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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负责人培训教育考核制度

时间:2025-12-09 04:52:26 浏览量:

篇一:党组织负责人培训教育考核制度

  

  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一、支部每年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对象、内容及考核措施,实行分类培训,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教育培训可采取上党课、听辅导报告、阅读材料、座谈讨论、知识竞赛、收看电视、召开学习心得交流会等方式进行,不断增强学习效果。

  三、每年对支部委员进行一次培训,主要内容有:学习党建工作理论,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党建工作能力等,使支部工作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四、每年对全体党员进行1-2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天。内容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现状、发展趋势以及岗位特点,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党风党纪、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政策法规等方面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政治素质。

  五、按要求选派党员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并认真做好记载。

  “三会一课’制度

  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学习、传达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指示精神,讨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总结和报告工作,讨论和决定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研究讨论上级组织和党员大会的决议、意见,党组织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等。

  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组织政治学习,汇报思想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保证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党课—每季度举办一次,主要内容是围绕党的中心任务,联系本村党员的思想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科技、法制教育。

  教育培养积极分子制度

  一、党支部要经常向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宣传党的政治主张,深入开展思想教育。

  二、对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对其进行培养教育。

  三、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积极分子的入党介绍人,对其进行培养教育。

  四、每半年进行了一次考察,每年对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了一次分析,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和教育。

  五、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后,经支部讨论同意,报党委审批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对定为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要进行政审和培训,否则不能作为发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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