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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方案(3篇)

时间:2023-05-06 10:12:01 浏览量:

篇一: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方案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实施方案

  (2021-202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进程,切实做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构建覆盖城乡、均衡发展、体制顺畅、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确保2025年顺利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普及普惠”的工作思路,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多措并举,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切实增强办园活力,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使教育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契合,为全面建设美丽新万载提供更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均衡发展、体制顺畅、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到202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8%,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6%,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到60%。

  (二)年度发展目标

  ——2021年,新建3所公办幼儿园,其中新建小区幼儿园1所,村级公办幼儿园2所。启动新的一轮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工作,认定60所民办幼儿园为新的一批惠性幼儿园,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4%,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2%,公办在园幼儿占比达53%。

  ——2022年,新建4所公办幼儿园,其中新建小区幼儿园1所,村级公办幼儿园2所,乡镇第二公办中心幼儿园1所。认定20所民办幼儿园为新的一批普惠性幼儿园,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3%,公办在园幼儿占比达55%o

  ——2023年,新建4所公办幼儿园,其中新建小区幼儿园1所,村级公办幼儿园2所,乡镇第二公办中心幼儿园1所。认定20所民办幼儿园为新的一批普惠性幼儿园,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6%,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4%,公办在园幼儿占比达57%。

  ——2024年,新建4所公办幼儿园,其中南部新城区新建小

  区幼儿园1所;新建村级公办幼儿园2所,乡镇第二公办中心幼儿园1所。认定16所民办幼儿园为新的一批普惠性幼儿园,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7%,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6%,公办在园幼儿占比达59%。

  一一2025年,新建3所公办幼儿园,其中南部新城区新建小区幼儿园1所;村级公办幼儿园2所。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8%以上,公办在园幼儿占比达60%。

  三、工作任务

  (一)全力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大力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服务半径等因素,合理布点。一是继续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凡城镇单个小区800户及以上必须配建1所不低于6个班的幼儿园,800户以下采取统筹合建的方式配套建设。到2025年,预计配建或合建小区幼儿园5所,可增加学位1440个。二是在办好每个乡镇(街道)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的同时,拟在黄茅、株潭、潭埠三个人口较多、经济较为发达的的乡镇建设集镇第二公办园,按每园360个学位计算,可增加学位1080个。三是加快村级公办园建设,常住2000人口以上行政村须建1所村级公办幼儿园,2000人以下联合办园。至2025年,计划新建10所村级公办幼儿园,每所幼儿园按一轨制90名幼儿规模计算,预计可新增学位900个。到2025年通过多措并举,预计公办学前教育可新增学位总计3420个。

  .启动第二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21年启动第二轮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工作,加大普惠性民办园占民办园的比重。采取优先选派教师参与各级各类培训研究、入园开展教研指导、集团化管理资源中心共享、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全员纳入集团化管理和综合奖补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由县教育主管部门牵头,卫健委、市监局等部门配合,每年对申报的民办幼儿园进行普惠性达标评估与认定。

  (二)全面提升保教保育质量。

  .坚持科学保教。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研究与发展指南》《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十项规定》等规定,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科学做好“幼小衔接”。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全面开展幼儿园达标升级活动,深入推进省、市级示范园建设,推动各园持续改善办园条件。充分发挥幼教协会作用,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大力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生活化和园本化,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好人文化、核心价值观教育。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建立一支立足实践、熟悉业务的专业化质量评估队伍。

  .加强学前教育教学教研。配备学前教育县级教研员,建立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完善分层次、分类别、分区域的立体

  教研指导网络。推进集团化办园管理资源中心建设,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发挥优质示范、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作用,探索城乡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模式,提升村级幼儿园办园水平,幼儿园教研水平整体得到提升。

  (S)强化学前教育规范管理

  .严格准入制度。所有民办幼儿园必须获得办学许可证,完善和落实民办幼儿园年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幼儿园资源信息,实行动态监管。

  .严格落实安全防范制度。各幼儿园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健全幼儿园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幼儿园校舍安全监测制度,强化校车检测和驾驶人员的资质审核与管理,落实幼儿园卫生防疫、食品安全、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制度,确保在园幼儿安全健康成长。

  .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其收取的费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办园成本核算、报备、审核和公示制度,严禁人为抬高成本,高价收费。幼儿伙食费要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不得营利或结余,不得挤占、克扣和挪用。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收取额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对不合理的收费要坚决查处。2021年12月底前,由县发改委牵头完成公办幼儿园新的收费标准定价调整工作。

  .全面改善办园条件。对照《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

  对县域内公、民办幼儿园办园条件进行逐一核实,建立整改台账,督促指导现有不达标的公、民办幼儿园按时限完成办园条件的达标整改工作任务,满足保教基本需求。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加大公办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编制配备,采取同工同酬的方式及时补充编外教师。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齐配足教职工并保障其工资待遇。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幼儿园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加强师资培训。要确保增加教师数量与提高师资质量同步发展,以适应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大力开展以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的幼儿教师培训,建立每五年一周期的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加强公、民办幼儿园骨干园长和骨干教师培训,开展名师工作室工作,培养一批名园长和名教师,带动幼儿师资整体素质提升。

  .加强园长队伍建设。全面实行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制度,规范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标准,幼儿园园长应选派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管理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并经园长岗位培训合格的学前教育工作者担任。建立民办幼儿园园长报备制度,民办幼儿园园长应具备规定的任职条件,并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方可任职。强化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和提高培训,提升办园理念和管理水平。

  四、保障机制

  .组织保障

  成立以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教育、编办、发改、财政、人社、住建、卫健、市监、自然资源、公安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教育主管部门,由教育主管部门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加强分工协作,定期总结工作推进情况,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凝聚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各乡镇(街道)要比照成立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相关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学前教育重大事项,破解学前教育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经费保障

  一是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按在园幼儿按标准足额拨付。二是从2021年开始,对评估认定且年检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普惠性民办园,按照省级补助标准进行拨付扶持;对年检考核不达标的幼儿园限期整改达标后的幼儿园当年不享受补助,次年达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次年纳入扶持;对整改不到位,次年仍不达标的幼儿园取消其资格,不再享受扶持。

  .师资保障

  按每班两教一保配备,尚缺的专任教师以同工同酬方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招聘学前支教志愿者解决。

  五、加强督导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各职能部门的综合考评范围,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进度。并以此作为县政府对乡镇(街道)、各职能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教育发展水平综合评估的重要依据。对履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职责不力、不按时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弄虚作假等行为或未如期实现目标任务问题的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问责处理。

篇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方案

  

  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方案(2021—2023年)

  为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不断提高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根据**要求,对照创建目标,按照既不拔高标准、又不降低要求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均衡发展、体制顺畅、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普惠性幼儿园主体地位凸显,民办幼儿园发

  展规范有序,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明显提升,师资队伍日趋优化,保教质量显著提升。到2023年,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基本解决适龄幼儿“好入园”、“入好园”问题,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评估认定。

  三、重点任务

  (一)科学规划学前教育布局。

  科学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把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确保农村地区每个乡镇至少开办一所公办中心园,不断扩大城镇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责任单位:县教委、县财政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二)大力提高普惠性资源比例。

  1.

  建设一批公办中心幼儿园。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园。力争县城再独立3至5所公办幼儿园,条件成熟的乡镇附属幼儿园要逐步从小学完全独立出来。(责任单位:县教委、县委编办、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2.

  建设一批附属幼儿园。制定附属幼儿园建设计划,对现有城区学位紧张的附属幼儿园进行升级改造,扩大办园规模,化解大班额,满足学位差缺。改善乡镇中心园,继续改造乡镇完小、教学点等薄弱园,鼓励充分利用闲置资源举办附设幼儿园。(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委)

  3.

  治理规范一批小区配套幼儿园。落实市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2021年开始,把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纳入城镇整体规划,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引导、支持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办成普惠性幼儿园,扩大普惠公共服务资源,解决群众“好入园”及幼儿学位不足问题。(责任单位:县教委、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委)

  4.

  扶持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制定分年度任务,提高普惠性民办园公用

  经费补助标准和保教费收费标准,积极引导扶持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断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责任单位:县教委、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委编办)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

  建立独立的幼儿园教师编制序列。据实核定独立公办园教师编制,逐步将附属幼儿园教师的编制从小学中分离出来。通过小学富余教师转岗、公开招聘等方式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消除“有编不补”现象。建立幼儿教师补充的长效机制,制定分年度补充计划,到2023年,实现全县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达到1︰15以上。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规配足配齐教职工并保障其工资待遇,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保体系。(责任单位:县教委、县委编办、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

  2.

  加强师资培养培训工作。严格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幼儿教师每五年培训达360学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确保无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加强幼儿园骨干园长和骨干教师培训,开展名师工作室工作,培养一批名园长和名教师,带动全县幼儿师资素质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县教委、县财政局)

  3.

  加强园长队伍建设。全面实行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制度,规范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标准,选派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管理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并经园长岗位培训合格的学前教育工作者担任幼儿园园长。建立民办幼儿园园长报备制度,民办幼儿园园长应具备规定的任职条件,并经县教委审核后方可任职。强化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和提高培训,提升办园理念和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教委)

  (四)不断规范办园行为。

  1.

  严格准入制度。所有幼儿园必须获得办学许可证,对

  民办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幼儿园资源信息,实行动态监管。(责任单位:县教委)

  2.

  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幼儿园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幼儿园校舍安全监测制度,落实教育、公安、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强化校车检测和驾驶人员的资质审核与管理,落实幼儿园卫生防病、食品安全、安全保卫和消防制度,确保在园幼儿安全健康成长。(责任单位:县教委、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

  3.

  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各级各类幼儿园收费严格执行县发改委、县教委、县财政局三家联合下发的幼儿园收费标准。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其收取的费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办园成本核算、报备、审核和公示制度,严禁人为抬高成本,高价收费。幼

  儿伙食费要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不得营利或结余,不得挤占、克扣和挪动。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收取额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对于不合理的收费和乱收费,要坚决查处。(责任单位:县教委、发改委、县财政局)

  4.

  全面改善办园条件。严格执行教育部《幼儿园教玩具配备指南》和“市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幼儿园的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全部达到规定要求。新建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新的《幼儿园建设标准》。有计划地指导现有不达标的幼儿园逐步改善办园条件,尽快达到市定标准,满足保教基本需求。(责任单位:县教委、县财政局)

  5.

  严格落实监管制度。根据**的精神,制定《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规划》,四年一个周期对辖区内所有幼儿园进行督导评估。聘请一批优秀园长干部作为幼儿园兼职督学,实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开展经常性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幼儿园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对学前教育的领导,各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党支部或联合党支

  部,建立党建指导员委派制度,真正实现幼儿园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责任单位: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教委)

  (五)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1.

  坚持科学保教。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文件精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为幼儿提供符合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的保育和教育,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为幼儿创设自主学习空间,满足幼儿在游戏和生活中观察探索、感知体验、享受快乐、全面发展的需要。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责任单位:县教委)

  2.

  加强学前教育教研机构建设。充实1至2名幼儿教研人员,落实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完善分层次、分类别、分区域的教研指导网络。发挥县示范幼儿、实验幼儿园带动乡镇中心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责任单位:县教委)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规划,广泛宣传发动(2021年8月前)。制定《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在发展学前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着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促进家庭配合幼儿园实施科学保教工作。

  (二)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2021年9月)。按照《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对标对表,逐项进行自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

  (三)强化措施,积极开展整改(2021年10月—2023年3月)。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不断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深入幼儿园加强工作指导,规范办园行为,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建立问题销号制度,确保2023年3月前所有问题整改到位。

  (四)组织申报,迎接督导评估(2023年4月—12月)。

  4月15日前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提交自查报告及申请,5至8月接受市级督导评估,9至12月接受国家评估认定。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教委、县委编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委,由县教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解决有关具体问题。

  (二)制定实施规划。研究制定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全县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落实相关责任。实行“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分工协作、教育归口管理”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明确主管领导、牵

  头部门、具体负责人,加强对学前教育普及工程的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有效推进各项项目建设实施。完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责任制,按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保障经费投入。建立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市政府“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等要求。落实市定公办园生均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市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建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健全资助制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获得资助。增加残疾儿童受教育机会,创造更多条件着力保障贫困地区儿童、随迁儿童和留守儿童入园。

  (五)加强督查督导。建立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的政府督导评估机制,对县级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情况开展督导评估,完善督查通报和责任

  追究制度。强化督导结果运用,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推动不力的部门和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重大项目规划表

  附件

  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重大项目规划表

  项序号

  项目

  项目

  目

  名称

  性质

  严格执行教育部《幼儿园舍条办园件、玩1基本教具和标准

  幼儿图配园教玩具配备指南》和“市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幼儿园的园舍条502023县级年前

  资金

  设计规模

  项目

  总投资

  (万元)

  完成资金期限

  来源

  资金到位

  情况

  备

  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全部达到规定要求。一级园31所2021年完成;二级园39所书配备

  2022年完成;三级园34所2023年完成。

  办园规模为6个班,招西沱2二小幼儿园

  西沱二小附属内收幼儿180人。装修面10功能区主要包括教室、2021县级年前

  资金

  部

  积1700平方米。建筑装幼儿园

  修

  功能室、生活配套用房及运动场地。

  南宾小学南宾街3B区道中心幼儿园

  园

  实验幼儿4园金御江山分园

  万安街道中心园

  内部装修环境

  办园规模12个班,计划招幼儿360人,装修面积4000平方米,环25境建设、运动场地2000平方米。

  2021中央194年前

  资金

  万元

  办园规模9个班,计划装修

  招幼儿270人。装修面积2500平方米,配置25运动场地、附属管网及设施设备等。

  办园规模12个班,计中央2022和市150年前

  级资万元

  金

  民族5小学附属园

  (独立建制升划招幼儿360人。装修332022中央200年前

  资金

  万元

  级

  面积3500平方米,运改动面积3000平方米,园)

  造

  配置附属管网及设施设备等。

  办园规模9个班,可容西沱6云梯西沱镇新纳幼儿270人。新建校舍2500平方米,新建602023中央212年前

  资金

  万元

  幼儿中心园

  建

  运动场2500平方米,园

  配置附属管网设施设备等。

  设计规模为6个班,可实验容纳幼儿180人。新建校舍2000平方米,内幼儿实验幼扩园二儿园

  建

  部装修2000平方米,期

  配置附属管网及设施设备等。

  回购回

  402022县级年前

  资金

  好望好望山收

  山幼幼儿园

  回儿园

  购

  1002021县级年前

  资金

  合计

  3430

篇三: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方案

  

  学前教育普及和普惠性督导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2020年第1号)、《省xx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年第1号)、《市xx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从2020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县域普及学前教育的督导评估和认定工作。根据城市规划安排,我县将全面实现普及学前教育目标,2025年接受并通过xx学前教育。为全面认真做好xx学前教育创建和普惠推广工作。在我县惠特尼县,特制定本编制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X精神和X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xx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以“促进公平、提升质量”为核心,通过督导评估,着力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不足、普惠性资源不足、政策保障机制不完善、教育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推动我县学前教育整体普及、普惠、安全、高质量发展。

  第二,创造目标

  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基础上,积极创建xx县普及学前教育,深入贯彻立德庶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落实学前教育发展方针,推动学前教育普及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儿童教育的美好期待。到2025年,xx县学前教育普及水平、xx保障工作和幼儿园教育质量全面达到普惠性学前教育普及标准要求;惠特尼县。

  三.工作任务

  (一)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

  1.学校前三年毛入学率超过90%。

  2.关注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儿童覆盖率均达到80%。

  3.公园里的儿童比例超过50%。

  (二)提高xx安全水平

  1.进一步加强xx县学前教育的发展。认真落实《中共xx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省委、省xx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发布《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实施方案》、《县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制定保障县域学前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促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和普惠发展。加强幼儿园X组织建设,逐级提升幼儿园X组织书记和幼儿园X组织负责人,落实幼儿园X组织主体责任,建立“双培”机制,培养优秀教师成为X成员,X成员成为骨干教师,认真落实“”等X组织制度,推动幼儿园X组织与教育深度融合,打造幼儿园X组织特色品牌,充分发挥幼儿园X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2.科学合理规划县域学前教育发展。对全县幼儿园布局进行专项规划,将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采取xx建设、扩建、改建措施,扩大公办幼儿园教育资源。

  3.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农村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基本形成县乡学前教育三级公共服务网络。

  4.社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实施《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社区配套幼儿园与一期待建小区同步规划、设计、建设、验收、交付;

  5.xx到位。实施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标准;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健全;通过综合奖励、师资培训、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建设发展。

  6.收费合理。执行公立幼儿园的收费标准

  7.教师的工作福利是有保障的。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民办园根据收费标准,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教师工资收入。

  8.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落实教育、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住建、卫生保健、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食品、环卫、消防等方面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安全预警机制,建立全覆盖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把幼儿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落实校长安全责任,营造幼儿园、家庭、社会都关心保护儿童健康成长的环境,保障幼儿园

  安全运行,保障儿童健康成长。

  9.完善幼儿园监管体系。严格落实民办幼儿园审批“先许可后许可”制度,完善年检制度;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公示制度;实施覆盖所有幼儿园的“三年一轮”督导评估制度;将幼儿园办园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xx的内容,切实做好幼儿园定期督导工作。做好无证园清理整顿工作,确保区域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三)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

  1.办园条件合格。县内幼儿园条件、玩教具和儿童读物符合规定要求;2017年以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

  2.班级一般都达标。全县80%以上的班级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

  3.教师设备齐全。根据《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各类幼儿园工作人员要配备齐全;公园里没有“汇编”。

  不补”的情况;区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4.教师管理制度严格。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不断提高幼儿教师师德水平和业务素质。

  5.落实科学保教要求。县域内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

  (四)提高社会认可度

  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社会认可度调查的内容包括区xx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学前教师政策、推动学前教育发展、提高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调查对象包括家长、教职工、园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等。

  四、创建实施阶段

  (一)启动安排阶段(2021年3月—2021年12月)。召开创建工作相关会议,开展创建工作自查,明确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印发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和安排创建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月—2024年12月)。依据《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要求,对标组织开展实施和创建工作,整改存在问题。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5年1月—12月)。4月底前完成县级自评,5月底前接受市级初核,9月底前接受省级复查验收,根据省市级评估结果,逐项对标整改存在问题,12月底前接受xx实地考察认定。

  五、创建保障措施

  (一)加强创建工作xx,努力实现创建目标。县xx成立县长为组长,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xx小组,xx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科体局,县教科体局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小组负责xx组织和统筹协调创建工作,按照全县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创建标准,研究部署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对标实施和整改,进行创建工作检查督查,加快推进创建进程,努力实现全面达标,确保2025年顺利通过xx评估认定。

  (二)夯实部门工作职责,完善学前教育发展机制。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制定幼儿园布点规划和用地规划,确保全县幼儿园布局规划科学合理;县发改局、住建局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保障幼儿园建设与城市建设和农村建设同步发展;县xx局负责落实学前教育经费,指导监督经费的管理使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负责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做好幼儿园核编定岗工作;县公安局负责保障师生安全和幼儿园周边治安环境;县卫健局负责加强幼儿园饮食卫生的检查监督和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维护幼儿园及师生的合法权益;县教科体局做好全县幼儿园的管理和保教质量提高工作,按照全县创建工作安排,具体负责依照标准做好创建工作安排和跟踪检查指导,推进创建工作进度,确保全面达标。

  (三)加大县域学前教育xx投入。县xx局要积极筹措资金,设立创建专项资金,支持和保障创建工作,加强学前教育xx项目投入,按规划完成幼儿园建设项目,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长效机制,落实省定学前教育公用经费投入政策,努力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

  (四)严格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学前教育保教水平。严格依标配备教职

  工,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xx加强幼儿园保教人员师德师风和保教能力培训、非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全员培训和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培训等。注重保教结合,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尊重个体差异,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坚决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小学起始年级必须按xx课程标准坚持零起点教学。

  (五)加强学前教育专项督导,提高学前教育办园水平。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专项督导,将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纳入对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内容,把配合支持创建工作列入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教育履职指标。开展三年一轮的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每年督导评估结果报告,推动全县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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