撤去,换上输液的盐水。于是,猴子出现了以下症状:泪水、打哈欠、浑身发抖,焦躁不安……,为了得到曾经有过的“快乐”,它竟绝望地一次次重复着枯燥的碰撞铁棒的动作,毫不气馁。最多的一天内,它竟连续不断地碰撞了两万多次,直到力竭而死。它对毒品的无限渴求,使实验人员惊骇不已。

  前面讲的王医生染上毒品后不能自拔,猴子染上毒品后也力竭而死,可见毒品对人体具有强大的杀伤力。

  四、自我保护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经常学习法律知识,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做起,从小事做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有一位舒某某同学原是中学的学生,因父母离异无人管教学习成绩越来越差,他的母亲把他转到另一中学读书后。他就自暴自弃,成天泡在网吧玩游戏,并结识了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监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特别是经常学习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的诱惑,不阅读一些黄色书刊、电影、电视,不玩游戏,不吸毒、不随便结交不良朋友,不参与赌博,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什么是正当防卫?比如一个陌生人抓着你的手强行拉着你上车,你该怎么办?(人类天生带有武器,除了四肢,全身最硬的地方——牙齿),那什么又是防卫过当呢?(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

  拔打“110”报警。如果有可能的话,也可以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报告。通过各方面的力量来达到保护自身的目的。

  同学们,俗话说的好: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棵小树长弯了,简单方法伐掉就行了。一碗水不小心弄脏了,不能喝了,怎么办?没有关系,大不了我们不喝吧,然而一个未成年人出现了偏差,那就会影响他的人生。未成年人的心理防线是脆弱的,社会、学校、家庭都要行动起来,保护未成年人。中国有句古话说的好:“一失足成千古恨”。你们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人生关键时期,稍有不慎,就会误入歧途。

  五、法律宣传

  违法,是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之一。它指违反法律,不履行法律义务。比如有的人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那么什么是我们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呢?我们通常所讲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即: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多次盗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上述列举的行为中,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这一行为希望同学们引起注意,同学们可能会对此不以为然,但这也是违法行为;还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在学校也是时常发生的,据我们了解,一些高年级同学会向低年级的同学索要钱财,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受害的同学要敢于揭发,同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那么对具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呢?一方面对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一般由其父母或其监护人和学校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如果未成年人有上述违法行为,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14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于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

  以上所列举的例子只是较为典型的几个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

  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网吧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这些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什么地方最容易出现毒品、打架、斗殴和其他犯罪?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KTV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从我们工作实践中发现很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室、网吧、KTV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就被带坏,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2011年我县某中学十名学生伙同两名社会青年一天内连续抢劫5次,而他们抢劫的目的仅仅是因为没钱上网。他们的结局是什么呢,当然是法律的严惩。

  六、寄语

  有的同学也许也会想:我可以利用的我智慧,发挥我的聪明才智,总结警察抓小偷此类影片的经验,可以钻法律漏洞,即使做点坏事也拿我没办法,同学们千万不要有这种想法,你们还是“tooyoung,toosimple”,中国现有法律、法规、规章一万三千多部,超过了三百万条法律条文,规定极为细致,有的法律规定你绝对想不到,也猜不到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尊敬师长,刻苦学习,增强体质,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掌握较高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尊敬师长,刻苦学习”都规定了,可以理解为不尊敬师长是违法的、不刻苦学习是违法的、不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是违法的、不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更是违法的!!法律,是一种规则。生活如果是一场游戏,谁破坏了规则,谁就要gameover,谁就要进看守所或监狱失去自由,吃着咸菜挂机等待复活。

  面对违法犯罪的事情,我们要坚决抵制;看到违法犯罪的事情我们要积极、及时的报警,不鼓励同学们见义勇为,如果十岁为一级,共六级,分别是青铜、白银、黄金、铂金、钻石、王者,同学们想一想自己是什么级别,大家也一定能猜到青铜玩家遇到黄金、铂金玩家的后果是什么,所以当大家面对犯罪是,记得想代表正义的钻石玩家求救或者求助,而这些钻石玩家呢分别就是:安全的守卫者(人民警察)、正义的维护者(法官、检察官)、祖国的园丁(人民教师)、白衣天使(医生),也正是他们的共同努力才打造出今天的这一片祥和、美好。

  第二篇:法治进校园宣讲稿

  法治进校园宣讲稿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今天是20xx年x月xx日,春暖花还没有开的日子,但与大家能够共同坐在这里讨论校园法律常识,相信大家和我一样,已经心花怒放,谢谢大家。本次法治宣讲是xx县人民检察院同xx县教育局联合组织的法治进校园活动之一。今天能够来到这里和大家共同学习了解我们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让我们学会保护自己、学会珍惜幸福,大家可能会想:什么是法律我知道一点?什么是幸福我也能体会到一些,如何保护自己爸爸妈妈从小也对我们讲过,可是法律常识和珍惜幸福、自我保护又有什么关系呢?今天就让我们大家一起学习体验一下:法律常识、自我保护、珍惜幸福三者的关系。

  有一个网络段子曾经讲到:“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去打小怪兽”这就是幸福,幸福就是“我吃鱼,你吃肉,看着别人啃骨头”。大家平时通过生活常识也能够避免一些伤害,比如上学和放学和同学一起回家、过马路注意安全、不随便吃陌生人给的食物等等,但是有的男同学一起回家路上拿打火机偷偷点女生头发,大家觉得这样的行为危险吗?(大家认为这是犯罪吗?)有的同学下午来上学看见别人家楼下的一盆仙人掌听好看的,就偷偷端到学校送给女同学了,大家觉得这是什么行为?(这样的行为是不是犯罪?)冬天下雪后,大家打雪仗,几个同学把一个女生抬起来扔到雪堆里面了,还往身上撒雪,结果一块冰被撒到这女生的嘴里,卡在喉咙里窒息脑袋缺氧,最终下肢瘫痪,玩

  的过程中出现这种情况算不算犯罪呢?接下来让我们大家带着这个问题倾听接下来的内容。

  法律是国家制定的用来保障社会正常运行的一种规则,就和游戏规则一样,所有的人都是遵守规则来学习、工作、生活,凡是不遵守游戏规则的人,不好意思,你的这一游戏就玩不下去了,只能挂机等待,更严重的是账号被封,永远无法登陆;回归到我们正常生活中,不遵守法律这种规则的人,不好意思,只能进入看守所、监狱去吃着咸菜挂机等待,更为严重的违反法律规定,“永远无法登陆”的现实意义是什么吗?对,是死刑,是生命的结束。所以学习法律常识,让我们大家知道什么是法律规定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为可为,误为不可为,这就可以起到自我保护;劝身边的家人、朋友、同学做遵纪守法的事,当他们遇到被人侵害的时候学会用法律保护的武器保护他们不被侵害,在法律的保护下家人、朋友、同学和你生活在一起这就是幸福。

  一、关于“法律”的理解

  政府、检察院、法院在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保障社会安宁的过程中都是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依法惩罚坏人。各位同学在每周的学习过程中都是按照课表上课学习、完成每门课程的作业。法律就向课表一样,课表里有语文、数学、英语、美术、音乐、体育,到语文课我们大家就按照语文老师的安排阅读课文,数学课大家按照数学老师的引导教学学习解题方法;法律里有民法、刑法、商法、婚姻法、公司法、交通安全管理法等,民法,就是两个人商量着干的正常事或者好事归民法管,刑法,就是坑蒙拐骗偷,有可能判刑进监狱的都归刑法管;只要在马路上走路或者行驶就归交通安全管理法管理。

  二、什么年龄才是长大?“我的孩子好懂事,宝贝终于长大了”这是爸爸妈妈特别幸福的时刻发出的感叹,这是你感受到幸福时,家里亲人对你的认可。实际上法律上人可以分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完全行为能力人,现在各位同学就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

  民法中规定8岁以上18岁以下都属于未成年人,即18岁以下都

  可以称之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限制行为能力人就是法律规定限制你的一些行为,实在想干,干了也白干。比如你的爸爸妈妈给你买了一辆自行车,结果有一天你和你的同学签了一个合同把这自行车卖了,这合同不算,不受法律的保护,因为你的这一行为已经超越了你这个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能力范围,除非双方父母签订买卖这辆自行车的合同才是可以的,才是受法律保护的。18岁成年了,你就成为了一个完全行为能力人。

  通俗讲,刑法中规定成年是16周岁,16周岁以上只要有任何犯罪行为就要接受法律的惩罚。刑法一共是四百五十二条,规定了517个罪名,当然刑法第十七条特别指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附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解释政府收容教养)”,所以各位可以猜想一下,多个同学合伙殴打一个同学使其重伤是什么行为?几个同学合伙抢一个同学钱或生活用品又是什么行为?三、案例展现

  (1)校园暴力

  2017年11月2日上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校园欺凌案进行宣判。五名犯罪时未满十八岁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事件回顾:今年2月28日下午3点到晚上10点之间,在北京市西城区某职业学院内,女学生朱某伙同另外四名女被告人在学校女生宿舍楼内,采取恶劣手段,无故殴打、辱骂两名女学生,并拍摄视频。期间五名女被告人脱光了一名被欺凌女同学的衣服予以羞辱,并用手机拍摄了羞辱、殴打视频,事后还在自己的微信群内小范围进行了传播;其中一名被害人,当天先后被殴打了三次。经鉴定两名被害人均构成轻微伤,其中一名被害人精神抑郁,目前仍无法正常生活、学习。校园欺凌是近年来比较突出的青少年社会问题之一,北京的这一判决表明,未成年人实施暴力伤害,同样不能逃避刑法的制裁。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伙同另外四名被告人无故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二人轻微伤,辱骂他人情节恶劣,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严重影响公民的正常生活,破坏了社会秩序,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五名被告人实施犯罪时均未满十八周岁,在被羁押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考虑到五名被告人的父母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且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依法对五名被告人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朱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赵某、李某、霍某、高某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给同学们讲一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件:在平凉市某县某中学8名初中二年级学生晚自习下后在宿舍,签订生死状,摆擂台,打“武林风”,最后致一名学生抢救无效死亡。而这8名学生最小的13岁,最大的也只有15岁。(武术切磋,各安天命)(2)盗窃、投毒

  15岁的郑某偶然结识了19岁的无业青年周某,俩人成了铁哥们,俩人干过小偷小摸的事儿,甚至进行盗窃,刚开始郑某很害怕,但是周某说小孩子干点坏事没事,最多被派出所叫去批评一下就放了。郑某抱着这样的想法,胆子越来越大,逐渐萌发了没钱就去偷、就去抢的念头。最后郑某因盗窃被拘留,并因涉嫌抢劫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怎么会被判刑呢?一个是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七月份的某天下午,该学生感觉好玩,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装入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3)毒品犯罪

  什么是毒品?鸦片、海洛因、冰毒、吗啡、大麻。这个故事发生在四川的一家强制戒毒所。这家戒毒所,有一位姓王的女医生,她每天看见大量的戒毒人员因吸毒而痛不欲生。一贯好强的她对此表示怀疑:

  “难道毒瘾真不可抗拒吗?”她决定要以身拭毒,要亲身“获得感受”,用自己的自信来征服毒品,她要写一篇震动世界的论文,以自己的“伟大”实验来证明自己的与众不同。她从戒毒人员那里获取了购买毒品的渠道,然后开始了她的“伟大实验”。王医生开始了她精心计划的第一步,开始吸了第一口毒,并在专用记录本上描述:“极难受,呕吐。”第二次,她接着记录:“开始有些舒适感。”第三次,她写道:“较适应。”如果这时她毅然止步,她仍然是一名令人尊敬的医生,但她没有。第四次,她又写道:“完全适应”。这时,她已认定自己是真正的海洛因征服者,是一名地地道道的吸毒人员,她要将亲身实验告诉世人,她是毒魔的唯一征服者。她要像丢弃一双破鞋一样地丢弃毒品。然而当她象饿虎扑羊般地扑向海洛因时,一切就变得那么地可悲、可叹又可笑了。这时她后怕了,她开始挣扎了,然而越来越大的毒瘾,使她难以自拔,先失去了丈夫,然后把存款吸光,把家俱变卖,然后变得一贫如洗。没多久,她的身体开始变得丑陋:身体消瘦,头发开始脱落,身体表面所有可以注射的大小静脉处已看不见一处完好的肌肤。最后,在她“伟大的实验”只有1年零7个月的时候,割脉自杀了。此时,她才30岁。

  一个戒毒所的女医生掉进毒窟就不能自拔,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生命,远离毒品,千万别把生命当儿戏,千万别沾第一口!实验人员把一只猴子关在一只特制的铁笼里,铁笼里设置了一个铁棒,只要猴子碰动了铁棒,马上就会被打一针吗啡。开始,猴子似乎很气愤,因为挨了一针,很痛,便尽量躲避碰撞铁棒。可是一不小心,它还是碰撞了,自然又挨了一针。几天过后,猴子开始不气愤了。因为它觉得每次碰撞打针后,身体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快乐”。于是,它开始有意识的碰撞铁棒。随着时间的推移,猴子又发现,以前碰一次铁棒可以获得的“快乐”,现在碰两次也得不到了。怎么办?聪明的猴子便更频繁更猛烈地碰撞铁棒。这时,实验人员又安上了另一个可以提供精美食物的装置。但猴子即使在极端饥饿的情况下,也是宁可要吗啡不要食物。现在,实验人员又把吗啡撤去,换上输液的盐水。于是,猴子出现了以下症状:泪水、打哈欠、浑身发抖,焦躁不安……,为了得到曾经有过的“快乐”,它竟绝望地一次次重复着枯燥的碰撞铁棒的动作,毫不气馁。最多的一天内,它竟连续不断地碰撞了两万多次,直到力竭而死。它对毒品的无限渴求,使实验人员惊骇不已。

  前面讲的王医生染上毒品后不能自拔,猴子染上毒品后也力竭而死,可见毒品对人体具有强大的杀伤力。

  四、自我保护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经常学习法律知识,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做起,从小事做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有一位舒某某同学原是中学的学生,因父母离异无人管教学习成绩越来越差,他的母亲把他转到另一中学读书后。他就自暴自弃,成天泡在网吧玩游戏,并结识了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监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特别是经常学习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的诱惑,不阅读一些黄色书刊、电影、电视,不玩游戏,不吸毒、不随便结交不良朋友,不参与赌博,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什么是正当防卫?比如一个陌生人抓着你的手强行拉着你上车,你该怎么办?(人类天生带有武器,除了四肢,全身最硬的地方——牙

  齿),那什么又是防卫过当呢?(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如果有可能的话,也可以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报告。通过各方面的力量来达到保护自身的目的。

  同学们,俗话说的好: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棵小树长弯了,简单方法伐掉就行了。一碗水不小心弄脏了,不能喝了,怎么办?没有关系,大不了我们不喝吧,然而一个未成年人出现了偏差,那就会影响他的人生。未成年人的心理防线是脆弱的,社会、学校、家庭都要行动起来,保护未成年人。中国有句古话说的好:“一失足成千古恨”。你们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人生关键时期,稍有不慎,就会误入歧途。

  五、法律宣传

  违法,是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之一。它指违反法律,不履行法律义务。比如有的人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那么什么是我们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呢?我们通常所讲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即: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多次盗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上述列举的行为中,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这一行为希望同学们引起注意,同学们可能会对此不以为然,但这也是违法行为;还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在学校也是时常发生的,据我们了解,一些高年级同学会向低年级的同学索要钱财,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受害的同学要敢于揭发,同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那么对具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呢?一方面对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一般由其父母或其监护人和学

  校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如果未成年人有上述违法行为,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14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于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

  以上所列举的例子只是较为典型的几个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网吧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这些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什么地方最容易出现毒品、打架、斗殴和其他犯罪?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KTV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从我们工作实践中发现很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室、网吧、KTV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就被带坏,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2011年我县某中学十名学生伙同两名社会青年一天内连续抢劫5次,而他们抢劫的目的仅仅是因为没钱上网。他们的结局是什么呢,当然是法律的严惩。

  六、寄语

  有的同学也许也会想:我可以利用的我智慧,发挥我的聪明才智,总结警察抓小偷此类影片的经验,可以钻法律漏洞,即使做点坏事也拿我没办法,同学们千万不要有这种想法,你们还是“tooyoung,toosimple”,中国现有法律、法规、规章一万三千多部,超过了三百万条法律条文,规定极为细致,有的法律规定你绝对想不到,也猜不到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尊敬师长,刻苦学习,增强体质,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掌握较高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尊敬师长,刻苦学习”都规定了,可以理解为不尊敬师长是违法的、不刻苦学习是违法的、不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是违法的、不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更是违法的!!法律,是一种规则。生活如果是一场游戏,谁破坏了规则,谁就要gameover,谁就要进看守所或监狱失去自由,吃着咸菜挂机等待复活。

  面对违法犯罪的事情,我们要坚决抵制;看到违法犯罪的事情我们要积极、及时的报警,不鼓励同学们见义勇为,如果十岁为一级,共六级,分别是青铜、白银、黄金、铂金、钻石、王者,同学们想一想自己是什么级别,大家也一定能猜到青铜玩家遇到黄金、铂金玩家的后果是什么,所以当大家面对犯罪是,记得想代表正义的钻石玩家求救或者求助,而这些钻石玩家呢分别就是:安全的守卫者(人民警察)、正义的维护者(法官、检察官)、祖国的园丁(人民教师)、白衣天使(医生),也正是他们的共同努力才打造出今天的这一片祥和、美好。

  第三篇:法治进校园

  讲稿

  “法治进校园”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来自新丰县人民检察院,我是新丰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简称未检办)的一名干警,接下来由我和大家一起学习“远离违法犯罪,学会自我保护”这节课程。大家看下了ppt上面的这个图标,有没有哪个同学知道这是个什么机构?或者说大家有没有听说过检察院这个名字?知不知道检察院主要与什么打交道呢?

  同学们,不要搞错了,检察院可不是检查身体的。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我们打交道的主要一个是法律,一个是违法犯罪的人。现在,大家只要知道检察院要做的一件重要的事就是让违法犯罪的人得到法律的严惩,让好人的权利得到法律保护。

  而检察院内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未检办,我们做的工作主要是教育挽救和感化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保护未成年人被害人的合法

  权益,同时还负责这次的法治进校园工作。而今天检察姐姐过来也是和同学们一起学习跟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大家能够在这节特殊的课程中有所收获。

  在正式开始课程之前,我们准备了一些和法律知识相关的题目,先考考大家。知道答案的同学可以举手,谁先举手我就请谁回答并有奖品送出。【问答和未成年人有关的法律知识】第二道题,我们这次不请举手的同学回答,而是请和今天日期一样的座位号的同学回答。

  一、违法犯罪离我们并不遥远

  在网络发达的今天,我相信大家都已经有自己的微信,玩起自己的微信群聊和微信朋友圈。

  下面大家看看这个案例:李某和小颖是同班同学,李某平时觉得小颖和她不合,很不喜欢小颖。同学们刚开始组建微信群,李某就一直不愿意小颖进群,不让她参加班里的聊天群,后来小颖还是进入了班上的微信群,李某又多次在微信群上对小颖进行辱骂,最后甚至发一些有损小颖形象的照片。后来,李某觉得做的这些小事没能满足自己,越发过分完全不够后果地将有损小颖的4张照片P上一些辱骂的文字发到自己的“朋友圈”里,即使小颖多次要求其删除,但李某一直不听。后小颖忍无可忍便告诉其目前并报了警。

  上述这种行为就是典型的网络校园暴力行为,骂人就是侮辱他人,是不道德行为。在微信聊天群或者在自己公开的朋友圈内辱骂他人都可能触犯法律,应当受到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则构成犯罪。我国刑法也规定了,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犯侮辱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我们平时听到的“打群架”,也是典型的校园暴力行为,对于“打群架”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很可能会涉及法律上什么罪名呢?

  法律规定一个罪名叫做聚众斗殴,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约定时间、地点,拿刀动棒,大打出手,往往造成伤亡

  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犯罪行为。

  聚众斗殴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常见的犯罪类型有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盗窃、抢劫。

  二、法律知识【解释的过程中附上案例】

  下面,我要和大家分享几个法律小知识:

  (一)谁是未成年人?什么是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这里的同学都是不够18岁的,而且有些是不满14周岁的人,那是不是有些同学会不以为然,犯罪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同学们,如果这样想那就错了,因为你们很快就会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并且在我们身旁,我们办过的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只增不减。

  (二)不良行为有哪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三)严重不良行为有哪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请各位同学自我检查自己是否有上述所说的不良行为,甚至是严重不良行为。如有,则要尽快改正。我们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中发现,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一般规律是:不良习惯-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犯罪。

  (四)什么是犯罪?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简单的说,犯罪就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比如偷东西、打架、抢劫等就是一种犯罪行为,会受判刑、抓进监狱的严重处罚。

  (五)什么是共同犯罪?

  我们国家法律还有一个概念叫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

  上共同故意犯罪。

  条件:①二人以上;②共同故意;③均构成犯罪。未成年人参与共同犯罪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拉帮结派,和“哥们”讲义气。如果你知道别人要去打人或者实施其他犯罪(偷/抢/贩毒……),你参与其中,加油助威,提供犯罪工具,那么对别人造成的危害后果,你也是要负责任的。也就是法律不单单惩罚那些真正拳打脚踢的人,也惩罚在一旁助威帮助的人。

  (六)什么是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法律规定的惩罚,重则判刑关进监狱,或关进入拘留所受到行政拘留,轻则也要对你自己做过的事进行赔偿、恢复原状。

  第四篇:中队辅导员十九大精神进校园宣讲稿

  十九大精神进校园宣讲稿

  作为一名中队辅导员,学习领会十九大报告精神,就是要在实际工作中,将报告精神融入思想,化为实践,贯穿于工作的各个方面。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进一步增强了自身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在以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要立足本职岗位,脚踏实地,作出业绩,在教书育人的道路上贡献自己的全部力气。在这几天的学习中,我联系工作实践做了深刻的思考:

  时代在发展,知识在更新,孩子们周围的一切也在变化着,而我这几

  年对学习似乎有所松懈,这样我怎么才能深刻的领悟和落实十九大精神呢?又怎样教育与时俱进的学生,怎样办人民满意教育呢?教师教书育人的职业功能首先体现在教书,因而要求教师学识相对较为渊博,以及具备从事文化科学教育事业所必须的求实创新的良好品格。当今时代是知识信息时代,人力资源的开发愈来愈受到人们的重视。教师再也不能仅限于知识的传授和解惑,而要唤醒未知晓或沉睡中的能力,使得每一个人都能分享到人们完全能够发挥自己才能的快乐。从现在开始,你们要建立起毕生学习的理念,学无止境,随时更新自己的知识素养和教育观念,做一个不断学习的教师。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不断学习,增强自身的业务能力。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坚持

  不懈地抓好教师思想作风建设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抓实抓出成效。在当今知识更新日新月异的时代背景下,你们必须具有终身学习的意识,培养自己对信息的收集、梳理、吸收能力,不断地完善、充实自己的知识储备,为更有效地引导、启发学生的创新活动提供不竭的源泉。在新知识、新问题层出不穷的当今时代,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加强学习,学会学习,不断以新的知识充实自己,不断在解决新问题的过程中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创新教育的需要。

  二、改变教学观念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教育观念是教师对教育的职能及如何进行教育的认识问题。树立创新性的教育观念,着眼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发展学生良好的个性品质,树立科学的学生发展观。课堂教学以学生为中心,以发展能力为主要目标,要鼓励创新性学习,发挥学生的主体能动性,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重视在实践活动中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能力,树立符合创新教育要求的教学观。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级课题实验研究,敢于研究,争取出研究成果,每学期组织各类教研课。我们要把实践科学发展观当作义不容辞的职责,主动自觉地想,认真深入地想,经常不断地想;想想自己为党做了什么,为人民群众做了什么?想想自己在工作中奉献了什么,取得了什么成绩?只有这样经常地反思,才能使自己始终保持一个教师的活力。要用辩证的方法:分析评估自己,既不夸大,也不缩小;既纵向比,也横向看。尤其应注意以联系、发展的观点,来审视自己,以宽阔的视野来谋划工作,并付诸于行动。

  三、不断改进教学方法争当教学能手。在教学中,必须根据学生的实际灵活调整教学内容,创设生动活泼、使学生易于接受的教学情境,鼓励学生独立思考问题和相互讨论问题,允许学生敢于提出自己的不同意见,民主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创设良好的班级气氛和师生关系,注意发掘每个学生的学习潜能和创新潜能。本学期学校教务处在教师的常态课方面作了许多指导,我想,教师最重要的还是上好每一天的每一节课,在常态课中,要精心准备,带头上好每一节常态课,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每堂课后要认真思考和总结,争取形成自

  己独到的观点。

  第五篇:宣讲稿

  围绕“转作风、强业务、创平安、树师德、提质量”这个活动主题,借助各种载体,提高教学质量

  根据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安排,受镇教育总支委托,在本次“讲、帮、促”活动中,以”围绕转作风、重业务、树师德、提质量这个活动主题,借助各种载体,提高教学质量”为主题给大家宣讲,请大家提出批评和建议。

  一、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其它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服务于这个中心。学校要尽可能挖掘各种活动的文化内涵,发挥最大效益,竞技体育活动要挖掘更强、更快的拼搏精神,集体竞赛活动要挖掘集体主义精神等等,都要让学生动手拼,动脑想,动笔写,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不动摇,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二、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和教学业务水平,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大兴学习之风是推进教改、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条件。各校要在鼓励支持教师业余自学的基础上,加大每周两次学习(政治、业务学习)的组织力度,校长、支部书记、教导主任是各校集中学习的第一责任人,要使每次学习卓有成效,必须早作安排,要有专题学习内容,有主讲人及教案,参加教师要认真做好笔记,写出专题学习心得。政治学习以法律法规、新人新事新风尚和党的群众路线相关论述等为主要学习内容;业务学习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新课程标准、新教材、优秀教学案例为重要学习内容,提倡学习的同时,积极鼓励教师练笔,写教改论文,捕捉教育新闻,总结提炼教育实践经验及教训,以指导新的实践。每学期每位教师应该撰写论文一篇以

  上。

  三、抓好教学常规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

  1、备课是上好课的前提,不备课不准上课,教导处要注意检查教师课前准备情况,更要检查教师课后自我反思,通过对自己教学中行为以及由此产生的结果进行审视和分析,找出本节课存在的问题,寻求今后改革的措施和方法。注重组织集体备课,集众人智慧,取长补短提高教师的总体水平。学校领导除随堂听课进行检查外,每月要定

  期检查一次。

  2、上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教师要按时上课,上有准备的课,要使学生牢固掌握基础知识,探索课堂教学创新,形成民主、平等、愉快的课堂氛围,努力创设课堂情景,改革课堂教学行为——变教师讲授为引导学生自我省悟;变教师提问为学生主动发问;变教师演示为指导学生独立操作;变强制性管理为科学民主管理,使学生敢于发表意见,善于发表意见。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建立健全教师相互听课制度,做好听课记录、搞好课后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不断提高教师驾驭课堂的技巧和能力。校领导听课每月应不少于七节,教师相互听课每月应不少于五节,并有听课记录。

  3、批改作业能准确反映课堂教学成果,是调整改进教学方法的信息中心。只有认真批改作业,注重全批全改与抽改相结合,积极提倡当面批改,达到纠错改错的目的,要给学生精简批语,培养学生继续努力的信心和勇气,各校要将这一课题作为教研教改的研究课题。只有认真批改作业、进行强化训练,才能更好地巩固学习成果。各校

  要尽可力为教师提供强化训练资料,才能更好地巩固学习成果。特别是升学年级要认真研究考点,将考点知识所涉及的试题进行收集整理,给学生进行强化训练,注重培养学生以不变应万变的能力。各校学生强化训练资料要在“量”和“质”上有明显的规定和要求,校领导对学生作业训练情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4、辅导学生是课堂教学的有益补充,是课堂教学的延伸,要因材施教,要同广大学生交朋友,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帮助优秀学生看到自己的不足,不断改进,努力提高;帮助后进生看到自己的优点,树立学习的信心和勇气,成为后起之秀。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优秀学生和后进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对升学有望的优秀学生领导要亲自出马,其结果作为考核校领导和教师的重要依据。

  5、检测学生的成绩。各校期中、期末均要统一安排考试,务必建立健全单元或月考制度,强化学生的紧迫感,注重考试的激励功能,学校领导应该每月检查一次,确保落实。

  四、积极开展教学交流,专题研究和课改实验,提高教师的课堂

  教学能力。各校要建立健全教研组(中学至少三个教研组,小学至少两个教研组),每个教研组每学期组织公开课应该不少于两次;举行教学专题研讨会,积极推荐教师参加市级优质课评比活动,邀请上级教师大到我镇上示范课。组织教师参加市级以上的培训,搞好二级培训,发挥较大的效益。公开课要注重实效,要按照教材及进度选好课题,认真做好课前准备,努力上好课,说好课,听课人员要认真做好课前准备,有自己的设想和主张,注重课后反思,不断总结经验。

  五、组织学生参加作文、数理化等学科竞赛活动,用成功激励培养拔尖人才,同时也为乐于指导,善于指导的教师提供成功的平台,各校每学期举行竞赛前必须做好专题讲座,组织好各种兴趣小组活动等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使竞赛活动发挥尽可能大的效益,同时利用示范力量,在学生中树立标兵和榜样,形成刻苦学习的良好学风。

  六、强化校际交流,资源优势学校,相对中心地区学校要对资源贫乏学校,边远地区学校发挥辐射作用,举行送课下村活动。

  各位领导,同志们,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让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转变,为明务实清廉的形象进一步树立,就是要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找准提高教学质量的载体,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出成效,只有提高教学质量,群众才会满意,这是我们教育工作的唯一标准。

篇六:法治进校园讲座内容

  

  “法治进校园”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来自新丰县人民检察院,我是新丰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简称未检办)的一名干警,接下来由我和大家一起学习“远离违法犯罪,学会自我保护”这节课程。大家看下了ppt上面的这个图标,有没有哪个同学知道这是个什么机构?或者说大家有没有听说过检察院这个名字?知不知道检察院主要与什么打交道呢?

  同学们,不要搞错了,检察院可不是检查身体的。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我们打交道的主要一个是法律,一个是违法犯罪的人。现在,大家只要知道检察院要做的一件重要的事就是让违法犯罪的人得到法律的严惩,让好人的权利得到法律保护。

  而检察院内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未检办,我们做的工作主要是教育挽救和感化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保护未成年人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负责这次的法治进校园工作。而今天检察姐姐过来也是和同学们一起学习跟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大家能够在这节特殊的课程中有所收获。

  在正式开始课程之前,我们准备了一些和法律知识相关的题

  目,先考考大家。知道答案的同学可以举手,谁先举手我就请谁回答并有奖品送出。【问答和未成年人有关的法律知识】第二道题,我们这次不请举手的同学回答,而是请和今天日期一样的座位号的同学回答。

  一、违法犯罪离我们并不遥远

  在网络发达的今天,我相信大家都已经有自己的微信,玩起自己的微信群聊和微信朋友圈。

  下面大家看看这个案例:李某和小颖是同班同学,李某平时觉得小颖和她不合,很不喜欢小颖。同学们刚开始组建微信群,李某就一直不愿意小颖进群,不让她参加班里的聊天群,后来小颖还是进入了班上的微信群,李某又多次在微信群上对小颖进行辱骂,最后甚至发一些有损小颖形象的照片。后来,李某觉得做的这些小事没能满足自己,越发过分完全不够后果地将有损小颖的4张照片P上一些辱骂的文字发到自己的“朋友圈”里,即使小颖多次要求其删除,但李某一直不听。后小颖忍无可忍便告诉其目前并报了警。

  上述这种行为就是典型的网络校园暴力行为,骂人就是侮辱他人,是不道德行为。在微信聊天群或者在自己公开的朋友圈内辱骂他人都可能触犯法律,应当受到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则构成犯罪。我国刑法也规定了,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犯侮辱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我们平时听到的“打群架”,也是典型的校园暴力行为,对于“打群架”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很可能会涉及法律上什么罪名呢?

  法律规定一个罪名叫做聚众斗殴,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约定时间、地点,拿刀动棒,大打出手,往往造成伤亡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犯罪行为。

  聚众斗殴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常见的犯罪类型有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盗窃、抢劫。

  二、法律知识【解释的过程中附上案例】

  下面,我要和大家分享几个法律小知识:

  (一)谁是未成年人?什么是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这里的同学都是不够18岁的,而且有些是不满14周岁的人,那是不是有些同学会不以为然,犯罪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同学们,如果这样想那就错了,因为你们很快就会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并且在我们身旁,我们办过的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只增不减。

  (二)不良行为有哪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三)严重不良行为有哪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四)传播淫秽

  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六)多次偷窃;(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八)吸食、注射毒品;(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请各位同学自我检查自己是否有上述所说的不良行为,甚至是严重不良行为。如有,则要尽快改正。我们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中发现,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一般规律是:不良习惯-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犯罪。

  (四)什么是犯罪?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简单的说,犯罪就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比如偷东西、打架、抢劫等就是一种犯罪行为,会受判刑、抓进监狱的严重处罚。

  (五)什么是共同犯罪?

  我们国家法律还有一个概念叫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条件:①二人以上;②共同故意;③均构成犯罪。

  未成年人参与共同犯罪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拉帮结派,和“哥们”讲义气。如果你知道别人要去打人或者实施其他犯罪(偷/抢/贩毒……),你参与其中,加油助威,提供犯罪工具,那么对别人造成的危害后果,你也是要负责任的。也就是法律不单单惩罚那些真正拳打脚踢的人,也惩罚在一旁助威帮助的人。

  (六)什么是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法律规定的惩罚,重则判刑关进监狱,或关进入拘留所受到行政拘留,轻则也要对你自己做过的事进行赔偿、恢复原状。

篇七:法治进校园讲座内容篇八:法治进校园讲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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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教育进校园讲座讲稿三篇

  法治教育是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艰巨的任务。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法制教育进校园讲座讲稿三篇,供大家参考。

  法制教育进校园讲座讲稿1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来到这里面对这么多年轻而充满朝气、充满阳光、充满希望的面孔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不足之处还请多提宝贵意见。

  常言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在社会生活中,法律就

  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

  。今天我想和大家来探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刑事责任年龄和几种常见的犯罪,遇到犯罪的侵害时如何应对,以及常见的校园伤害;二是青少年远离毒品的问题,三是注意网络安全的问题。

  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同时《刑法》第14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

  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14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等等。

  校园比较常见的有敲诈勒索罪。我国刑法规定,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

  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要及时报告。

  一旦你自己或者同学遇到被不法分子侵害,以及同学中有什么不良的动向,要及时向学校老师或者政教处报告,让老师介入处理;三、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在校园内有人向你要钱要物怎么办?向你施加威胁的可能有本校的学生,也可能有校外混进来的社会青年。他让你给钱,给他烟,或是你的其它物品,不然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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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打你对此事如何解决呢?如果在校内,(1)应该大声拒绝,不行,我凭什么给你!要正气压住邪气;(2)看看自己视野中有没有老师和正义感的同学、同时大声呼喊,使他不敢轻举妄动,记住千万不要胆小,软弱在此是一文不值。也用不着和他动手,如果动手一是你显得不文明,二是你也容易吃亏,如果对方人多的话。如果在校外,时常有一些不三不四的小青年,他们都是本地的流失学生和已经毕业的人,他们相互勾结,狐假虎威专欺负软弱的同学,记住(1)当你遇到这种情况时,先要拒绝和不认识的人答话,(2)如被强行栏下,要义正辞严说我没有钱,同时找机会迅速离开,(3)如果再不让我走,我就报警,他是不敢打你的,一旦打你,那就犯了抢劫罪,那可就要坐牢了。他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你们应该理直气壮地面对。

  怎样预防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呢?同学们要做到以下几点:1、注意课间安全。课间不做剧烈活动;上下楼梯靠右走,不骑坐楼梯扶手,不攀高爬墙,不拥挤,不抢道;不在教学楼里打球,踢球,不乱扔各种物品。2、加强安全意识。体育活动、实验课、社会时间及其他课外活动要严格服从老师指挥,严格操作规程,不能擅自行动,不得攀爬篮球架。3、讲究饮食卫生,不吃腐烂变质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4、认真做好防火,防震,防触电的工作。不把火种带入校园;不吸烟,不玩火;不随意接触各种电器;不单独外出。

  二、青少年远离毒品的问题。

  吸毒的危害用一句话来形容就是:

  “吸毒一口,掉入虎口”。无论用什么方式吸毒,对人的身体都会造成极大的损害。

  1)身体依赖性,由于反复用药所造成的一种强烈的依赖性。

  2)精神依赖性

  1、对家庭的危害: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为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

  2、毒品活动扰乱社会治安:毒品活动诱发并加剧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治安,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

  3、吸毒不仅损害本人健康,还会造成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性病的传播等公共卫生问题,其中最严重的是艾滋病的感染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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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怎样做才能远离毒品呢?1、绝不吸第一口,克服盲目的好奇心理。

  2、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不盲目追求享受,寻求刺激,保持健康的心态,战胜逆境、挫折。

  3、不听信毒品能治病,毒品能解脱烦恼和痛苦,毒品能给人带来快乐等各种花言巧语。

  4、不结交有吸毒、贩毒行为的人。如发现亲朋好友中有吸、贩毒行为的人,一要劝阻,二要远离,三要报告公安机关;警惕身边的欺骗和诱惑。

  三、注意网络安全的问题

  同学们在上网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随意在网上留下任何你的真实信息,或者把这些信息透露给网友。这里的真实信息指的是姓名、年龄、住址、就读学校地址、班级。

  2、网络上会有少数人利用聊天工具以及一些论坛散播一些无聊的、有害的公众信息以达到其个人非法目的。中学生网友在网络活动中应守法自律,不要参与有害和无用信息的制作和传播。

  3、不与网友会面或参与各种联谊活动,以免为不法分子所乘,危及自身安全;”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最后还是祝大家学习愉快!谢谢大家!

  法制教育进校园讲座讲稿2各位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今天我给大家上一堂法制课,希望同学们进一步提高

  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

  我今天讲的题目是《学

  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一、小学生应懂得哪些法律常识:

  (一)法是如何解释的这个问题,有无数种说法,汉语中的法字。

  左旁的水字是公平的意思。右旁的来自”神明裁判”故事里的一头刚

  直的独角神兽。传说当两方打官司时,审判官便把

  拉出来,它的角

  去顶撞谁,谁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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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直者,谁就败诉。律字是”均布”既”不偏不倚的意思。由此可知,在我国法律一词的本来含义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作

  保证的”公平、公正”,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公民权利

  和义务,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二)法制,有广义和狭义之解,广义的法制,指国家的法律和

  制度的总和。狭义的法制,指全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

  公民都一律平等地严格按照法律办事。

  社会主义法制是按照工人阶级

  和广大人民意志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几个方面的统一。中心环节是一切国家机

  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都要严格地遵守法

  律,依法办事,以确立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实现统治和进行建设所必

  须的法律秩序。

  (三)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可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宪法和法

  律,另一类从属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础。它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就其内容和制定机关而言,可分

  为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诉讼法律、行政

  法律、经济法律。其它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森林法、商

  标法、海关法、食品卫生法。

  (四)什么是违法与犯罪?在这里,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事情发生在2004年5月26日

  某县城水上花园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是星期日,三位小学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嘻玩,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

  的四楼摔

  下,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这里我给同学

  们出三个思考题:(1)第一步应该怎么做,(2)甲失手致伤乙,算

  不算犯罪,(3)如果甲构成犯罪,犯什么罪。结果应是(1)尽快送

  附近医院或是拔打120急救电话,治疗伤者,同时报警。前提是如果

  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且甲的年龄已满16周岁,首先是甲的这种行为

  构成犯罪,其次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徒刑或拘

  役。这个案例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受害人的伤势,如果是轻微伤,构成治安违法,如果是轻伤,则是自诉案件,适用刑法。再次就要考

  虑的是刑事责任年龄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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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所谓刑事责任年龄,就是指对犯罪后果

  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

  的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同时《刑法》第十四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在这个案件中,如果某甲不满16周岁,不构成犯罪。因为他是过失伤害,而不是故意

  伤害,但是某甲的监护人将承担治疗费用和行政处理。这里我特要提

  醒违法和犯罪不是同一个概念。

  首先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

  做的及不允许做的或是应当做的而不去做的行为。犯罪是指触犯《刑

  法》,严重危害社会,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其次根据我们的办案实践,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违法治安管理的行

  为,触犯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犯罪触

  犯的是〈〈刑法〉〉。

  第三,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违

  法的处罚种类有治安警告、治安罚款、治安拘留。按照〈〈刑法〉〉

  对犯罪分子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从以

  上我给大家介绍的有关法律常识和案例分析,违法不等于犯罪,犯罪

  必定违法,无论是违法与犯罪,同学们都不能触犯,要从点滴做起,从遵守校纪、校规入手,做学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禁止对老师

  的教育置若罔闻,否则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五)、怎样区分打架还手和正当防卫: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

  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的不

  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

  况,双方打了架,后动手的一方总说自己是在正当防卫,那么,双方

  打架后动手的一方其是正当防卫吗?一般说来,打架后动手的一方不

  属于正当防卫,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第一要件是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

  正在进行时,它包括有社会危害性的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对这

  些行为如果不采取防卫行为,停止侵害,将会对社会,人身等造成重

  大伤害。打架还手就不同了,甲动手打了乙,乙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

  径解决。最佳的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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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方法是学生应及

  时报告

  老师,公民可以报警,没有必要动手还击,动手还击引起互殴,不利于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

  秩序。所以两人打架,不论何方被打致伤,还手的一方一般不算正当

  防卫。如何因还手打架而使事态恶化,不论是先动手造成的还是后动

  手造成的,对方都要负法律责任,但如果遭到对方的非法暴力侵害,比如先动手的一方拿棍子或凶器施暴,你就应尽快避开,脱离危险,并报告老师,但却不可以正当防卫为借口打人,把事情闹大。任何时

  候都不能施暴。不论有理还是无理。我这里有一个案例,即是2002年7月在一个抗旱打水的甲乙两户人家,甲家因抽水路过乙家的田地,水流进了乙家,甲便在乙家田埂上加固,乙以毁坏庄稼为由,拒绝甲

  加固,双方撕扯,乙先用泥锹打伤甲,这时甲顺手拿起田旁的羊叉向

  乙刺去,致乙重伤,此案经公安机关侦破,甲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赔偿医药费2.7万元。多么惨痛的教训啊。

  2004年8月1日晚,两

  名男性乘客搭乘黄某的出租车至某超市旁时,持刀逼住黄某从其身上

  抢走现金200余元和一部手机,将车钥匙丢出窗外后下车逃跑。黄某

  拾回钥匙后,两男子已不知去向。黄某开车寻找,发现抢钱那两个人

  正要坐一台摩托车逃走。黄某便用出租车车头撞摩托车前轮,两男子

  跳下车逃跑。黄某继续驾车追赶,将其中一人逼在一处栏杆内。黄某

  在车内见这名男子手持尖刀在晃动,双方僵持了约10秒钟左右,这名

  男子又跑。黄某驾车将其撞倒,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后黄某拨打110报警。

  此案例出租车驾驶员不属正当防卫,被法院因故意杀人罪

  被判刑.在法庭上黄陈述时,还在讲是正当防卫。法庭剥回了诉讼请

  求。同时防卫过当,也要负法律责任。面对不法侵害只要控制得住就

  行,那是1999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四合乡安墩村一户姓田的人家菜地

  里被一个小偷偷走两斤辣椒,一斤西红柿,被姓田的发现,他邀了四

  五个人,悄悄地将其逮住,对其殴打并致死。后姓田的依法被逮捕并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从这个案例来看,小偷偷东西是违法的,他应该

  受到处理。但不应该被打,他所触犯的是国家的法律,你没有权利对

  他殴打并致死,生命是至高无上的。任何人都没有剥夺生命的权利。

  即使判处死刑,也要经严格的司法程序,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六)、遇到什么情况拔打110。110系公安机关统一使用的报警

  电话,可以寻求警方的紧急救援,尤其是对正在进行的违法犯罪,可

  以拔打,交通事故112、精品文档,助你起航,欢迎收藏和关注!

  火警119、(三台合一),拔打以上三类电话

  时,要冷静不要慌乱,最好用普通话,向值班民警说明发生了什么案

  件以及案发时间,地点,当时的情况,,尤其是案发现场及犯罪分子

  逃离方向,乘坐的交通工具及类型号牌,便于公安机关调配警力,指

  挥较近的公安机关民警出警,及时处置。但要说明的是110是一个指

  挥机关,他不担负出警任务。

  (七)、在校园内有人向你要钱要物怎么办:同学们在本校内被

  人强要钱物的情况虽然比较少,但有些同学遇到过。向你施加威胁的有本校的学生,也有外校混进来的学生。本校的往往是那种沾染了不

  少恶习的,出了名的坏孩子,你认识他,或是半熟脸,你能从别人那

  里问出他是谁。他让你给钱,给他烟,或是你的其它物品,不然就说

  要打你,甚至还可能会说以后见一次打一次,他敢在学校内做这种事

  情就不怕老师吗,就不怕学校处理他吗?是不是胆子太大了。我看,“同学们并不是他胆子大,而是他利用你胆小怕事,他觉得你不敢对

  抗他,不敢声张告诉老师,给了钱、物、免得以后找茬,受欺负,其

  实他心里虚得很,只要到学校来读书的,没有不怕老师的学生。”有

  个现象可以说明这一点,那就是学校里的班干部、”三好学生”就很少

  遇到这种威胁,因为”要钱物”的学生来学校读书都知道,这些学生和

  老师关系密切,是什么都敢跟老师说的。

  对此事如何解决呢?(1)应该大声拒绝,不行,我凭什么给你!要正气压住邪气,我跟老师说

  去。(2)看看自己视野中有没有老师和正义感的同学、同时大呼,使他不敢轻举妄动,记住千万不要胆小,软弱在此是一文不值。也用

  不着和他动手,如果动手一是你显得不文明,二是你也容易吃亏。毕

  竟寡不敌众。在校外,时常有一些不三不四的社会青年,他们都是本

  地的流失生和已经毕业的人,他们和坏孩子相互勾结,狐假虎威专欺

  负软弱的同学,记住(1)当你遇到这种情况时,.先要拒绝和不认识

  的人答话。(2).如被强行栏下,要义正辞严说我没有钱,同时找

  机会迅速离开,(3.)如果再不让我走,我就报警,他是不敢打你的,一旦打你,那就犯了抢劫罪,那可就要坐牢了。法律是无情的,只要

  他敢打你,他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所以我说他们做坏事是不敢打你

  们的,你们应该理直气壮地面对。

  二、为什么要对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二十世纪以来,青少年犯

  罪是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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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界各国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据统计,我国18周岁以下的未成

  年人约有3.67亿,约占全国人口三分之一。然而作为国家和民族的接

  班人,未成年违法犯罪和心理健康等问题越来突出。

  三、电脑迷恋问题:我这里所说的电脑不是指用电脑去学习去工

  作,而是指痴迷、沉迷于电脑游戏。现在社会上出现了很多网吧,我

  们黄河小学也不例外,我们对网吧管理非常严厉,据调查2014年元月

  份,在我国9400万网吧中,18岁以下未成年人占总人数16.4%,居八

  个年龄断的第三位,达1541.6万人,值得注意的是在1541.6万人中,约有244万人上网成瘾者,他们终日沉溺于网络世界,正常的生活、学习、工作受到影响,这已成为困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问题,成为关系国家、民族、家庭和未来的重大政治问题,但有的同学就是

  喜观去那里,因为新鲜好玩,为了玩游戏,有的同学忘了回家吃饭,有的忘了完成作业,有的影响成绩,可以说沉迷电脑游戏给我们成长

  带来很大负面影响,干扰了我们正常的学习和生活,让老师和家长担

  忧。有的同学为了玩游戏,花光家长给的零用钱,甚至发展到中午不

  吃饭,省钱下网吧,有还采取不正当手段和方法,或瞒着家长从家里

  拿,或者借口学校收某某费用、变相索要,更为恶劣的向低年级学生

  索要,,如果你已做过了上述的行为,你就已经踏上了这条违法犯罪

  的罪船了。网络在青少年犯罪中摧化作用正在成为不争事实。上网是

  这两年来在青少年中颇为流行的,光顾网吧的同学,常是深夜上网至

  天明前回寝室,白天上课无精打采,严重影响学习,打开课本看到的不是语数外,而是网哥、网姐、网弟、网妹煽情的挑逗和网幼的电子

  游戏,网上聊天、网上交朋友,网络作为媒体的犯罪、我这里有一个

  案例:2004年元月份河南省确山县男孩李某16岁,初中毕业独自去湖

  北汉口闯荡在上网使结识了,长沙市的女孩王某16岁,一来二去(网

  聊)两人熟悉后,李只身去长沙会面王,此后,二人即入住在王某家,期间随着二人共同上网遨游,出双入对形影不离,两人感情形影不离,一个月后当二人共同返回汉口时,便毫不犹豫地租房同居。然而没有

  任何生活能力的少男少女除了上网,吃喝玩乐无所事事,因此很快为

  生计犯愁,即要过好生活,又不愿付出正当劳动,在此情况下,盗窃

  便成了最为便捷权宜之计,从元月至八月,共盗窃价值3万多元,得

  赃款16000多元。我们这里虽然没有这种情况,但盗窃自行车已有发

  生上网聊天,已成为当前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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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时尚与追求,然而,随着网络越来越多地走进我们的生活,利用这一现代化的信息手段,贪婪地寻找猎物伺机作案的犯罪分子也乘机而入,使虚拟世界不再是

  想像中的世外桃源,让本是用于表达真情实感、结交四海挚友的聊天

  室变了味、走了样。据天津市某区检察院的一份调查资料显示,今年

  以来,仅该地区未成年人因迷恋上网聊天而引发的刑事案件已达8件,有28人涉嫌犯罪。这8起案件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犯罪低龄化。28名犯罪嫌疑人中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就有21名。二是文化水平普遍

  偏低,小学文化的约占一半,共13人;其余的为初中和中专学历。三

  是均以侵犯财产为目的。侵犯的财产主要以手机、传呼机和现金为主,其中有4起案件涉案金额超过万元。四是团伙作案,在犯罪手段上,呈现出计划性和有组织性。如有的负责在网上选目标,有的负责约见

  面地点,有的负责实施抢劫等。五是女性犯罪嫌疑人占一定比例,且

  均为未成年人。8起案件中共有6名女性参与作案。

  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

  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

  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最后,祝大家学习愉快!谢谢大家!

  法制教育进校园讲座讲稿3亲爱的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古人说:”无规不成方圆。”马克思说:”我们必须遵守组织的规则,否则一切都会陷入污泥。”国有国法,校有校规。这些法律法规是维护国家和学校的基本规则。国家要发展,学校要和谐,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自觉遵守校规,这是毫无疑问的。

  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成为文明学生,必须用智慧的眼睛、清醒的头脑、理性的行为、看学校,看社会,去做事,去为人。我们还年轻,我们往往迷惘与清醒并存。我们必须压抑青春的激荡,收敛青春的'野性,走向理性,抛弃感情的冲动,走向成熟。用校规,用法律规范我们的言行,不断完善自己。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做一个文明的学生,必须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关上水龙头上的自来水,捡起地上的垃圾,当你不小心撞到对方的时候说声对不起,见到老师问声好……所有这一切,我们要为铸造我们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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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尚情操,并自觉有目的地去做。因为高楼大厦总是一砖一瓦砌成,浩瀚大海皆由百川汇集。

  文明的细节就像水里的沙子。不管怎样随波逐流,总归会沉下来,其中的一些还会落进蚌肉中,饱饮日月的精华,成为引人注目的珍珠。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做文明学生,必须有坚韧不拔的精神和永不变化的良好习惯。坏习惯会让你的生活陷入黑暗和低谷,而好习惯会让你的生活充满光明和理性。”一个人真正的精神价值,是看他在没有人注意的情况下会做些什么。”一位名人曾经这样说过。我们必须坚持和理性地培养好习惯。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是创建文明校园的保证。有校规和法律概念。我们并没有失去自由,而是摆脱了束缚和狭隘,获得了更广阔的空间。

  举目了望我们的校园,五彩缤纷的鲜花,郁郁葱葱的树木,干净宽敞的操场,窗明几净的教室这一切标志我们的老师和谐地工作,我们的同学享受在这美丽的校园学习,共同创造了学校的辉煌。这与我们共同遵守校规密切相关。让我们一如既往地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成为一名文明的学生吧。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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